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宇琳



这是一个人人皆可表达意见的资讯时代。对于基础依旧脆弱的公益慈善行业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机遇,也是一次深重的危机,所幸,《慈善法》来了
如果一名活跃在上世纪70年代的党政干部穿越到现在,看到今天的公益慈善行业,很可能会若有所失。
因为那个年代的人相信的,是一套与今天完全不同的故事体系。那时的主流观点是:“资本主义的慈善是虚伪的”、“慈善是政府的工作,政府无力去做,才由慈善家代劳”、“慈善越来越多不是好事,意味着社会越来越不公”。
建国以后,中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国家几乎包办了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事务的各个方面,“慈善”也是“计划”的一部分,是行政垄断下的一种政府权力。在那个多养几只鸡都要被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年代,大规模的民间慈善岂止不被允许,简直要犯政治错误。
但社会上总有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怎么办?当时的解决方案是:政府要把扶贫济困都管起来,不能让一个公民没饭吃,不能让—个小孩没书读。
这样的做法坚持了很多年,但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国家财政撑不住了。
从官办慈善开始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一标志着“改革开放”的会议,除了为中国带来了私人企业,也同步催生了一批慈善组织:1981年7月,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是中国第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组织。此后几年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等组织也在政府要员的主导下先后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