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问题二则思考

2017-04-14 13:39盛怡君
文教资料 2016年35期
关键词:史记

盛怡君

摘 要: 西汉开国皇帝刘邦的籍贯问题,《史记·高祖本纪第八》载“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但至今诸家注说仍存在明显差异。另外,现代成语“富比陶卫”中陶与卫的指代含义虽有多家注释,但似乎多有不妥之处。对于以上两个问题,笔者在阅读《史记》2013年修订本时有所思考。

关键词: 史记 刘邦籍贯 富比陶卫

一、刘邦籍贯问题的思考

《史记·高祖本纪》载:“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其中,沛同丰邑为两处地名。《史记集解》如此解释:“引李斐曰:‘沛,小沛也。刘氏随魏徙大梁,移在丰,居中阳里。按:‘汉改泗水为沛郡,治相城,故注以沛为小沛也。孟康曰:‘后沛为郡,丰为县。”此外,《汉书·高帝纪》载:“应劭曰:‘沛,县也。丰,其乡也。孟康曰:‘后沛为郡而丰为县。颜师古曰:‘沛者,本秦泗水郡之属县。丰者,沛之聚邑耳。方言高祖所生,故举其本称以说之也。此下言县乡邑告喻之,故知邑系于县也。”故自汉末魏晋时代学者一致认为刘邦的籍贯就是“沛县丰乡”,即“沛丰邑中阳里人”的“沛”理解为秦时泗水郡之“沛县”,“丰邑”为其乡,进而现代认为刘邦籍贯则是汉时沛县(今江苏沛县)。很多较为通行的辞书皆持此观点,例如《辞海》在“刘邦”词条下注曰:沛县(今属江苏)人;《新华词典》在“刘邦”词条下注曰:沛县(今属江苏)人,故人亦称沛公;《中国历史人物辞典》在“刘邦”词条下注曰:沛县(今属江苏)人等。

然而笔者从多个角度的史料分析认为,不仅刘邦的籍贯被混淆了,而且对于丰、沛的关系今人也时有混淆。刘邦应是今江苏丰县人,且《史记》中载的沛与丰,应是沛郡下辖丰县的隶属关系。

1.“丰”、“沛”之沿革

自秦朝开始,就有载已设立“沛”的前身,即“泗水郡”。《史记集解》载:“三十六郡者,三川、河东……、泗水、……凡三十五,与内史为三十六郡。”同样在《晋书·地理志》中亦有详细载:“徐州。秦兼天下,以置泗水、薛、琅邪三郡。楚汉之际,分置东阳郡。汉又分置东海郡,改泗水为沛,改薛为鲁,分沛置楚国,以东阳属吴国。豫州。秦兼天下,以为三川、河东、南阳、颍川、砀、泗水、薛七郡。汉改三川为河南郡,武帝置十三州,豫州旧名不改,以河南、河东二郡属司隶,又以南阳属荆州。先是,改泗水曰沛郡,改砀郡曰梁,改薛曰鲁,分梁沛立汝南郡,分颍川立淮阳郡。”《水经注·泗水》:“于秦为泗水郡治。会贞按:《睢水注》,始皇二十三年置泗水郡。汉高帝改曰沛郡,治相,盖汉徙也。相不滨泗。《元和志》,秦泗水郡理沛。”

由此可见,秦朝实行郡县制,泗水郡为其中一郡,到汉高帝时,改名为沛郡。《汉书·地理志》载:“沛郡,故秦泗水郡。高帝更名。……。县三十七:相,莽曰吾符亭。……丰,莽曰吾丰。……沛,有铁官。”也就是说汉代时的沛郡下辖的县之中有丰县,亦有沛县。《徐州府志·沿革表》也清楚载:“沛县,秦时属楚泗水郡,汉时属豫州沛郡,号小沛。东汉、晋属豫州沛国。丰县,秦时属楚泗水郡,汉时属豫州沛郡,东汉、晋属豫州沛国。”另有清光绪本《丰县志》载:“秦灭楚,列为郡县,初以丰为县,隶楚郡,复以丰隶泗水郡,时沛为泗水郡,西汉东汉并隶豫州沛郡。”以及1920年版《沛县志》载沛县沿革总述:“秦始皇时置县,与留县、湖陵县同属泗水郡,汉兴,改泗水郡为沛郡,迁政府于相县,沛邑为属邑,当时沛郡名为大沛,沛邑名为小沛,此小沛之名所由起。”很显然,沛郡和沛县在秦汉时期一直都是不同的概念,属于包含关系,西汉时泗水郡改名为沛郡后依然管理着丰县和沛县,为了同沛郡区分开来,沛县又名小沛。

