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
摘要:本文以日本农村四种主要社会养老保险为例,从历史、改革、现状等不同层次对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体系进行了立体分析。同时在划分新旧两个时期的基础上,阐述了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历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通过分析日本在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新农保建设的借鉴与启示。
关键词: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1-000-01
一、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体系的介绍
1.日本四种养老保险介绍
二战后,因农村劳动力缺失、老龄化问题加剧,家庭内部代际抚养体系瓦解,1959年颁布的《国民年金法》,首次将农民这一主体纳入到养老保障的体系中。此后,日本政府出台了《农业劳动者基金法》,专门针对农民,且不具强制性。为了满足农民对养老的更高需求,国民养老金基金制度开始实施。除此之外,日本还存在由农业协同组合举办的人身共济保险。
2.两次重要改革
1985年,日本政府修改国民年金法,变成国民基础养老金。国家负担三分之一,个人缴费,基金运营收入。日本政府2002年对“农业劳动者年金制度”进行了改革,扩大了保险的覆盖面;保险费由现收现付制改为缴费确定型,允许农民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自由选择。
3.日本农村养老保障现状
日本是日世界上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日本2013年得统计显示,日本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25%,而且这一比例将在2060年达到40%。而到那时年轻人(0到19岁)的比例仅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