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河图洛书的本源及对古汉语数字造字过程的影响

2017-04-01 09:31张玉清
现代交际 2016年22期
关键词:上古数目甲骨文

张玉清

[摘要]河图洛书是中华民族上古文明的源头,因为谐音为历代典籍和传说所误传,导致自古至今无法探究本源。本文作者首推蟒蛇背部花斑是上古河图的真实起源,乌龟背部鳞甲是上古洛书的真实起源,宋代陈抟“龙图三变”的河图洛书图式是上古时期河图洛书数理关系的推演图式之一,并用最早的象形文字古汉语数字造字过程对河图洛书的数理关系进行反证。蟒皮的河图和乌龟背壳的洛书是早于甲骨文的免书写免刻画的天然图书。

[关键词]上古 河图 洛书 蟒皮 龟壳 起源 数理 思维

[中图分类号]K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22-0066-05

一、宋代河图洛书图式并非上古河图洛书

河图与洛书,历来被认为是中华文明的源头。关于河洛的记载,最早见于《尚书·顾命》:“越玉五重陈宝:赤刀、大训、弘璧、琬琰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图在东序。”这里首次提到“河图”。《尚书·中候》说“元龟负书出”,是首次提到“洛书”。最先把河图洛书并提的文献是《周易·系辞上》:“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相关的记载还有许多:

《尚书·顾命》孔安国传:“伏羲王天下,龙马出河,遂则其以画八卦,谓之河图。”

《管子·小臣》:“昔人之受命者,龙龟假,河出图,洛出书,地出乘黄,今三祥未见有者。”

《论语·子罕》:“子曰:风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

《路史·黄帝纪》:“黄帝有熊氏,河龙图发,洛龟书成……乃重坤以为首,所谓《归藏易》也。故曰归藏氏。”

《宋书·符瑞志》:“帝在位七十年,修坛于河、洛,新闻社舜等升首山遵河渚,乃省龙马衔甲赤文,绿龟临坛而止,吐甲图而去。”

《宋书·符瑞志》:“舜设坛于河,黄龙负图,图长三十三尺,广九尺,出于坛畔,赤文绿错。”

《竹书纪年》:“帝禹夏后氏。”陈注:“当尧之时,禹观于河,有长人,白面鱼身,出曰:吾河精也。呼禹曰:文命治水。言讫授禹河图,言治水事……洛书龟书是为洪范。”

《宋书·符瑞志》:“汤东至洛,观尧坛,有黑龟,并赤文成字。”

在古代文献和传说中,上自伏羲、黄帝、尧、舜、禹,下至商汤、周公、成王都与河图、洛书有联系。令人遗憾的是,没有任何文献对河图洛书做过具体的说明。因此河图、洛书究竟为何物,抑或到底存不存在,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承认存在的观点是易学家们的传统说法,认为是从五代末年的华山道士陈抟那里首先传出来的(见《龙图易》),乃其“龙图三变”中的神秘图式之一(图1、图2),并附会成上古阴阳八卦图、上古地理书、上古气候图、上古方位图、星空天河图等。也有人认为,这样的神秘图式体现了上古人类的数理思维。北宋邵康节提出了“洛书者,数之源也”的观点,一些专家学者把图形解析成了结绳计数和算盘的雏形。否认存在的观点认为,河洛之说纯属虚妄,决不可信。自北宋欧阳修《易或问》《易童子间》发难始,明代归有光《易图说》继其绪,清代黄宗羲《易学象数论》总其成,皆力斥河洛神话之妄。①

笔者认为,多少年来,人们对于河图洛书的探究与争论,缺少的都是证据。我们知道,对任何事物的争议都不是空穴来风。从上至伏羲下至周成王的那么多的典籍传说来看,河图洛书在历史长河中汤汤泱泱,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足以证明它们有存在的可能,只不过历史太久远了,佚失了,不得见其真容,只留下记载和传说。它们应该存在于上古人类从蒙昧迈向开化的过渡时代,虽然这种文明后来湮没了,但它却是中华民族祖先从低级走向高级的发端。

那么,宋代陈抟传出的“龙图三变”河图洛书图式是上古人类流传下来的智慧结晶吗?我们来看一看河图洛书出现的时代。

《尚书·顾命》孔安国传:“伏羲王天下,龙马出河,遂则其以画八卦,谓之河图。”

