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 星
(武汉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一
中国人关注美国文学的时间与关注俄苏文学的时间几乎同样久远。早在1901年,林纾、魏易就译出了美国文学名著《 黑奴吁天录》(即《 汤姆叔叔的小屋》)。1906年,吴也译出了马克·吐温的《 山家奇遇》。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清末明初中国翻译家译介的外国小说中,美国有78种,名列英、法、日本之后,而在俄国之前(俄国仅21种类)。[1]也就是说,从数量上看,美国文学的译本明显多于俄国文学译本。五四时期,激情满怀的郭沫若就十分崇拜美国诗人惠特曼,他说:“惠特曼的那种把一切的旧套摆脱干净了的诗风和五四时代的狂飙突进的精神十分合拍,我是彻底地为他那雄浑的豪放的宏朗的调子所动荡了。”[2]他因此而写出了《天狗》、《匪徒颂》那样“惠特曼式”的诗歌。然而,毕竟由于历史的原因,具有革命色彩的俄苏文学成为了影响中国现代文学发展最强大的力量。一直要到“ 文革”结束以后,这一情况才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格外多变、充满现代活力和平民气息的美国文学成为影响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新时期文学的最强大的力量。
在“ 文革”中,美国文学的影响已经悄然出现了。在一份“ 文革”过来人关于“ 地下读书”活动的主要书目的回忆中,占多数的仍然是苏联文学,但美国的政治、文学著作也占了相当的比例。其中,就有塞林格的小说《 麦田里的守望者》和克茹亚克的小说《 在路上》那样的现代派名著。[3]这些与革命理想格格不入的现代派作品为什么能得到中国青年的青睐?显然,西方现代派文学中表现的绝望心态、叛逆情绪正好与“ 文革”中的中国青年因为上当受骗而产生的“ 信仰危机”迸然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