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冰
证券行业税前扣除新税政解析
岁冰
近日,《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23号,明确了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关政策问题。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需要重点提示纳税人的是,证券行业准备金如发生清算、退还,应按规定补征企业所得税。为方便纳税人准确理解税政,正确操作申报,笔者经初步归纳梳理,对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税前扣除新税政解析如下。
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是指用于弥补证券交易所重大经济损失,防范与证券交易所业务活动有关的重大风险事故,以保证证券交易活动正常进行而设立的专项基金。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监发[2000]22号)的有关规定,按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取经手费的20%、会员年费的10%提取的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在各基金净资产不超过10亿元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是指用于垫付或者弥补因违约交收、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损失而设立的专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