“太皞庖牺氏,风姓。代燧人氏,继天而王。母曰华胥。履大人迹于雷泽,而生庖牺于成纪。”②

伏羲又作宓羲,史记中称伏牺,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有资料表明其所处时代约为旧石器时代中晚期,是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的阶段。如果这个结论是正确的话,在旧石器時代晚期还是母系氏族的时候,河图就已经产生了,最直接的证据是伏羲依据“龙马出河”(河图)的启示始作八卦。历史教科书告诉我们,旧石器时代的人类生产劳动,主要是通过采摘果实、狩猎或捕捞获取食物。当时人们群居在山洞里或部分地群居在树上,以一些植物的果实、坚果和根茎为食物,同时集体捕猎野兽、捕捞河湖中的鱼蚌来维持生活。

可以推测,在上古人类生产力水平如此低下的时代,人们生产劳动注重的是简单和实用,顾及的是眼前和需要,辨识的是具象而非抽象。《周易·系辞上》对河图“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的推演,对洛书“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的摹画,这种得体的匀称的规律的排列方式,已经具有了抽象的、二元的、审美的思维,体现了智慧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知识成果,远远超出了当时人类对事物粗浅的认知层面。因此笔者对陈抟的经过周、秦、汉几代儒生方士们之手进行推测之后的河图洛书神秘方阵形态(图1、图2)持否定态度,它们不能够是河图洛书的本源。至于由该河图洛书图式附会的上古八卦图、地理图、气候图、方位图或者天河图,更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上古河图洛书的真正本源

上古河图洛书究竟是什么样子呢?

苏开华认为河图、洛书在陈抟“龙图三变”之前,会有更早的河图、洛书存在,是肇始于文字产生以前的符号文明的一部分。文献材料和考古资料提供了大量的宝贵线索,并申明太极图早于河图洛书,河图洛书又早于八卦的观点。③

张正明、董珞认为:“三代的河洛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主源。《易·系辞上》云:‘河出图,洛出书。《河图》与《洛书》只是中华文明抽象化且神秘化的符号,并非实有其物。图自河出,书自洛出,虽为传说,却正是先民对中华文明肇源于河洛的准确记忆。”④

1993年在河南洛阳召开的“中华炎黄文化与河洛文明国际学术讨论会”上,又有一些学者对河图洛书进行了新的考证和解释。有学者推测,水中身上带自然花斑或鳞甲的两栖动物鳄和龟身上对称而规整的图案,给人以启迪,进而有了河图洛书之说。⑤

笔者通过上述观点认为:一是会有更早的河图洛书存在;二是先民原始的准确记忆;三是动物身上花斑或鳞甲的图案给人以启迪;四是如果河图洛书实有其物,那它们就应该是具象而非抽象的符号文明。

当我们没有直接考古证据的时候,历史典籍和传说就有了一定的价值。

前文的典籍和传说对河图有如下表述:“河出马图”“龙马出河”“龙图出河”“河龙图发”“龙马衔甲赤文”“黄龙负图”;对洛书的表述有:“洛出书”“龟书出洛”“洛龟书成”“绿龟临坛而止,吐甲图而去”“洛书龟书”等等。这些内容启示我们:“河图”与“龙”“马”有关,诞生在黄河;“洛书”与“龟”“甲”有关,诞生在洛水。

首先来看河图。上古时代,在文字产生之前,人们对自然界的认知和生产生活的经验往往都是口口相传。值得注意的是,“口传”极易以讹传讹。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典籍与传说中的“龙”“马”或“龙马”在后世的书中造型不同,理解不一。一种理解就是马匹,另一种理解是类似龙头马身的四不像;并且马或龙马与龟的身上有现成的并与宋代河图洛书图式完全一致的规律排列的神秘符号,这种极端猜测和巧合纯属主观臆想(图3、图4)。

鉴于上述,笔者对河图做出大胆假设:无论典籍和传说中怎样累述“河出马图”“龙马出河”“龙图出河”“河龙图发”“黄龙负图”,马、龙、龙马三种称谓都应专指一物,都应指的是“蟒”。因为无论是现在还是远古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人们,“马”与“蟒”都是谐音,极易以讹传讹。“龙”虽然发音不同,也必然指的是“蟒”。因为我们都了解这样的生活常识,蚯蚓在地下被称为“地龙”(图5),十二属相中的蛇被称为“小龙”(图6)。至于十二属相中今天的人们唯一不见的“真龙”是否存在,因为缺少科学根据,本文不赘述。但在人们的观念中,把身体细长、四肢退化、全身布满鳞片的爬行类都包含在“龙”的类别里。所以“蟒”(图7)虽不是传说中腾云驾雾的龙,但也是人们观念中“龙”的类别中的一种。蟒是大蛇,民间也有巨蟒渡劫化龙的传说。因此,把蟒叫做“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龙马”是“龙蟒”的谐音也顺理成章。

