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人性侵被保护未成年人的刑法规制

2017-04-13 18:30:05龙正凤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人性

龙 正 凤

(凯里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凯里556011)

保护人性侵被保护未成年人的刑法规制

龙 正 凤

(凯里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凯里556011)

我国没有保护人性犯罪的专门条款,保护人范围除了《性侵意见》中对未成年人负特殊职责的人,还应包括尊亲属、等级、雇佣及职务或工作上具有从属关系的人,被保护未成年人为18周岁以下的人,性侵行为则限定为强奸和猥亵行为。基于对保护人性侵的特点、我国性侵犯罪立法及域外国家将保护人作为犯罪构成必备要件或加重处罚情节等规定的考察,我国应单独规定保护人对被保护人的性滥用罪。参照我国强奸和猥亵类罪的规定,将14周岁以下的被保护人作为一般情形的从重处罚条款,以暴力手段性侵不同年龄被保护人的行为以从重或加重处罚情节进行规定,配置不同幅度的刑罚。

保护人;被保护未成年人;刑法规制

近年来,行为人对与自己具有尊亲属、监护、教育等关系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性侵案件屡屡发生,尤其是教师、亲属主体实施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而我国刑法对这类特殊身份主体实施的性侵行为没有专门的规定,仅法发〔2013〕年12号《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性侵意见》)将特殊职责的人员界定为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的人,并规定其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以及组织、强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卖淫等相关性侵犯罪的,依照相应的罪从重从严处罚,但这样的规定是以构成强奸、猥亵等性侵罪为前提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人性
“狗通人性”等十一则
杂文月刊(2021年11期)2021-01-07 02:48:01
《康巴》:时代大裂变中的人性思考
阿来研究(2020年1期)2020-10-28 08:10:14
逼近人性
人性的偏见地图
文苑(2019年24期)2020-01-06 12:06:58
“我不”方显人性温度
新产经(2018年3期)2018-12-27 11:14:16
婚姻的尽头,藏着人性的底色
海峡姐妹(2018年4期)2018-05-19 02:12:54
对人性的重新审视与反思:论荒诞川剧《潘金莲》
功能与人性
工业设计(2016年10期)2016-04-16 02:44:06
法律的人性基础
人间(2015年17期)2015-12-30 03:41:08
大学生人性养成教育浅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