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知识女性家庭角色变化研究

2017-04-19 16:09王桃
文教资料 2016年33期
关键词:民国

王桃

摘 要: 民国是中国近代历史上重要的转型期,在其政治变革、经济变迁、教育发展、观念变化中,顽固的传统大家长制出现裂痕,为民国知识女性自我觉醒及家庭角色改变提供了条件。她们开始反思、抨击女性对家庭的过度依附、妥协,逐渐成为决定夫妻情感、补充家庭经济、“教”“养”子女、参与家庭决策、掌控个人发展的独立个体。同时,她们的转变推动着社会教育、立法、文化等领域的更新和完善。在与社会环境的博弈中,知识女性不断弱化、消解传统家庭角色,重塑、巩固新的家庭角色,在封建大家庭的束缚中发出历史强音。

关键詞: 民国 知识女性 家庭角色

《白虎通·嫁娶》中“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扶以人道也。妇者,服也,服于家事事人者也”揭示出封建传统制度下,女性在家庭中的附属性、服从性。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传统伦理的侵蚀下,女性以“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事”为主要家庭角色[1],内言不出、外言不入、谨守闺房。“七出”的规定更是给予男子婚姻上的特权,抹杀女性追求恋爱、享受婚姻的合理诉求。在经济上,传统女性没有独立的财产支配权及继承权,其生存完全依赖于家庭的供养功能,加之女性被排挤于正规学堂之外,没有系统、完备的受教育体系,加重了女性在家庭中的依赖性、妥协性,严重阻碍着女性自我认知、自我发展和自我欣赏意识的觉醒,进一步影响了家庭乃至社会的发展、转型。

随着帝制的崩溃、民主共和的传播、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观念的革新、女性受教育的提高等,传统社会大家庭制度开始受到新思想的浸染,父系制度开始动摇,父子关系被迫让位于横向的夫妻关系[2],男性中心逐渐位移,知识女性自我意识不断觉醒,使得家庭关系开始向“半平权型”[3]发展,女性的家庭地位有所改观,家庭角色有所变动。民国女性,尤其是知识女性终于集体“浮出历史地表”,登上广阔的历史舞台[4]。

一、民国知识女性家庭角色变化的社会背景

夫妻关系中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必须以经济平等作后盾[5],以政治稳定为保障。外国资本的入侵和辛亥革命的爆发,对民国时期知识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和地位产生了强烈的冲击。生产的社会化使得封建大家庭原本自给自足的经济功能受到严重影响,传统大家庭制度中的尊卑观念、夫权意识、辈分伦理逐渐受到抨击,男性在经济、政治上的优势地位动摇。许多知识女性开始跻身于家庭经济圈,主动寻求政治席位,掌握一定的经济、政治发言权。

古人“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导致女性在文化教育中一直处于缺席状态,限制了其深层次发挥角色作用的能力。随着西方文化教育和观念的传入,人们开始认识到女性受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继北京大学招收了第一批女学生之后,男女合校更是打破了男性受教育的特权,她们同男性精英一样,用知识武装头脑,并开始对社会黑暗反思,对家庭不公反抗。同时,西方自由恋爱风潮的涌入、娜拉精神的传播,让女性“相夫教子”“从一而终”的传统观念和角色有所触动,有了以自我解放为内涵的女性主体意识的增强[6]和冲破牢笼、获取独立的冲动。

二、民国知识女性家庭角色变化及其主要表现

(一)情感上:重要的决定者

自由的婚姻,是引起家庭变化的开始[7]。民国时期,尤其是五四运动后,女性恋爱、婚姻的意义与价值突破了传宗接代、安身立命的局限,她们开始主动追求良好的伴侣及和谐的夫妻关系,“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呼声也一浪高过一浪。湖南女青年赵五贞待嫁之际自刎;谢冰莹两次出逃反对婚姻包办;刘清扬斗智斗勇敢于退婚;孙中山与宋庆龄的誓约书成为婚姻缔结方式走向文明的标志性事件[8],更为民国婚姻缔结做出了表率……她们开始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决定自己的情感婚姻,追求属于自己的人生幸福。

离婚,是破除旧式家庭制度的第一声[9],也是女性婚姻自主的重要反映。1931年10月,清末皇妃文秀为挣脱封建婚姻带来的痛苦,与溥仪协议离婚,成为举国关注的婚姻家庭“巅峰”事件[8],打破了男子离婚特权;苏雪林出于孝忱与张宝龄完婚,最终因性格不合解体;陆小曼热恋徐志摩,与武夫王赓离婚;张爱玲轻信胡兰成,发现其另结新欢后再无联系……作为时代前沿的知识女性,在“节烈”观仍旧盛行的年代,敢于拒绝、结束毫无温度的感情,一改往日的逆来顺受,成为情感中重要的决定者。

(二)经济上:重要的补充者

民国时期,家庭功能与社会功能的高度合一[10],加之社会分工的转变,使得知识女性开始走出家庭,走进社会,获取一定的经济收入。从《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到《民国民法典》,女性财产继承权及支配权开始在法律上得到保护,进一步打破男子在家庭经济中的垄断地位。

