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老总触“电”
——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案件警示录

2017-04-21 02:01:11侯帮兴
支部建设 2017年8期

□侯帮兴

警钟

电老总触“电”
——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案件警示录

□侯帮兴

“贪字、钱字使我厚颜无耻、胆大妄为,彻底堕落、锒铛入狱成为必然。”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这样忏悔。吴周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曾经长时间主管电网企业,不仅没有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反而因心理失衡突破了底线,处心积虑、胆大妄为地操控着手上的“高压线”进行权力寻租,他的一系列做法不能不说是精心布局、隐蔽非常,可终究还是触了“高压线”。

2014年2月13日,吴周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广东省纪委立案审查。2014年5月14日,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周春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的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经查明,吴周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926万元,美金3万元。2016年1月25日,吴周春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心理失衡防线失守

“什么好事都让他赶上了。”熟悉吴周春履历的人这样说。

1984年6月,刚满30岁的吴周春被任命为湛江供电局局长,成为广东省最年轻的地级市供电局长。1991年5月,组织上调吴周春任广州市供电局局长,此时他未满40岁。从湛江起步,一路顺风顺水,2005年后历任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南方电网总经理助理、南方电网国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吴周春主管电网企业长达25年。

电力行业资金、技术密集,建设、管理项目较多,而“一把手”统管全面,有一定的议事决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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