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证清白打掉腹中胎儿,到底谁侵犯了谁的生育权?

2017-04-21 11:44:59田野丛林
女性天地 2017年1期

田野+丛林

丈夫拒绝承认胎儿与其存在血缘关系

现年30岁的刘静怡,是安徽省无为县的一位农家女。2014年农历正月期间,经人介绍,她与小伙子方海波相识并谈起了恋爱。经过大半年的相处,两人对彼此都感到满意,加上年龄都不小了,经父母催促,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他们于同年10月5日按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之后由于两人性格上的差异,矛盾不断,逐渐由小吵变为大吵,加之缺少必要的沟通,不出半个月,刘静怡于同年10月17日离开了方海波家,后一直未归。

2014年10月20日,刘静怡前脚刚回娘家,方海波后脚便来到了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将刘静怡及其父母一同推上了被告席,要求刘静怡及其父母返还彩礼并赔偿相应损失。

法庭上,方海波说:“刘静怡以种种借口拒绝和我同居生活,返回娘家后至今不归,双方现已无共同生活可能。我为刘静怡花费各种彩礼金额共计98180元,且名誉和精神受损,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特诉请法院判令刘静怡及其父母返还彩礼98180元,并给付名誉损失费3万元及精神损失费2万元。”

刘静怡及其父母辩称:方海波给刘静怡购买的黄金首饰是事实,但刘静怡离开方家时并没有带走这些首饰。方海波要求给付名誉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应支持。刘静怡还有陪嫁物品在方海波家,请求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刘静怡的父母还提出,他们不是本案适格当事人,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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