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病歷涉及的資料範圍衆多,坊間質疑該計劃易外泄個人隱私,2016年7月,香港就曾出現管理系統懷疑被駭客入侵事件,帶來負面影響,引起各界擔憂,此情此景下,個人私隱與資訊互通應如何平衡?
朱文立介紹到,如今在各個醫院、醫療機構的電子診療系統中,自家的醫生都未必能看到病人全面的病歷,例如鏡湖醫院,普通外科衹能在授權後看到病人在大外科中的診療記錄,而內科或其他科室的記錄,同樣是看不到的,除非得到醫生的會診單或者病人的授權書,此類舉措就是出於對病人的隱私保護。
在電子病歷互通的計劃中,病人授權給看病的醫生,這是一個約定俗成的事情,在這個過程中,理論上其他醫生是不允許看的,如果有其他醫生看了,電子系統中就應該留下閲讀痕跡,這才是對病人隱私保護的一部分。未來政府更應該向公衆闡釋數據安全的問題,爲病人提供全面的隱私保護,儘管澳門的電子技術水平較爲落後,但政府可以聘請專業部門進行數據安全的維護,防止數據外泄,甚至可以通過法律來規範醫生的行爲,全面保障病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楊容一指出,其實黑客入侵是一個小機率的行爲,就如民眾使用網上銀行,不能因爲有被盜用的風險而抗拒使用,對於電子病歷互通計劃而言,存在被黑客入侵的風險,但利遠大於弊。有關部門需要做的就是如何更加完善系統,保障病人的隱私安全。
然而,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