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业务整治欲除“多层嵌套”

2017-04-18 06:54:01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在同业业务中,银行通过发行同业存单吸收资金,然后投放于同业资产。整个过程参与机构众多,如商业银行、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这些机构所属不同监管部门管理,容易隐匿风险。同时,同业业务还存在多层嵌套、不当套利、杠杆抬升、期限错配等问题亟待整治

以“优化资产负债工具、调节流动性”初衷而兴起的同业业务,尤其是同业存单,迎来了监管升级,其中,多层嵌套、交叉性金融风险正在得到严格整治。

进入4月份以来,银行业“疾风骤雨”般地刮起了金融风险防控风暴,一系列监管政策密集出台,多个专项治理工作正同步展开。其中,上周中国银监会相继对外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 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等文件,针对十大重点风险领域分类施策,尤其剑指发行量激增的同业存单、规模庞大的委外业务。

具体来看,同业业务整治将从四方面入手,即控制业务增量、做实穿透管理、消化存量风险、严查违规行为,以根除“多层嵌套”,严控交叉性金融风险。

不得多层嵌套

在多项监管措施中,“新开展的同业投资业务不得进行多层嵌套”最受市场关注。这意味着,若不实行“新老划断”,多家商业银行,尤其是同业业务依赖度较高的中小型城商行将受到很大影响。

监管层同时要求,新开展的同业投资业务要根据基础资产性质,准确计量风险,足额计提资本和拨备。

所谓同业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可分为同业融资、同业投资两类,如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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