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治宇
【摘要】本文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的理论探索出发,研究了目前热门的租金定价模式,随后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制定标准在全国的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在贵州大学城公共租赁住房实施货币直补模式的必然性。
【关键词】社会租赁住房;货币直补模式
【基金项目】2013年贵州省软科学研究项目黔科合体R字【2013】LKC2032号贵州大学城保障性住房租售价格实证研究阶段性成果。
2014年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4ZC016号贵州省黔中经济区保障性住房租售价格研究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28-0250-01
随着“十三五”计划,“三房并轨”的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推进,公共租赁房将成为我国保障性住房的主体。现今,在大量保障性住房竣工后,公共租赁住房定价方式选择是否合理直接影响中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权益与公租房的后续建设,因此租金定价成为社会保障住户能否入住的关键问题。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的理论探索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标准的制定,既要以人为本,低于市场价或租户的承受价格,也要有利于吸引出财政资金外的社会资金进入并促进公租房的发展。近几年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影响因素,租金设定方式,定价模型的研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归纳起来,有成本导向型、市场导向型与支付导向型,双轨导向四种。而“货币直补模式”相对于其他方式而言,具有环节簡单,可操作性强的特点,易于使广大的社会保障对象理解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