在历史上黄河中下游流域根据自然规律曾出现若干个温暖期和寒冷期。西安半坡遗址和河南安阳殷墟考古挖掘表明,当时捕获的野兽有热带和亚热带的动物,周初黄河流域竹类广泛生长。⑥从河南省简称“豫”字可以发现,温暖期该流域人类与大象长期共存,曹冲称象就是汉代流传下来的故事。在这样温暖湿润的气候条件下,和野象一样出现在纵横的河流和茂密的森林里的,还有喜欢在湿热交加环境中生存的,既能攀缠树杆,也善于游泳的大蟒蛇(图7)。据报载,印度尼西亚捕获一条长14.85米、重447公斤的巨蟒。到目前为止,这条蟒蛇是世界上最大的蟒蛇。2011年,在我国广西凭祥边防查获187张蟒蛇皮,最长一张蟒蛇皮有5.8米(图8)。⑦

在我们判断“马”即“蟒”、“龙”即“蟒”和“龙马”亦即“龙蟒”的基础上,河图本源问题将会迎刃而解。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在中华民族祖先经历的旧石器时代,尽管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但也存在比较简单的生产、交换、分配等社会生产活动过程。这些活动离不开数。可以想象,原始人要用数来清点劳动人数和计算劳动工具,要用数来记录农牧和渔猎的劳动成果,要用数来分配劳动产品。因此,在文字产生之前,原始人迫切地需要一种凭藉来表示数字。

在上古时期人们生产生活亟需记数(或计数)并缺少凭藉的前提下,大蟒蛇背部连续的不规则的封闭图案(不规则“○”形符号)(图8、图11)带给人们启发,成为人们对数的启蒙和认知,并渐渐发展为粗浅的免书写或刻画的识数记数单位凭藉,且易保存、易携带、易按单位记数统计。“河出马图”“龙马出河”“龙图出河”“河龙图发”“黄龙负图”这些典籍传说还原了当时的场景:在上古时期黄河之滨,大蟒蛇浮出水面,在太陽照射下背部反射着光泽,蟒皮背部天然的不规则图案“○”符号为中华民族祖先带来启示,一个不规则图案“○”形符号表示数目“一”,以此类推,受双手手指数目影响,由一而十,还极有可能循环往复。例如(不规则图案)(图9):

○,表示一;

○○,表示二;

○○○,表示三;

○○○○,表示四;

○○○○○,表示五;

○○○○○○,表示六;

○○○○○○○,表示七;

○○○○○○○○,表示八;

○○○○○○○○○,表示九;

○○○○○○○○○○,表示十;

上面的不规则图案“○”形符号是从一到十的识数过程,数目表示的是递增的形态。我们用汉语数字而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是因为汉语数字是我国古代符号文明之后的最早的文字衍生,而阿拉伯数字是13世纪传入我国,到20世纪初才广泛使用。

上古人类把这种开悟启蒙当成了上天的赐予,蟒蛇这种动物也就成了人类繁衍生息文明发端的祥瑞,成了“圣人”出现带领人们开创新时代的祥瑞。因此,《尚书·顾命》“越玉五重陈宝:赤刀、大训、弘璧、琬琰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图在东序”中把河图当成历代传承下来的国之重器的做法就不难理解了。人们曾经怀疑的历史典籍和传说,隐晦地给我们提供了证据。

再来看洛书。根据历史典籍和传说记载的“龟书出洛”“洛龟书成”“绿龟临坛而止,吐甲图而去”等内容,可以推测洛书与龟甲有关,产生于洛水之滨。因为乌龟背部排列的不规则的“○”形麟甲与蟒蛇背部不规则的封闭图案(不规则“○”形)甚为相似,人们也会联想到在这天然的质地上的不规则“○”形同样具有表达数目多少的功能。

