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信社改制及其面临的政策性支农和企业效益性问题

2017-03-23 11:53黄显海
商情 2016年47期
关键词:普惠金融

黄显海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摘要】本文论述了农信社改制及其面临的政策性支农和企业效益性问题。

【关键词】农信社改制 普惠金融 社区银行

农信社改制为商业银行

2003年,国务院发布《深化农村商业银行改革试点方案》,对农信社改制提出其总体原则,内容包括“区别各类情况,确定不同的产权形式。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比照股份制的原则和做法,实行股份合作制;股份制改造 有困难而又适合搞合作制的,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合作制。而随着 2010 年银监会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后,农信社改制进程被大大提速。2011年8月,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答记者问时明确指出, 要在2015年之前,全面取消农信社资格股,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信社改制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不再组建新的农村合作银行,现有农村合作银行要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从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到现在,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已经走过近二十个年头。从商业金融与政策性金融的分离,到现在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金融和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步伐从来没有停止过。农村金融改革的目标也越来越清晰,那就是将包括农村信用社在内的现有农村金融体系改造成既能满足农村地区中小企业和农户的有效资金需要,又能商业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而商业可持续则是农村金融机构能够有效满足农村地区金融需求的前提。在一些发达地区,农信社改制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而在欠发达地区,在市场化的改革中仍然面临着支农的政策性与企业效益性的难题,甚至出现“离农脱农”现象。

农信社是中国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主旨是发展面向农村、农民等偏远地区和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农信社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建立和完善普惠金融体系农信社支农和企业效益性的统一结合。

一、完善农村支付环境,让农民接触到金融。

金融惠农首先要让农民接触到金融,而最基本的金融服务需求莫过于支付结算。所以,完善农村支付环境,使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水平的现代化金融服务,是发展普惠金融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金融支农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经济承担社会责任,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履行大量政策性支农职能,长期致力于改善县域支付服务环境建设,通过多层面创新,有效搭建力以全覆盖的物理渠道为主、全天候的电子渠道为补充、以特色化的产品介质为支撑,优势互补、功能全面的立体式、多层次农村金融支付体系,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便利和安全性。继续大力推广ATM、POS等机具,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利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微信银行进行更广泛更基层的推广,提供“贴身银行”的金融服务,多样化载体便利农户及农贸商户资金结算收付;同时,汇集电子金融数据实现个人征信报告,不仅可以提高城乡居民个人征信业务查询的便利性,对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树立居民个人信用意識具有积极作用。而且可以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农民现代化金融意识和水平,对接农村金融需求,推进多功能专属化利农惠农特色产品。如今,电子支付系统的建设在一些地区已经获得了巨大成功,例如截止2016年7月末,宜宾市10家县级农商银行客户每100笔交易中,有84.26笔是通过以手机银行为主的电子银行来完成的,交易笔数达到651.71万笔,交易金额达到242.18亿元。

二、积极创新,开发适合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完善农村支付环境的同时,农信社应积极创新,开发出适合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第一,农信社应借鉴尤努斯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模式和美国社区银行的成功经验,根据农村经济、金融发展形式和农户金融需求的特点、不断改进小额信贷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小企业和“三农”等低端客户的新模式,通过开展微型金融业务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及服务,努力满足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的多样化金融需求。第二,农信社可在乡镇网点聘任联络员来拓展农村金融市场,做好农村金融服务。通过物色村干、经济能人等担任农村联络员在连接农信社与农村地区、广大农户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有利于农信社进一步开拓农村金融市场,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三、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社区银行

按照美国联邦保险公司(FDIC)2012 年的专题研究定义,社区银行是指主营业务为传统存贷款业务,经营活动局限于一个有限的地理范围内的银行。它保证当地的金融资源可以完全用于当地的经济发展。闻岳春(2006)则认为,“我国社区银行应该融入社区,为社区不同客户提供差异化产品。” 侯福宁(2013)指出社区银行以关系型业务为主要经营策略,以“三农”、小微企业和社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发展和壮大一批社区银行,使社区银行能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对完善现有的金融服务体系,建立普惠性金融体系,增加对“三农”、小微企业和社区居民的金融资源配置,实现金融包容性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2003年以来,人民银行逐步把农信社的管理权交给省政府,省政府又成立了省联社来对辖区内的农信社进行管理。农信社基层服务网点广泛分布,未来农信社改制应定位社区银行,因地制宜,服务当地经济。农信社可学习社区银行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技术,明确其市场定位、业务定位和发展方向定位,利用关系型金融技术开展贴近客户的金融服务,与大中型银行机构错位竞争,形成自身的服务优势和特色;树立为社区服务的自身形象,加强与地方部门沟通,拓展自身的业务。

参考文献:[1]侯福宁.关于社区银行的认识和实践,上海金融,2013年第7期

[2]裴云锋,卫波.山西农信社改制农商行的调查,发展导报,2014年12月26日第003版

[3]王慧峰.农村信用改制:勿忘服务“三农”之本,人民政协惠金融体系的构建与最新进展,理论学刊,2014年5月第5期[5]董娜娜.我国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研究,2015年

[4]刘婷婷,我国普惠性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路径探析,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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