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淘宝真的尽力了吗?

2017-04-27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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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马可波罗假货马云

对很多企业而言,三月里的大日子肯定是15号,因为这一天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五十五年前的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國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国际消费者协会后来又增加了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与肯尼迪的咨文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8条准则。为了更好贯彻这些原则,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在1983年将每年的3月15日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几乎与国际同步,中国在80年代就开始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过具有鲜明特色的是,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更仰仗于媒体的介入,很多消费者的维权行为往往是随着媒体的深入报道和谴责而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得以解决的。开始于1991年的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因为每年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向全国直播,因此具有了强大的影响力,成为每年打假和维权的重要舆论阵地,也成为国家有关部委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力量,当然也成为企业公关人员最揪心的日子。

不过今年3月,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大讨论来的更早了一些。在3月初召开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马可波罗瓷砖董事长黄建平称,实体经济不好搞,马云有“功劳”!他表示,在淘宝网店上,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已越来越严重。面对指责,淘宝官方迅速做出了回应,称2014年以来,虽然“马可波罗”品牌从未在阿里巴巴平台进行过一次投诉,但在过去半年,淘宝主动为马可波罗删除了疑似知识产权侵权链接2353条。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甚至表示:“打假是我们的责任,但是管理好自己的渠道也要由品牌方来承担。”这种避重就轻的回复一石激起千层浪,久受假货诟病的淘宝以互怼的姿态对抗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的质疑,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应和广泛讨论。

3月7日,阿里巴巴的当家人马云坐不住了,在久未更新的微博上发表了一篇上长文,题目是“致两会代表委员们: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文章中马云呼吁,应该用治理酒驾的方式来治理假货,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制假售假的处罚不够严厉,违法成本过低,这是造成假货泛滥不止的主要原因。假如能够参考酒驾醉驾治理,“销售一件假货拘留七天,制造一件假货入刑”,那么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食品药品安全现状,以及我们的创新能力一定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实际上,治理假货之难,已经成为经济社会的一个顽疾,对拥有中国最大电子商务平台的阿里巴巴和马云而言,其问题之多、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就在2016年的3.15前,马云亲自出现在阿里巴巴治假团队誓师现场,情绪激动的演讲:“消灭阿里巴巴容易,消灭假货难。如果把天猫关了,把淘宝关了,中国从此无假货,那么简单的事我们马上就关。问题是关了没用。麻子照镜子,把镜子摔了,麻子一样还在脸上。互联网就是中国社会的镜子,淘宝就是中国制造的镜子”。

马云和淘宝的难处可以理解,但当是艰难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理由,毕竟他们经营和管理者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亿万人民正在上面消费和购买者自己的生活用品。换个角度想,如果一个线下的商场出现假货,他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他将面对什么样的处罚?既然造就了最大的平台,也必须承担最大的责任,如果说假货、制假者对社会的危害巨大,那么作为平台如果屡屡出现问题,对社会影响会更大。所以,当面对质疑,淘宝和他的管理者们正确的姿势不应该是互怼,而应该是扪心自问:打击假货,自己真的尽力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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