我们看乌龟的背壳,几乎所有的乌龟背壳都是由里、中、外三部分鳞甲图案组成,中间那一圈一般都是10块麟甲(图12)。只有极个别品种乌龟稍有差别,但不具有普遍性。上古人类再一次受到启发:乌龟背部的中间十块鳞甲能够帮助计数。因此,乌龟也成为了上古人类的祥瑞。

河图是由“一”开始逐一递加至十而止循环往复的数目关系,体现递增的过程。那么洛书体现的是什么数理关系呢?通过观察,洛书正好是河图数理思维的反转,体现的是递减关系,是由十到一的递减关系。例如(图10):

乌龟中间那一圈10块麟甲(不规则“○”形)

表示洛书天然地隐含了10的数量。○○○○○○○○○○=十

用手遮住(或减去,下同)1块剩9块:○○○○○○○○○○-●=九

用手遮住2块剩8块:○○○○○○○○○○-●●=八

用手遮住3块剩7块:○○○○○○○○○○-●●●=七

用手遮住4块剩6块:○○○○○○○○○○-●●●●=六

用手遮住5块剩5块:○○○○○○○○○○-●●●●●=五

用手遮住6块剩4块:○○○○○○○○○○-●●●●●●=四

用手遮住7块剩3块:○○○○○○○○○○-●●●●●●●=三

用手遮住8块剩2块;○○○○○○○○○○-●●●●●●●●=二

用手遮住9块剩1块;○○○○○○○○○○-●●●●●●●●●=一

如果说河图是递增的加法,洛书就是递减的减法。

多么简单、直观、实用的计算工具啊!

因此,笔者认为,上古河图的本源是蟒蛇背部连续的不规则图案“○”形,及其所体现的由一至十的识数递增过程和记数凭据的数理关系;洛书的本源是乌龟背壳中间那一圈十块不规则麟甲,及其所体现的由十至一的运算递减过程和计数凭据的数理关系。我们可以推测,无论从历史典籍和传说的记载,还是从上古人類对数目认知的规律来看,洛书都应在河图之后。同时,河图到洛书,由于数目受到双手十指的影响,十进制渐趋成熟。

蟒皮、龟背不规则图案及其各自数理关系,是上古河图洛书的本源,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实物图书”,是人们生产生活中记数和计数的工具(算筹),它们比甲骨文还要早,是不用刻画的皮革书、甲骨文,是文字产生之前融合人类数理思维的工具符号文明。北宋邵康节“洛书者,数之源也”如果改为“河图,数之源也”,就会更加接近本源。上古河图洛书的出现,承载和传播了远古人类早期的智慧结晶,表现了中华民族祖先善于发现、善于创造的优秀品质。

谚语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易·系辞》记载:“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我们可以推测,正是由于蟒蛇背部连续不规则图案的启发,才有了后来人们的结绳记数(绳结与蟒蛇背部花斑形状相似),才有了刻画记数,才有了数石子记数。至于中国后世的算盘、秤杆及其秤星的发明受到了蟒蛇背部连续图案的启发也不是没有可能。

由河图到洛书,由识数再到加法或减法,上古人类智力进一步得到发展。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不断由简单到复杂,由具象到抽象。例如,现在的婴幼儿教学,用5头牛(或羊等)动物形象可以代表5,孩子智力再发展一些,就知道5所代表的数目是多少而不用几头动物的具体形象来表示数目。这正如上古河图洛书之后的远古人类,当熟识了蟒蛇与乌龟背部的图案数目的递增或递减之后,就不会时时带着蟒皮和龟壳外出生产劳动,它们会把5用“○○○○○”(抽象符号)来表示,而体现不规则符号“○”形及其数理关系的河图蟒皮和洛书龟壳(具象)被渐渐淡化,甚至淡忘。这是人类思维的一个进步。后世上古河图洛书的各种推演图式都是用远离实物的抽象符号“○”形对其实体图案的数理关系的表达,但是无论怎样的表达,它们都不是上古河图洛书实物本身,它们是具体事物被抽象出来的符号。宋代陈抟传出的“龙图三变”的各种图式就是这样,任凭抽象符号“○”1-10怎样规律地排列也回不到河图洛书原来蟒皮和龟壳的图案面目(具象),这就是它们只能是数理关系符号的推演形式之一(还有其他的推演方式)而不是河图洛书的唯一本源的缘由。

