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丽林
(昆明市林业技能开发站,云南 昆明 650223)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是林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推进林业转型升级、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的主要力量,在发展现代林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包括: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家庭农场、森林人家、涉林企业、专业大户等。农民合作社是农民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经济组织,以合作致富、和谐发展为宗旨,尤其注重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领成员合作致富,不仅破解了输血式扶贫的瓶颈制约,还创新了造血式扶贫工作机制,成为当前精准扶贫攻坚战场的一支有生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促进土地规模经营,解放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助推农村人口向城镇、城市流动,是贫困农民通过自身努力彰显主体性、提升自我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进而是减贫脱贫的最合宜、最合意的组织化形态。
“两区两县”森林资源丰富,发展林业产业、重点发展林下经济的潜力巨大,林业系统的帮扶工作重点要从盘活资源、合理利用林地林木资源方面着手[2]。结合昆明贫困地区实际情况,推进林农专业合作社等林业经营主体建设是盘活贫困地区林地资源,推进农村生态扶贫,促进农民增收脱贫的有效手段。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经营林业、发展林业的热情,各种生产要素迅速向林业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