《史記》中“丰邑”一词,根据明版《丰县志》和清《徐州府志》载,今江苏省徐州市境内的丰县,秦代称“丰邑”,汉代称丰县,别名秦台、凤城。“中阳里”一词,《丰县志》、《江南通志》、《太平寰宇记》皆言在徐州丰县境内。

2.文献旁证

在史书中有不少间接的证据能提示我们关于刘邦的籍贯一事。如《汉书·高帝纪》载:“是以颂高祖云:‘汉帝本系,出自唐帝,降及于周,在秦作刘。涉魏而东,遂为丰公。”这里文中的丰公,就是指汉高祖刘邦的父亲太上皇父。同样,在《史记·卢绾列传》中称:“卢绾者,丰人也,与高祖同里。”通过卢绾点明汉高祖刘邦的故里与之一致,又如《史记·高祖本纪》:“(高祖十年)七月,太上皇崩栎阳宫。楚王、梁王皆来送葬。赦栎阳囚。更命郦邑曰新丰。”《史记·高祖本纪》刘邦自言:“丰吾所生长,极不忘耳。”《魏书·地形志》载:“丰,二汉、晋属沛,后属。有丰城、汉高祖旧宅、庙碑。《太平寰宇记》载:“丰县西北一百四十里,……宋改济阴郡,北齐改郡为永昌县。古宅在城(丰县)内,即高祖故宅也。”在这些可信的史书载中均对刘邦籍贯有着或明或暗的陈述,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刘邦的籍贯,明、清《丰县志》均有详述,而清《沛县志》则未见有关载。

3.丰沛是否有隶属关系

丰与沛的隶属关系是厘清刘邦籍贯问题的关键所在。坚持丰属于沛县的人,包括颜师古在内的那些前辈大师们,主要是着眼于有明显主从关系的“沛丰”字眼。而“沛丰”体现在《史记》中只有两处:一是《史记·高祖本纪》“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二是《史记·萧相国世家》“萧相国何者,沛丰人也。”这里的沛与丰皆是分开标示地名的,并不连读。

而颠倒后“丰沛”的提法在《史记》中不胜枚举,如:《刘敬叔孙通列传》:“今陛下起丰沛,收卒三千人。”很明显,前者“沛丰”的提法带有明显的隶属关系,即丰是沛的下一级,而后者“丰沛”的提法均为状语中的宾语,完全不似“沛丰”做定语使用,因而“丰沛”则体现的更多是平行关系。因此,“沛丰”的正确表述应为沛郡的丰县(丰邑),“丰沛”的正确含义应为丰县与沛县。

4.出土文献

近年来,出土文献为历史上很多争议的论题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关于刘邦籍贯的具体情况,也有不少出土文献能为此提供依据。

(1)西安沙河村南出土的新丰遗址,曾是汉高祖刘邦为其父模仿丰县城市格局修建的新丰县,刘邦宅址、萧何宅址、马公书院、卢绾宅都赫然在列,新丰遗址的出土就更确证了刘邦家乡是丰而非沛。

(2)2009年邀帝城遗址①出土了一个巫觋,巫觋是供奉在家族祠堂的图腾,是祖先崇拜和氏族象征,考古学上认为,如果在哪里发现巫觋就百分百可以确定历史人物的籍贯归属。巫觋俑、汉画像石雕形图腾俑,这些文物都出土在邀帝城遗址内,各版县志均载,邀帝城中央筑庙,以祀高祖。这也是史料载在丰县最早的祭祀刘邦的祠庙。

