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楷模及其塑造

2017-03-29 08:35陈义华
中国德育 2017年5期
关键词:楷模民族道德

道德楷模的塑造有一项更为基础性的工作——找到我们民族永恒的道德伦理理想,这是当代德育工作者的基础性工作。

从古至今,中国大概算世界上最热衷于树立道德楷模的民族,从古代的明君忠臣、贞妇烈女、孝子贤孙,到当代的共和国卫士、人民公仆、劳动模范,可以说灿若星辰。就笔者观察,这应该说是中国独有的文化现象,而且更独特的是,这些道德楷模的塑造往往基本由官方主导,至少得由官方背书。为什么中华民族热衷于塑造道德楷模?中国当下又应该如何塑造新时代的道德楷模呢?

一、塑造道德楷模的原因

中国热衷于塑造道德楷模应该和中华文明根基的独特性有关。与其他民族以神话史诗以及悲剧开启文明序幕不同,中华文化的基座是以儒家经典为基础的伦理学说,这决定了中国社会需要具体生动的事迹来传播典籍中抽象化的伦理道德规范。自从儒家思想成为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之后,中国便强调伦理秩序,注重道德教化,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教条来规范个人行为准则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纵观中国历史,我们会发现中国古代先贤的道德文章洋洋洒洒堆积如山,涉及个人家庭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君要仁、为臣要忠、为父要慈、为子要孝、为夫要贤、为妻要贞,即便为寇也要讲江湖道义。中国大概是世界少有的以伦理道德训诫为文化核心的民族,因此我们称自己为礼仪之邦是很有道理的。

实际上,人类任何文明都有着对于道德感的不懈追求。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与人类学教授查特吉就曾经指出,文明时代开启之后,将道德感作为自己与动物之间的区别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可见,每个民族都需要道德规范,自然也需要道德楷模来引导人们的行为,规范人们之间的关系。但就世界上绝大部分文明而言,这种道德楷模产生于民族文明的初始阶段,以早期文学经典中的神、英雄与圣人的形象代代相传。这些形象及伟大事迹不仅仅是文学遗产,很多时候也成为这些民族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家喻户晓,不时吟颂,深入骨髓。比如西方文明的源头二希文明的早期文学就为古希腊人甚至后来的西方人树立了各种道德楷模:神话中有敢于反抗父权压迫的宙斯,不畏强暴造福人类的普罗米修斯,拥抱智慧、勇气与正义的雅典娜;史诗中有英勇的阿伽门农与阿克琉斯,不忘家庭责任的奥德赛;悲剧中有敢于反抗命运的俄狄浦斯,有堅持人间正道的安提戈涅,有敢于追求个人幸福与尊严的美狄亚;希伯来文明的文学典籍《旧约》更是塑造了各种舍身忘我的先贤来作为希伯来民族甚至后来基督徒的道德楷模。印度民族的两大史诗也承担了这样的使命。这两部人类最早最长的史诗塑造了坚持“正法”的般度五子与罗摩以及以希多为代表的坚守贞洁的妇女楷模形象。其他东方文明如埃及巴比伦文明中的道德楷模也主要通过早期的文学来塑造完成。

中华文明在这方面是独特的。中国汉民族没有自己的史诗,而且早期的神话又未构成完整谱系,无法系统承载一个民族的道德伦理传承。中国早期文明中缺乏具有厚重感的叙事文学来完成我们这个民族道德楷模的塑造,而到叙事文学初具规模的隋唐以及叙事文学繁荣的明清时期,中国道德伦理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塑造完成。这样,后来的历朝历代,不得不依据现实需要去塑造特定时期的道德楷模。

二、中国道德楷模塑造的历史

国人明白需要道德伦理规范来引导人们的行为是中国进入国家状态之后的事情。在早期文学形象无法深入人心传播道德理想的状况之下,中国只得求助于社会哲学,于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被推上了至高无上的地位。然而,通过伦理教条规范大众行为存在明显的缺陷。首先,说教与实践脱节。由于儒家伦理只提供了特定身份中人们行为的基本规范,并没有设定具体情景下人们的行为方式,因此导致说教不能穷尽具体情景之下的各种可能性;其次,道德教条过于晦涩,需要通过专门教育阐释才能被人所理解接受,因此导致其在传播过程中穿透力有限,无法抵达底层大众,自然也就无法指导多数人的行为;最后,儒家的伦理教条也被不同时代的人所阐发,他们的解释也就不尽相同,有时候甚至相互矛盾,让人无所适从。