三、上古河图洛书对古汉语数字造字过程的影响

随着上古人类智慧的不断进步,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当氏族或联盟生产生活急需记录数目或者传递数目的时候,免书写免刻画的蟒皮和龟背的弊端就显现出来了。因为天然的河图洛书只能识数(或记数、计数)而不能记录,当人们需要一种简单而不是繁琐的方式(例如重复刻画“○”形符号)来表达的时候,最早的象形文字(汉语数字)就应运而生了。清徐灏在《说文解字注笺》中,最早表达了对原初阶段中国文字的看法,提出“造字之初,先有数而后有文”,笔者这样理解,中国古汉语数字的源起,是先有表示数目多少的符号,而后才有表示数目的文字。

古汉语数字造字最终选择了以手为源的造字方式,是因为人们知道,双手十指也可以计数,一根手指的“一画”符号代表的“一”,在刻画上远比用蟒蛇背部或乌龟背部的一个不规则图案(○形)代表的“一”要简便得多。虽然手指“一画”代替了图案“○”,但是上古河图洛书递增递减的数理思维始终在支配以手为源的古汉语数字造字过程。通过手指数目和形状所造的文字,和蟒蛇龟壳背部的不规则图案抽象出来的表示数目的“○”形符号一样,也是象形会意的。

首先,从上古河图数目递增(图9)的数理思维来探讨一至五运用手指的造字方法。

一、甲骨文“一横”,是伸开的一个手指形状(食指而非拇指)来代替河图(蟒皮背上)的一个不规则圆圈“○”(简称○形,下同)。象形会意,表示数目一。

(甲骨文) (金文) (篆文) (楷体)

二、甲骨文“二横”,伸开的两个手指排列形状(食指与中指,此两个手指容易并列在一起)来代替河图的两个(○○)形。象形会意,表示数目二。

(甲骨文) (金文) (篆文) (楷体)

三,甲骨文“三横”,伸开的三个手指排列形状(食指、中指与无名指,此三个手指容易并列在一起)来代替河图的三个(○○○)形。象形会意,表示数目三。

(甲骨文) (金文) (篆文) (楷体)

四、甲骨文“四横”,四个手指排列在一起形状(食指、中指、无名指与小指)来代替河图的四个(○○○○)形。象形会意,表示数目四。金文、篆文和楷体的形状是从正面观察的一只手的除拇指外的并列在一起的其他四指。

(甲骨文) (金文) (篆文) (楷体)

五,甲骨文金文篆文上下两横“”表示区间(类似现在函数图像的区间),中间为甲骨文手()的形状,因甲骨坚硬不易雕刻而显硬直“×”形,楷体中间的手形()很明显,表示一只手的区间内有“五个手指”来代替河图的五个(○○○○○)。象形会意,表示数目五。

(甲骨文) (金文) (篆文) (楷体)

分析六、七、八、九的造字过程需要先观察“十”的造字过程。

十,甲骨文一竖,并且逐步演化为金文线条中部较粗,实为双手合并在一起的“正视图”的形状,一共有十个手指。因紧贴在一起的双掌外侧手背上的骨节向外凸出,在雕刻过程中逐渐演化成一横,即“十”,即现在仍沿用的“双手合十”来表示洛书龟壳中间一圈的十个麟甲(○○○○○○○○○○)形。象形会意,表示数目十。

(甲骨文) (金文) (篆文) (楷体)

再来看六、七、八、九是如何运用洛书数目递减(图10)的数理思维来造字的。

九,甲骨文左侧为十的形状,表示双手十个手指,右下侧为去掉一个手指的形状。是受到洛书龟背中间一圈的十个鳞甲(○○○○○○○○○○)形减去一个鳞甲(●)形鳞甲的影响。即九,象形会意,表示比十指少一指的数。

(甲骨文) (金文) (篆文) (楷体)

八,是受到洛书龟背中间一圈的十个麟甲(○○○○○○○○○○)减去二个麟甲(●●)数理思维的影响,即双手十指减去二个手指的情形。并且讲究对称,左右手各去一个手指(八)形。象形会意,表示比十指少二指的數。

(甲骨文) (金文) (篆文) (楷体)

