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共有7章79条,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表示,在信息化时代,网络已经深刻地融入了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网络安全法》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具有全面性。《网絡安全法》比较全面和系统地确立了各个主体包括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网络运营者、网络使用者在网络安全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另外,它确立了保障网络的设备设施安全,网络运行安全、网络数据安全,以及网络信息安全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它是网络安全领域里基础性的法律。二是非常有针对性。《网络安全法》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也借鉴了其他国家的一些做法,建立保障网络安全的各项制度,重在管用、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具有协调性。
《网络安全法》在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的原则,协调推进网络安全和发展,注重保护网络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地流动,促进网络技术创新,最终实现以安全促发展,以发展促安全的目的。(霍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