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龙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和苗头性问题,要深究细刨,形成对贪污腐败、档案造假等问题的有效切入,做到既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又防止带病提拔和及时挽救干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新制定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党内法规的出台实施,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4月19日新华网)。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在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和管理上,措施更严,要求更高,从严治党取得瞩目成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从严治党须臾不可放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就是从严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抓手。
尽管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成效明显,但仍有少数人态度不端,“耍小聪明”“搞小动作”,填写不实、不新、不全,试图侥幸蒙混过关。另外“只填报不核实”“只填报少核实”等现象一定程度地存在,也让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监督威慑力大打折扣。各级党组织要狠抓报告制度落实,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使其成为全面从严管党的一把利器。
抽查核实的“探照灯”要照得亮。领导干部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后,要能够进行严格的抽查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