七,是受到洛书龟背中间一圈的十个麟甲(○○○○○○○○○○)减去三个麟甲(●●●)的影响,即双手十指减去三个手指的情形,是在八(去掉二个手指)的基础上再去掉一个手指,共去掉三个手指的情形。具体说,为了对称左右手各去掉一个手指(八)的基础上,中间又去掉了一个手指(丨)。因为甲骨文雕刻困难,笔画硬直,“八”所去掉的左右两指渐成一线,中间贯穿上下的是去掉的第三个手指头。也就是说,甲骨文刚开始的时候,数字“七”慢慢讹变成了符号“十”形(非数字十),与表示双手合十的数目“十”(甲骨文、金文之后的篆文)极易混淆。为了便于区分两个“十”形表示的不同数目,等到篆文的时候,对于表示数目七的符号“十”形,在中间贯穿上下的一竖笔画(去掉的第三个手指)下面拐了个弯儿,以示区别。所以从篆文开始,数目“七”是“七”,数目“十”是“十”。象形会意,七表示比十指少三指的数字。

(甲骨文) (金文) (篆文) (楷体)

六,是受到洛书龟背中间一圈的十个麟甲(○○○○○○○○○○)减去四个麟甲(●●●●)的影响,即双手十指减去四个手指的情形。为了对称,左右手各去掉二个手指,共去掉四个手指。象形会意,表示比十指少四指的数目。

(甲骨文) (金文) (篆文) (楷体)

古汉语以手指数目造字给汉语带来一个量词“个”,“个”中的“丨”形为一个手指,“人”形表一个手指的区间,所以说“个”很可能为汉语最早的量词之一,一个、十个、百个、千个。

据笔者观察,现在世界上还在通用的古罗马数字也是以手为源进行造字的,例如:

Ⅰ,代表一根手指;Ⅱ,代表二根手指;Ⅲ,代表三根手指;Ⅴ,表示拇指和其余四指中间的“V”形,代表整个一只手五根手指,和古汉语五之后先介绍“十”一样;Ⅳ,代表比五少一根手指数为四;Ⅵ,代表比五多一根手指数为六;Ⅶ,代表比五多二根手指数为七;Ⅷ,代表比五多三根手指数为八;Ⅹ,表示两个手,手指数总和为十;Ⅸ,代表比十少一根手指数为九;Ⅺ,代表比十多一根手指数为十一;Ⅻ,代表比十多二根手指数为十二。

不难发现,古汉语数字和古罗马数字都是以手为源的象形文字,虽然地域相差甚远,生产生活习惯也不尽相同,但在造字方式上基本一致,体现了人类幼年成长过程中思维的相似性。

许慎的《说文解字》,对一至十的字源与字义的解释和造分天地、阴阳之数、四方中央联系起来,远远超出了原始人类特定阶段的认知水平,明显牵强附会。

近百年来,随着出土的古代文字资料不断丰富,不少学者对我国数字的产生进行了探索与研究,其中丁山先生《数名古谊》、于省吾先生《释一至十之纪数字》、郭沫若先生《释五十》最有代表性。长期以来,以一至四为指事字,五至八为假借字的看法在学术界较为流行。⑧郭沫若先生认为数字起于手,因而据金文中一些写作“”的十字,把它视为手掌的象形。⑨丁山、于省吾两位先生则据甲骨文一写作一,十写作丨,认为是“纵一为十”。⑩

笔者总体上赞同郭沫若认为古人用手指表示数目并逐渐形成汉字数字的观点,并不认同一二三四为指事字的说法,而应该是手指数目的象形会意,也不同意其“一拳为五,六则伸其拇指,轮次至小指,即以一掌为十”的观点。至于“纵一为十”的说法也是不恰当的。

河图、洛书作为典籍传说中圣人出世与盛世的祥瑞,使它们的形象披上了彩环,也给它们的命运投下了阴影。西周、春秋以后,许多学说都穿凿附会于河图、洛书,使这朵远古的思维之花受到了不少歪曲。除了本文开头的各种附会,《周易》自称源于《河图》,并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对《河图》进行了改造。汉代的刘教声称,《尚书·洪范》中提到的“洪范九畴”就是《洛书》,也就是天授的不变之道,其实“洪范九畴”是九种伦理纲常,只是与《洛书》上的九个数偶合,实在是两件风马牛不相及之事。两汉以来的谶纬之学,都假以《河图》《洛书》之名,连篇累牍的《河洛纬秘要》《河洛谶》《河图龙文》等谶纬之书,屡屡出笼。后来的方士术士们更是利用河图、洛书做文章。例如推算阴阳五行的“太乙行九宫法”,就是利用《洛书》上九个自然数排列成的数学幻阵。几千年来,《河图》《洛书》的庐山真面目越来越模糊了。

