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燕
对照先进典型,树立标杆意识,能够有效审视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完善政策措施,促进财政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对标”管理活动的通知》(豫财办〔2016〕45号)文件精神,宜阳县财政局积极行动,大胆探索,不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跳出“就财政论财政”的怪圈子,拓宽了视野,创新了思路,激发了工作动力,实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找差距,表态度,亮措施,有效弥补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中的缺位点和短板,提升了履职能力,提高了服务水平。
一、科学选定标杆,制定切实可行目标
选定标杆单位不是非要出省,到越远的地方越好,也不是北、上、广和省会郑州越发达地方越好,不是最先进的就是最好的,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密切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宜阳县财政局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确保求实求效,切实可行,科学选定对标单位。先后通过网络搜索、上级财政部门推荐、电话咨询等形式,反复对比,认真筛选,最后确定信阳市平桥区郝堂村为我县美丽乡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对标单位,南阳市邓州市财政局基层财务管理局为我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对标单位。
二、实地感悟领会,找准问题差距
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开展“对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对标”管理活动不偏、不虚、不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