(3)今江苏省丰县的汉皇祖陵是以汉高祖刘邦的曾祖父、刘姓大始祖刘清墓为中心扩展而成的一座陵园陈列馆,间接印证刘邦祖籍何处。

(4)西安市北郊相家巷村出土数以千枚计的秦封泥②,这批封泥中同时出现了丰丞印、沛丞印,更进一步说明在秦时丰、沛之并列关系。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司马迁《史记》中的原文表述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出在后人在为《史记》做注解时始终拘泥于沛是一个县级区划,从而将丰下降到了县以下的行政区划。丰县,属沛郡。汉代的县多从秦沿用下来,丰亦不例外。那么,“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的沛,不是指沛县,而是指沛郡。无论在秦代还是西汉初,丰与沛一样,都应该是县,隶属于沛郡(秦为泗水郡),而刘邦的籍贯问题,也同样迎刃而解,应为今江苏丰县,而非沛县。

二、“富比陶卫”含义思考

《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曰“裂地定封,富比乎陶、卫。”此句下索隐按延笃注《战国策》曰“陶,陶朱公也;卫,卫公子荆”,非也。王劭云“魏冉封陶,商君姓卫。”富比陶、卫,谓此也。因此,关于《史记》中此处陶、卫之指称,究竟是何人亦或是何地?

按东汉延笃注,陶即为陶朱公范蠡,《史记·货殖列传》曰“(范蠡)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此所谓富好行其德者也。后年衰老而听子孙,子孙修业而息之,遂至巨万。故言富者皆称陶朱公。”故代指陶朱公可通。卫即为卫公子荆,春秋时代共两个公子荆,鲁国公子荆此处略。卫公子荆,字南楚,卫献公之子,卫国大夫。《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曰“适卫,说蘧瑗、史狗、史、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曰:‘卫多君子,未有患也。”《论语·子路篇》曰“子谓卫公子荆,‘善居室。始有,曰:苟合矣。少有,曰:苟完矣。富有,曰:苟美矣。”卫公子荆只闻其善于管理经济,居家过日子,若以富名冠之,于情不合,且未闻其他史料能证卫公子荆之富,故此处确不通。

按隋王邵注“魏冉封陶”,陶即陶邑,陶为其封地。范蠡之陶地与魏冉之陶皆为定陶,魏冉主要活跃于前307年-前261年,在陶朱公之后。《史记·穰侯列传》曰“魏冉谢病免相,以客卿寿烛为相。其明年,烛免,复相冉,乃封魏冉于穰,复益封陶。……于是穰侯之富,富于王室。……昭王三十六年,相国穰侯言客卿竈,欲伐齐取刚、寿,以广其陶邑。”若是代指地名陶邑,此处亦可通。卫即商鞅姓卫之故,史记多处载卫鞅即商鞅。但以卫指代商鞅可,但未闻商鞅以富闻名,此处若指商鞅,实则不妥。

陶、卫并举,理应同类,或同比人名,或同比地名。若论以地名,陶即定陶,范蠡与魏冉之陶皆为定陶,且为富饶之地,《史记》多有载,且秦以前多称陶,秦汉时俱称定陶。然卫则可能代指春秋战国时卫国国都濮阳,濮阳虽同为富庶之地,但此说法缺乏文献依据。且天下富庶之地甚多,故以人名并举更为恰当。若论以人名,陶即陶朱公,然商鞅与卫公子荆皆未有富名,代指卫未免牵强。笔者认为,卫应为卫人子贡之代称。

1.子贡与卫

子贡其人,姓端木,名赐,字子贡,又作子赣,亦称作卫赐,春秋末卫国人,孔子的著名弟子,孔门“十哲之一”。史籍载以“卫赐”者甚多,如《左传·哀公十一年》曰“卫赐进曰:‘州仇奉甲从君。而拜。孔颖达疏:子贡,卫人,故称卫赐。”且《后汉书·冯衍传》亦曰“卑卫赐之阜贷兮,高颜回之所慕。”《后汉书·皇甫嵩朱儁列传》曰“夫以卫赐之贤一说而毙两国。李贤注:两国谓齐与吴也。端木赐,字子贡,卫人也。”其它还有《全唐诗话》、《宋书》、《晋书》等等皆有所称,故以卫代指子贡,可通。

