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交通安全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2017-03-30 11:39张菊红
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 2016年32期
关键词:交通安全留守儿童对策

张菊红

【摘 要】随着大批农民工踏上外出务工返程,农村里到处都有许多留守儿童。这些农村留守儿童,因为他们父母出于生活的需要,在成长的道路上缺失了亲情呵护和关爱,有的甚至缺失了生命安全。目前情况下,如何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道路交通安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在分析留守儿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成因的基础上,探讨了解决该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 留守儿童 交通安全 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32-0078-02

近年来,大批农村富余劳力离开家乡外出务工或经商,因而催生出了“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挣钱,而被留守在亲人或委托他人照顾的幼儿、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逐渐发展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已达2000万,并呈继续增长趋势,在一些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农村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高达18%至22%。中国每年有超过1.85万名14岁以下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是欧美的2.5倍以上。农村儿童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道路交通意外的发生,加剧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笔者结合近几年了解到的农村留守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对当前我们公安机关如何做好该项工作谨做粗浅分析,并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谈几点看法。

一、目前农村留守儿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成因

国家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约有三分之一的农村富裕劳动力离开家乡到城市从事城建或其他商业活动,而在已婚的进城农民工中,除了极少数能携家带口迁到城市生活外,绝大部分选择一方或双方进城务工,而将未成年的孩子托付给在家的另一方或孩子的爷爷奶奶及外公外婆看管。这些“留守儿童”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具体而言,农村留守儿童道路交通事故屡屡发生,其成因主要有以下方面决定:

(一)缺乏亲情呵护

目前,农村留守儿童年龄层次大多为1岁、2岁的幼儿到14、15岁的少年不等,生活自理能力差,自我控制能力更弱,而身边的监护人由于大部分是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文化程度较低,身体素质差、精力有限,对于儿童的交通安全心有余而力不足。儿童上下学时候,没有人去接送。缺乏亲情呵护,安全教育则更近乎是个盲点。

1.儿童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生理方面,儿童的身体发育尚未完全,如视力夹角不到70度(成人超过80度);看到行驶车辆需4秒钟(成人仅需1/4秒),不能准确目测车速。心理方面,儿童好奇心强、活泼贪玩、懵懂无知,喜欢在路边上玩耍、打闹,甚至在车辆临近时横穿公路。

2.监护人疏忽大意造成意外惨剧。因为留守儿童在家的代理监护人多为爷爷辈,行动缓慢且容易忘事,加之儿童活泼好动,极易脱离他们的监管。2012年11月1日,山东费县梁邱镇裴家庄村路段,一名4岁女童跟随祖母在路北玩耍,当她独自横穿公路去找她的爷爷时,突然被一辆迎亲的婚车撞飞,经抢救无效死亡。

3.农村道路现状。近年来农村机动车增势迅猛,多数村庄已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公路上过往的车辆较频繁,特别是一些农用车驾驶人素质差,安全意识淡薄,不礼让行人。另一方面,村村通公路多半是当地百姓自筹资金修建的,由于资金问题,路面比较窄,很难达到机动车双向通行的要求。当前的农村交通环境极为复杂,儿童进入公路环境中很容易造成伤害。

4.公众安全意識的缺失。一些群众只顾自身方便,漠视公德、占道经营,占道堆料等现象屡禁不绝。

此外,还有现行学校交通安全教育体制的不完善,公民交通安全意识的相对薄弱等,都成为影响留守儿童交通安全的消极因素。

二、防范农村留守儿童交通安全事故的措施

农村留守儿童出现交通意外,对农树家庭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无异于遭遇塌天大祸。因此,预防留守儿童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无论是从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层面出发,还是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出发都有着无比重要的现实意义。

1.深入调查研究,完成摸底建档。由县妇联牵头,组织教育局、交警大队、交通局、卫生局等相关单位深入农村基层,采取座谈会、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面对面和校方、学生、第二监护人进行交流,对全县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摸底,全面建立档案和联系卡,提高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针对性。同时,认真实行教师包干制度,每个教师固定若干留守儿童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改善学校环境,安排路远儿童住校。加大财政和物理投入改善学校条件,要能在普及农村初中学生寄宿的基础上达到农村小学有需要的也能提供寄宿,让无人照看、学习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留守儿童入住学校,由校方统一管理其学习、生活,保障留守儿童的交通安全。

3.加大农村招商力度,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政府部门出台优惠政策,引进劳动密集形的产业到农村落户,为家乡群众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的同时,也吸引大批外出经商的农民工反响后,利用自身长年在外打拼积累的经验,在家门口创业,挣钱和照顾子女两不耽误。

4.交警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搞好中小学交通安全宣传。交警部门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制度,真正形成“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的氛围,这是提高广大农民交通安全意识的必由之路。以乡镇为为依托延伸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链,全面推行农村学生上下学“小黄帽”路队制,并加大重点驾驶员、车辆的管理,确保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5.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交通安全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仅靠交警部门单打独斗是不行的。政府应该建立留守儿童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留守儿童问题,制定相关措施,协调有关事项。各乡镇也应成立相应的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及时指导和检查各行政村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具体工作。在全市逐步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对农村留守儿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最大程度帮助农民提高安全意识。应该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手段让农村群众包括儿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创新机制让法制宣传教育更可能多地向农村倾斜。结合农村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送交通安全知识下乡上山活动,扩大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并让此类活动常态化、规范化,从而让农村群众和儿童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提高。

1.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严查幼儿和小学生接送车违法行为。

教育局、交警部门、交通局等应联合执法,严格管理幼儿、小学生接送车。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及镇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

2.强化对农村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教育。

以往对农村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是个盲区,没受到关注。驾驶人的交通违法是造成未成年人参与交通时遭受人身伤害的主要因素。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机动车拥有量逐年上升,车辆在村内超速、驶近学校门前及附近路口和人行横道不减速避让、与前车你追我赶强行超车抢客、酒后开车、疲劳驾驶等现象极易造成儿童或学生交通事故,因此加強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事故发生的治本之策。

3.善农村村庄、幼儿园及学校等儿童活动场所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农村村庄、学校及幼儿园附近的公路两侧应该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标志,如在距学校100m处设有“前方学校、车辆慢行”字样的醒目的标志牌,在学校门前设置减速带等。按照公安部的“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要求,净化学校周边的环境,并完善车辆禁停标志等安全提示与警示牌,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利因素对来往车辆驾驶人的视觉干扰,为未成年人的出行创造优越的环境 。

参考文献:

[1]赵富才.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9

[2]袁卫华.农民子女教育投资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2

[3]陈志福.浅谈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安全管理[G].中国校外教育.2011

[4]钟昭会.于文盛.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问题研究.贵州大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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