张爱玲作为民国时期重要的女性作家之一,她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女性最大的肯定[11]。出生于大家族的她,在西式教育及母亲与姑姑的影响下独立性和自主性很强,依靠自己的才华和能力,获得稿费、编剧费等经济来源,摆脱家庭、男子的经济束缚。在与胡兰成感情破裂之际,甚至向其寄送了三十万“分手费”,尽显知识女性的独立与洒脱。

在与谌小岑相识后,要强的李峙山希望平摊家庭经济重担,身体欠佳的她坚持奔波以期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改变女子家庭经济中的弱势形象。在收入微薄的情况下,其仍坚持将一部分收入寄给父母,一改传统女性对家庭的单方面经济依赖性。

(三)文化上:重要的教养者

随着教育和观念的逐步开放与发展,民国知识女性除了关注对子女的“养”,还更加注重养育之外的“教”。一代才女林徽因一边忙于工作,一边倾心于子女教育。她常常为孩子们讲解中国古诗词及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同时讲述外国著作,让他们接触新东西,不再拘泥于四书五经、家训家规。

教养之外,民国知识女性本身特有的品质、才气,使得知识女性兼有了审美主体和客体的双重身份[12],直接影响着家庭的发展,对其子女的成长和家庭文化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秋瑾之女王灿芝深受母亲革命精神的熏陶,不愿受制于传统约束,性烈、喜武、爱国,最终走上航空事业,成为中国航空史上第一位女飞行员。

(四)决策上:重要的参与者

民国虽在法律上规定女子享有继承权,但在实行中困难重重。著名上海舞厅百乐门的第一位老板,盛宣怀的七女儿盛爱颐就敢于突破障碍,掌控自己的命运。1927年,当家产被兄长全数掠夺后,盛爱颐不畏特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获得了50万遗产。在这场中国第一件女权案中,是盛爱颐自己决定了其最终能否继承遗产,为女性权益的维护做出了榜样。

蒋介石夫人宋美龄,是一位长期接受西方文化的熏陶而又不失中国传统素养的知识女性。妇人参政一直以来受到“男权至上”的中国传统伦理的批判,而宋美龄却能依靠自己的才学、政治头脑影响当时的诸多决策。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抗日空军的组建等事务,宋美龄都参与其中,显示了一位知识女性的决断力和影响力。

(五)个人发展上:重要的掌控者

民国知识女性家庭角色不断更新,其中重要的表现便是对自我发展的掌控。她们从男性影子中走出,发挥自己的专长,追求自我价值,出现了诸如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大学校长杨荫榆、“中国的居里夫人”吴健雄、民国第一位战地记者陈香梅、抗日英雄赵一曼等女性楷模。

从小内承庭训,外受西学的林徽因[13],不仅涉足诗歌、小说、散文等领域,还与其先生梁思成一同研究中国古建筑,在建筑学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中国古建筑的保存与保护贡献了巨大的力量。

张幼仪被人提及多因“才子徐志摩的第一任妻子”这一头衔,却很少有人注意其婚姻失败后进入裴斯塔洛齐学院潜心学习,归国后任上海女子商业储蓄银行副总裁的历程。

以上种种事例,无不表明她们在掌控自己的发展和追求自我价值的同时,也为民国女性树立了新的风范。

三、民国知识女性家庭角色转变过程中的局限性

虽经过西方文化的浸润及近代新文化运动的推动,依旧无法完全摆脱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及纲常伦理带来的传统家庭角色。同时,作为女性,她们的性别认同与关怀伦理心理,使之往往对“旧”的一方充满同情因而在权利问题上做出妥协[14]。在实现自身价值、争取自身权利、转变自身角色的同时,无法对父母的失望、家庭的破裂、子女的孤独、世人的责问视若无睹,这使知识女性在家庭角色转变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犹豫与迟疑,也是导致角色转变不彻底的原因之一。

繁杂的家庭事务和现实中的偏见成为局限民国知识女性家庭角色转变的外部因素。“男主外,女主内”等封建思想让知识女性被琐碎的家事牵绊,难以全力施展才华和抱负,同时男权的优势使丈夫不屑参与家庭事务,儿童公育、老人公养的提议也仅限于理论层面,未得真正实施。众多男性精英高呼“女性解放”,把女性推入公共空间后,却无视她们不得不承担的家庭生活诸多“义务”[15],使得女性负担和压力更大。而经济不景气、就业困难之时,女性自然而然地首先成为牺牲品,工作环境差、同工不同酬、性别歧视等为女性就业设置诸多门槛,突出了民国标榜的男女平等在现实社会中遭遇的尴尬,映射出“男尊女卑”等旧思想的顽固性。当人们不断赞美“娜拉”之时,鲜有人看透社会的残酷和娜拉面临的困境:不是堕落,就是回来[16]。

四、民国知识女性家庭角色转变的意义

在传统与近代交织、变革与守旧并存的民国,知识女性家庭角色的转变是缓慢而又痛苦、激进而又妥协的。她们承载了传统与现代赋予女性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不能消泯的男权文化观与不可阻挡的现代女性意识[17]。但相比于之前,民国知识女性家庭角色的探索及实践突破了从无到有,并成为时代“榜样”,带动普通女性挑战传统、冲破束缚、追求自我,共同推动民国家庭关系的革新及女性家庭角色的重塑,在整个历史的进程中都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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