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泸州4月7日消息(记者贾宜超 通讯员胡雪 王先俊)4月6日,公安部、四川省委省政府在四川泸州市举行蔡松松同志荣誉追授仪式暨事迹展示活动。追授蔡松松同志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和“四川优秀共产党员”。
据悉,蔡松松生前系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驻石桥派出所民警。2017年1月24日中午12时30分,在泸县玄滩镇幸福水库,蔡松松因勇救两名落水男童而壮烈牺牲,年轻的生命永远定格在31岁。蔡松松牺牲后,他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3月24日,四川省委追授蔡松松“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4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评定蔡松松为烈士。4月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追授蔡松松“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在当天举行的追授仪式暨事迹展示活动中,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表示,蔡松松在人民群众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用生命谱写了一曲“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壮丽凯歌。蔡松松把共产党员的赤子本色和人民警察的满腔忠诚,定格为纵身一跃、舍己救人的英雄身影,以自身实际行动,模范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践行了入党、入警时的铮铮誓言。夏崇源指出,为大力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决定追授蔡松松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全国广大公安民警要认真学习蔡松松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格,以蔡松松为榜样,牢记宗旨、爱岗敬业,顽强拼搏、奋发前进,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