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案源问题

2017-04-18 18:03:13王胤元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7年3期

王胤元

摘要: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而如何“擦亮”检察机关的眼睛,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无疑对这项职能的发挥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图通过对现阶段各地实践及有关文件的梳理,归纳出目前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案件来源,进而提出不断扩充该项检察监督案源的思考,以期对现行的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关键词:行政执法 检察监督 案源 联席会议

从搜集到的资料分析来看,“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成为束缚很多民行检察部门施展拳脚的问题所在,也是各地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难点所在,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一、实务中的案源现状

对于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的案源,一般来讲,主要有这几项:一是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机关交办或转办的。二是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三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信来访反映的。四是检察机关自行发现案件线索。这几种途径中,与人民群众的作用直接相关的是第3项,实践中的很多案源都是来自群众的申诉举报,这一来源在整个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案件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而检察机关自行发现案件线索,这一主动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通过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包括专题调研和专项检查。即通過在某一特定时期针对某些特定领域的专项检察活动,集中精力审查发现相关问题。尤其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的专项行动更具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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