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思考

2017-04-05 12:47汪洋
现代经济信息 2017年3期
关键词:人事制度

汪洋

摘要:本文以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为主题展开论述,全文重点分为两部分,分别为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问题分析和对策探讨,具体而言,问题包括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薪酬待遇不平等、劳务派遣监管不到位、不符合“三性”要求等,而相应的对策包括完善劳务派遣制度、建立科学的用工薪酬管理机制、加大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管力度、严格界定“三性”岗位等。

关键词: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人事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3-00-01

引言

高速公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劳务派遣用工正逐渐成为高速公路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安排的重要形式,这对于促进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目前,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在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对高速公路事业单位的建设发展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必须对其有一个深入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能更好的促进高速公路事业单位的建设和发展。

一、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1.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一个国家中各项社会活动的开展,必须有相应的法律制度作保障,以此来约束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行为,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针对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的开展还没有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所以,我国高速公路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仍然比较混乱,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随意性仍然比较大。由于缺乏制度的约束,导致劳务派遣机构和事业单位没能对劳务派遣管理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责任无法得到准确划分,即使管理问题出现,也很难找到相应的责任人,最终导致劳务派遣工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再者,近些年来,我国的劳务派遣公司数量不断增加,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公司审核以及管理标准,导致公司在业务分配、资金处理等方面存在诸多漏洞,致使工资拖欠情况时有出现,更为严重的是,当工伤事故出现后,劳务派遣公司难以承担责任,从而对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2.薪酬待遇不平等

长期以来,针对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的开展,高速公路事业单位主要采用自主管理的模式,在这一管理模式下,单位对劳务派遣工人和编内人员进行进行差别管理,致使劳务派遣工人的自身利益受到损失。一方面,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与编内人员同工不同酬现象非常普遍,劳务派遣工与无法获得与编内人员同样的待遇。另一方面,即使劳务派遣工在工作中表现优异,也很难被转到在编人员行列,而在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内,很多素质较差的在编人员始终占用编制。由此可见,薪酬待遇不平等问题也会对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3.劳务派遣监管不到位

受多监管制度不完善以及其它方面因素的影响,针对高速公路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的开展,我国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进行全面而完善的监督管理工作,长期以来,监管工作流于形式,执法不严现象十分明显。例如,在劳务派遣机构的年检中,监管部门只是对相应的劳务派遣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人员名册等进行简单核对,但是此类项目的核查并不能作为判断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规范性的有力依据。

4.不符合“三性”要求

劳务派遣用工是一种补充用工形式,所以具有辅助性和临时性的特点,但是,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却存在着明显的劳务派遣工使用过度问题,这一问题的出现,突破了劳务派遣工“三性”岗位性质规定。

二、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策略探究

1.完善劳务派遣制度

针对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的开展,必须建立完善的劳务派遣制度,通过制度来约束行为,从而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活动。具体而言,首先应该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针对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作的开展,将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在管理工作进行过程中,如果某一环节出现了差错,必须追究相应工作人员的责任,并予以严厉的处罚,通过这种方式来规范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劳务派遣公司审核制度,设立相应的审核标准,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公司审核以及管理标准,通过相应制度的完善,有效减少工资拖欠情况以及工伤事故的出现。

2.建立科学的用工薪酬管理机制

针对用工薪酬管理,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必须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劳务派遣用工设立公平的薪酬待遇。具体而言,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应该根据自身用工数量,并结合当前劳动力市场的用人待遇水平,为劳务派遣用工设立合理的工资待遇,根据工作岗位划分工资级别,确保劳务派遣用工薪酬福利的公平性。

3.加大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管力度

针对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我国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进一步提升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管力度,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并且要特别关注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具备法定开办的资金数额。另外,在监督管理过程中,还应该注重多个机构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联合检查等方式,不断规范劳务派遣公司工作,从而为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提供良好的保障。

4.严格界定“三性”岗位

“三性”即辅助性、临时性、替代性,高速公路应该根据自身的岗位体系和用工需求,妥善安排劳务派遣用工,坚决避免用工过度的情况,尤其在“辅助性”方面,在劳务派遣用工活动中,必须经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通过这一辅助性工作,确保劳务派遣工的自身权益,进而促进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的开展,对于高速公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着重要的意義,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为了有效促进高速公路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的开展,必须完善多方面的工作,包括完善劳务派遣制度、建立科学的用工薪酬管理机制、加大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管力度、严格界定“三性”岗位等。

参考文献:

[1]王薇.劳务派遣法律问题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

[2]范晓征.救捞系统工会对系统内劳务派遣工权益维护相关问题研究[D]. 大连海事大学,2016.

[3]黄荣.劳务派遣工维权的社会工作介入[D].苏州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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