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原广西林业造纸厂厂长安明明等5人利用改制、转让和拆迁非法侵吞国有资产一案公开宣判。柳州中院供图
中新网柳州4月25日电 (周潇男 孙涛)原广西林业造纸厂厂长安明明等5人利用改制、转让和拆迁非法侵吞国有资产案25日一审宣判,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5人有期徒刑4年半至12年不等。
广西林业造纸厂前身是位于广西鹿寨县雒容镇的柳州地区雒容纸浆厂,1971年筹建,1989年更名为广西林业造纸厂。1987年,安明明被任命为厂长时,时龄33岁。
因涉嫌贪污罪,被告人安明明于2013年1月3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2月1日由柳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并于2014年6月4日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