2.子贡之富名

子贡曾任鲁国、卫国之相。他还善于经商之道,曾经经商于曹国、鲁国两国之间,富致千金,为孔子弟子中首富。《史记·货殖列传》曰“子赣既学于仲尼,退而仕于卫,废著鬻财于曹、鲁之间。七十子之徒,赐最为饶益。原宪不厌糟糠,匿于穷巷。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夫使孔子名布扬于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此所谓得势而益彰者乎?”且《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亦曰“子贡好废举,与时转货资。喜扬人之美,不能匿人之过。常相鲁卫,家累千金,卒终于齐。”“端木遗风”指子贡遗留下来的诚信经商的风气,成为汉族民间信奉的财神。子贡善货殖,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之风,为后世商界所推崇。孔子多年周游列国的政治资金来源便是由子贡提供,还有其他载亦可知子贡之富名,其与陶朱公之富相类合理。

3.范蠡与子贡

《史记·货殖列传》中,司马迁是把范蠡列在第一的,着墨也多。他称赞范蠡“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此所谓富好行其德者也。”子贡列在第二,司马迁说他“七十子之徒赐(子贡)最为饶益,原宪不厌糟糠,匿于穷巷,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夫使孔子名布于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在《论衡·知实》“子贡善居积,意贵贱之期,数得其时,故货殖多,富比陶朱。”中将此二人相比。此外,还可从其他角度考证范蠡与子贡的关系。

从年岁角度,子贡的年岁是没有怀疑的,子贡(公元前520年—约前456年)享年65岁,卫国黎地(今浚县)人,孔子(公元前551年—前479年)去世以后,其他弟子在曲阜守孝三年,唯独他守孝六年,成为千古“孝”话。范蠡约为公元前526年—前453年,享年约74岁。很明显范蠡与子贡是同时代的人,且范蠡略大于子贡。

子贡与范蠡的见面,有文献可考载的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公元前501年,子贡20岁,范蠡26岁,老子71岁那年。据《庄子》载,孔子时年51岁,“南之沛”见老子。两位高人见面,两位高徒在场,再合适不过。且这两位高徒后来都从商并都取得巨大成绩。

从经商的地域角度,范蠡的经商地域要大一些。但是范蠡经商的地域包括了子贡的经商地域:齐鲁是子贡的主要经商地域,范蠡也左右其间。在文献上,我们看不到他们在此间经商经历的交往。但是,在同一地域又是同一时代经商的两位富商大贾,他们的见面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且他们的老师老子与孔子又是熟悉的,弟子岂不见面?

在《史记》中,子贡有一次很伟大的像似战国时代的纵横家的政治行为:“故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子贡一使,使势相破,十年之中,五国各有变。”虽然此事在今天是有争议的,但在孔子的弟子中,子贡是非常杰出的,他的这一壮举也基本符合当时历史事件的。在这一政治事件中,子贡曾经到过越国,越王勾践亲自接待了他,那么作为越国相国的范蠡与他相见也是情理之中的。这事情发生在公元前484年孔子回国以后,此举也为他后来长期担任鲁、卫二国相国之职,打下基础。他成为了儒家第一代弟子中至富至贵者。

后世多将范蠡与子贡并举,如“陶朱事业,端木生涯”,这是旧时中国商人常常在自己店铺内悬挂的八个大字。陶朱指的是朱公范蠡,端木指的是孔门七十二贤之一的端木赐,即子贡。他们是中国民间最早的两位“财神”。“陶朱事业”为商业的代名词,“端木生涯”则是商人的称谓。还有相似的名联“经商不让陶朱富,货殖当推子贡贤。”另外在河南一带仍流传着“既在黎阳学子贡,何必南越法陶朱”的说法。

因此,笔者有理由相信《史记》中“富比陶、卫”的“陶”指代的应是陶朱公范蠡,“卫”指代的应是卫赐即子贡,并非全如注家所言,后世皆误袭。

注释:

①史书载是丰县百姓邀请刘邦喝酒的地方。

②秦封泥:秦朝以前上下级公文来往使用竹简,竹简用绳子拴住,为了证明公文为真防止伪造,就在绳子线頭盖上胶泥—封泥,封泥上盖官府大印,上级收到公文后把胶泥取下来存档,封泥作为证明材料就有法律上的效力。

参考文献:

[1]王尧.“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新考[J].贵州社会科学,1987(12):56-58.

[2]王尧.刘邦籍贯考辨[J].徐州师范学院学报,1987(04):133-136.

[3]尧荣芝.两汉文学地域性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2012.

猜你喜欢
史记
少年品读 史记
少年品读 史记
少年品读 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