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 荣 李 竹
(北京师范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875)
·土地问题的法律规制专题研究(学术主持人:柴 荣)·
城市规划中土地利用的法律规制
——基于公平正义的分析
柴 荣 李 竹
(北京师范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875)
城市规划中土地利用制度的价值要求包含“公平”和“正义”两方面内容。具体而言,“正义”意在为公共政策提供价值导向和标准,“公平”则力求纠正公共决策带来的物质与非物质利益分配失衡,而具体法律规范的作用是在上述理念的要求下对于城市规划行为进行具体规制。需要依据城市规划中土地利用的特性,对于其范畴内“正义”的原则和标准问题进行讨论;阐释在“公平”的要求下,城市规划需要如何平衡多种利益。研究土地利用法律如何将规划正义中的基本原则具体化,在规划运行过程中规范各主体的行为,并对于出现的不公进行纠偏和补救,对于解决我国城市规划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法律规制;公平正义
现代意义上的城市规划理论兴起于工业革命后期。大工业生产方式促使人口自农村大规模涌入城市,导致城市的交通和居住环境严重恶化。在纾解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的过程中,人们发现城市的规划、土地的利用对经济、社会、环境乃至政治问题的解决具有直接而紧密的影响*[美]保罗·诺克斯、琳达·迈克卡西:《城市化》,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576页。。为挽救城市化所造成的负面效应,城市规划、发展主体以合理规划及法律规制作为调整城市空间布局、土地管制使用的有效手段,进而构建有序、安全、高效的社会空间,产生了一系列的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制的法律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