统治者意识到说教的局限性之后,开始基于统治的需要来塑造道德楷模,以便其意识形态能够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然而不幸的是,伦理道德哲学的出现远晚于文学,而以道德楷模的塑造来完成伦理道德的传播则要更晚一些。在国家确立之后,道德楷模的塑造便不可避免的服务于国家政治,服务于统治阶级的需要。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国家出现之后塑造的道德楷模缺少了个体作为人的原始道德追求,包括对于个人幸福快乐以及自我完满自我实现的勇敢追求。

在中国古代漫长的历史长河之中,统治者曾经树立过无数道德楷模。这些楷模的塑造主要围绕“国”与“家”这两大领域展开,以儒家伦理道德为基础来进行。在“国”这个领域的道德楷模主要以明君、清官、忠臣等形象为核心,明君如唐宗宋祖,清官如海瑞、包公,忠臣如于谦、岳飞等;在家庭这个场域主要以孝子贤孙、贞女烈妇形象为核心,孝子贤孙如冬温夏清的黄香以及其他进入《二十四孝》中的历史人物,贞女烈妇就更多不胜举。当代中国尽管不再推崇孝子贤孙、贞女烈妇,“祖国”和“人民”成为道德楷模塑造的核心领域,祖国捍卫者如邱少云、董存瑞、黄继光等战斗英雄;祖国建设者如王进喜、铁娘子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者如雷锋、张思德等。

中国历朝历代热衷塑造道德楷模,除了因为要弥补道德说教难于入脑入心的缺陷之外,也与儒家文化圈的信仰体系有关。世界多数民族在文明早期为有神论者,后来在文明进程中发展出一种或多种宗教,因此人们对于自然是敬畏的,对于自己的行为相对是节制的,是具有悲天悯人情怀的。东亚特别是儒家文化圈基本是非宗教社会。没有宗教对于社会的调节,如果放任人们张扬自己的无尽欲望,信仰“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那社会秩序必将陷入万劫不复之境。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道德楷模的“利他主义精神”也是对于社会秩序的一种调节。树立道德楷模,是中国社会运转的条件。毕竟,二希文明中的神和英雄离西方人很近,离我们很远。

三、新时代道德楷模的塑造

然而,尽管中国历代统治集团与知识精英费尽心力塑造了无数的道德楷模,但是现实状况依然不容乐观。即便今天,各种突破人类底线的不伦行为新闻事件常被曝光,我在此就不再赘述。我认为首先我们要坦然面对我们民族早期文化基因的缺陷,在后天尽力去弥补它,让我们后天塑造的道德楷模,能够如其他民族早期文学塑造的英雄人物道德楷模一样深入人心,最终促进人们的自觉行动。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思考道德楷模的塑造问题呢?我认为以下几点是我们可以思考的方向。

首先,我们呼唤能承载我们民族永恒道德理想,寄托我们民族永恒价值追求的道德楷模。中国历史上包括当代道德楷模的塑造太政治化,过于贴近某个时代一时的主流意识形态。随着时代的变迁,依附于特定时空塑造的道德偶像形象必然轰然坍塌。结果,在一个民族的文化历史长河中,就很难有永恒的道德楷模留存。这非常不利于我们民族伦理道德文化遗产的继承与发展。此外,当一个道德偶像不具永恒魅力的时候,它也就失去了对于普通人的吸引力。任何民族都有超越时代与政治局限性的道德追求,并时时试图以恰当的载体来传播它。中国应该也不例外。举例来说,董永卖身葬父的故事,歷经千年,直到今天依然为国人传诵,就是因为这个故事承载了我们中华民族永恒的道德追求。可见,道德楷模的塑造有一项更为基础性的工作——找到我们民族永恒的道德伦理理想,这是当代德育工作者的基础性工作。

