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凤静 (辽宁省绥中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察所 125200)
文献综述
关于“瘦肉精”分类、危害及检测标准的探讨
魏凤静 (辽宁省绥中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察所 125200)
“瘦肉精”是一类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的统称,在我国被严格禁止应用于食品动物中。本文对“瘦肉精”的分类、作用机理、中毒危害等做了梳理和归纳,并针对其检测手段和标准做了比较和探讨,以期为瘦肉精的有效监管提供参考和借鉴。
“瘦肉精”不是指某一种特定的药物,而是一类具有促进蛋白质合成,抑制脂肪沉积的苯乙醇胺类化合物的统称。它们同属于肾上腺素受体(主要β受体)激动剂类物质,按结构通常可分为苯胺型、苯酚型和苯二酚型等三大类。市场上常见的“瘦肉精”主要是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三种[1,2]。2001~2002年,农业部等国家部委先后下发了第176号公告、第193号公告和第1519号条例等禁止使用β激动剂类药物作为兽药和饲料添加剂[3,4,5]。

表1 “瘦肉精”的主要分类
除了上述16种“瘦肉精”外,近年来又出现了一些新型“瘦肉精”物质。比如可乐定(Clonidine)、巴氯芬(Baclofen)、赛庚啶(Cyproheptadine)等[5]。
2.1 作用机理 以盐酸克仑特罗为例,它与β-肾上腺素受体结合,形成激动剂受体复合物,复合物激活G5蛋白,G5蛋白的α亚基随后激活腺苷酸环化酶,由该酶产生的环腺苷酸(cAMP)是一种重要的胞内信使分子。环腺苷酸(cAMP)产生效应的机制是通过结合到蛋白激酶k的调节亚基,以释放该酶的催化亚基,使其磷酸化一系列的胞内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