当代作家岳南为石舒波的《龙山春秋》所写的《山左有光》一文中这样介绍:自清中叶始,随着欧洲殖民主义兴起,部分外国人的文化殖民心理也随之膨胀,他们视远东大陆为一个没有文化根底的地域,认为中国文明的发源地在中亚与中亚以西的欧洲大陆,远东文明是从西方传播到中国,然后又流传到四周各国的。如17世纪中叶,耶稣会士、德人祈尔歇(Athanasius Kircher)就提出中国文明源于埃及说。此人在1667年于荷兰阿姆斯特丹出版的《中国图说》一书中,说《圣经》所载的闪族的子孙率领埃及人来到中国,把古埃及文字传授给中国人。18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初,法国人约瑟夫·德·岐尼(Josephde Guignes)认为,中国人乃是从埃及殖民过来的。另外两位法国的汉学家波提(M.G.Pauthier)和卢内尔曼将汉字和楔形文字进行比较,提出了中国文明和巴比伦文明有亲缘关系的说法。英国的东方学者拉克伯里(Terrien de Lacouperie)将中国文明和美索布达米亚的乌尔地方的迦勒底文明相比较,也认为两者之间有某种关系。英国的理格(James Legge),提出了诺亚的子孙东行来到了中国之说。德国著名的地理学家李希霍芬也主张“中国人是西方移入”之说……这一系列形形色色的说法散布于世界的许多年后,中国现代著名考古学家夏鼐应日本广播协会(NHK)邀请,针对颇受争议的中国文明起源问题在日本作了几场演说,夏鼐氏认为“上述种种说法,无非都是出于假设。但安特生发现了彩陶并指出这和苏联中亚的安诺及南俄的特里波列等处的彩陶相类似,于是为西方起源说提供了有力证据”。

当前,中华民族的文化源头越来越模糊,西来文化尘嚣直上,考古工作因文化断层而声音微弱,因此对河图洛书本源的探究尤显意义重大。真实的历史往往很简单,笔者通过生物考古和实物论证的方法,对上古河图洛书进行了本源探究,拨开重重迷雾,证明了实物的河图、洛书的存在。作为上古文字出现之前的实物文明河图洛书,为我们明确了中华民族文明的发源地——黄河和洛水,不是来自西方;古汉语数字本源的探究,是按照河图洛书的数理关系推理出来的,是我们自身文明孕育的知识结晶。这些结论是对中华民族文明起源外来说的有力反击,对于我们今天复兴中华民族具有重要的意义。

注釋:

①④朱祯.河洛神话产生真相新探[J].齐鲁学刊,1995(06).

②《补史记三皇本纪》,唐朝司马贞.《四库全书·史部》上海古籍影印,1987.

③苏开华.千古之谜“河图”、“洛书”破解[J].南京社会科学,1995(04).

⑤张正明,董珞.先秦河洛文化族属述略.陈义初主编.河洛文化与汉民族散论[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6:27.

⑥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J].考古学报,1972(01).

⑦南国早报. 2011年12月06日.

⑧《说文解字》段注:“一之形,于六书为指事。”徐灏《说文解字注笺》:“一二三亖,画如其教,是为指事。”郭沫若在《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一文中,把包括记数符号在内的史前几何形符号称为“刻划系统”,“于六书中为指事”。丁山《数名古谊》以X(五)为古文,(六)为古文入,十(七)为古文切,《说文解字》以八为古别字,像分别相相背之形。数字X(五)、(六)、十(七)、八()是、入、切、别的假借字。

⑨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1931年上海大东书店初版。1961年《考古学专刊》甲种第十号,科学出版社再版重印.

⑩丁山《数名古谊》,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一本一分;于省吾《释一至十之纪数字》,见《敕契骈枝》三编。

《中国图书的起源》吴晞,北京大学《大学图书馆通讯》1988年第4 期(总第38期).

《龙山春秋》,石舒波著(百年重大考古书系,何三坡主编,大象出版社出版).

安特生(Johan Gunnar Andersson),瑞典地质学家,1914年应中国北洋政府农商部之聘来华任矿政顾问。他在豫西平原一个名叫仰韶的小村庄的第三纪泥土下,发现了美丽磨光的黑色彩陶和非同寻常的堆积以及大量遗物和容器碎片,结合他后来在甘肃发现的彩陶,提出了著名的“仰韶文化”与“中国文化西来说”。

夏鼐.中国文明的起源[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

责任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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