刘国锋
(广东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州 510530)
论戴维森哲学中的符合原则
刘国锋
(广东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州 510530)
“彻底解释”的思想是戴维森语言哲学中最有创造性的理论,该思想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宽容原则基础之上。作为宽容原则的子原则,符合原则有着很重要的地位:一方面,它是彻底解释立场的自然要求;另一方面,它给宽容原则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就目前而言,建立在符合原则基础之上的宽容原则仍然值得信赖。
符合; 融贯; 宽容
古典符合论的观点可以追溯至亚里士多德:“凡以不是为是、是为不是者,这就是假的,凡以实为实、以假为假者,这就是真的。”[1]关于古典符合论的观点,德维特(Michael Devitt)这样描绘了它的困难:如果一个句子的真成立是由于它符合事实,那么我们就需要说明这个“符合”与这些事实。对“符合的说明”很快就陷入一种隐喻:句子“反映”或“描绘”了事实。然而,事实是不具备确定的同一状态的神秘实体*迈克尔·德维特:《实在论与真理》(第二版),郝苑译,科学出版社,2013。引文有少许改动。[2]。 和古典符合论者相比,戴维森(Donald Davidson)关注更多:一方面,他企图消除古典符合论所面临的困难;另一方面,他尝试在语义学的框架中探讨符合论。戴维森符合论的基本观点如下:“一个说话者的信念,尤其是那些关于他环境的信念,大体上是真的。”[3]
本文试图以戴维森语言哲学中的彻底解释立场为出发点,对符合原则进行探究。首先,阐述符合原则对于戴维森哲学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