其次,我们期待贴近普通人,感觉真实、可信、可模仿的道德楷模。人性有着丰富性与复杂性,人有神性也即高尚的一面,也有动物性即黑暗的一面;人有喜怒哀乐,也有七情六欲。然而,我们民族的道德楷模只呈现了单向度的人性——人光明美好甚至神性的一面,或者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那一面。这样性格单薄的道德楷模显得不够真实,过善近似于伪;另一方面,楷模的神性让他们过于远离大众的生活,过于崇高,以至于无法为普通人所效仿,因为如果普通人真的这样去践行,连基本生活都会无以为继。实际上,其他民族堪为道德楷模者,别说是人或者半人半神的英雄,即便是神,也都有着各自的情绪、欲望,甚至利益的算计。以宙斯为代表的奥林匹斯山上的十二主神会愤怒、嫉妒、欺骗,有着普通人的欲望并为了自己的利益去耍一些诡计;印度教的三大主神梵天、毗湿奴以及湿婆也一样有着普通人的情绪和欲望。但是这些都不妨碍人们对他们的喜欢甚至膜拜,因为这些神给人感觉真实并贴近多数人的生活,仿佛是你、我、他中的一员,因此是可以模仿的。

有人也许会说,中国社会对于各类道德楷模的神化正好弥补了中国社会宗教信仰缺失的遗憾,反而是个好事。这种观点的问题在于我们对于宗教的理解不够全面。宗教创造出供我们膜拜的神,引导我们向善,这是与我们的道德楷模相通的地方。但道德楷模无法弥补我们宗教信仰的缺失,一是神是永恒的存在,代表了一个民族对真善美超越时空的追求,这是我们基于一时的政治或者价值观确立起来的道德楷模无法做到的;二是神不仅引导善,也惩戒恶,因为它具有普通人无法匹敌的力量,这也是我们的道德楷模无法承担的功能。

再次,我们道德楷模的塑造应该具有民间自发性。我们可能是世界上少有的以官方主导建构道德规范然后通过国家机器强势主导道德楷模塑造的民族。这导致两个方面的后果:其一,中国人的道德楷模过多凸显了展示功能,有可能引导大众将暴露在大众广庭之下的善恶视为善恶,而对他人未见的善恶视为无关大局的行为。也就是,某种善,只有被看见,才会被当作一种美德,而私底下的善则被当作锦衣夜行,甚至傻瓜才做出的行为。恶也是如此。最后的结果是导致不少国人缺乏善恶的自觉意识,而以是否被人看到作为判断行为善恶的标准;其二,官方主导道德楷模的塑造服务于国家政治与主流意识形态,忽略了广阔社会领域之中人们行为规范的引导。这导致进入近代以来中国人普遍缺乏社会公德意识。社会领域被忽略可能与中国封建专制历史过于悠久、社会领域被无限压缩有关。但当中国被突然拉入现代之后,人与人之间的活动领域空前扩大,远不是儒家所谓人伦关系所能涵盖。在华人社会民间自发发掘和塑造道德楷模已有成功先例,比如台湾一位叫陈树菊的卖菜女士几十年如一日做慈善的事迹,在台湾甚至整个华人社会被广为颂扬,就是最近出现的一个很好的例子。

最后,我们道德楷模的塑造与传播手段应该与时俱进。一方面,当今传统媒体正逐步退出人们的生活,网络作为一种新媒介,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另一方面,传统现实社区影响力在减弱,虚拟社区成为我们人际互动的重要平台。生活在碎片化的网络时代,混迹于权威缺失的虚拟化社区,让新一代青年完全不同于之前的若干世代。他们对于宏大话语存在本能的抵制,对于传统媒体包括电视失去兴趣,对于传统娱乐方式包括电影,已不再热衷,除非新出了美国大片。同时,他们对于网络上的东西也不是照单全收,年轻一代已经不会有耐心去阅读长篇大论的道德文章,不会再有耐心花大块时间去观赏道德说教的影片,甚至对于一本正经的东西都毫无兴趣。面对新的形势,德育工作者应该学会放弃,放弃高高在上的人生导师做派,放弃不厌其烦的道德说教,放弃严肃刻板的工作作风。现在不少学校的公众号以微信为媒介,以数分钟甚至数秒钟的搞笑短片或者千字以下的幽默网文,以反讽的方式提供反面事例,以此来引导年轻人的行为规范,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这种做法就值得借鉴。

【陈义华,暨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张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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