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航
信托公司同业合作模式探究
◇陈航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金融市场不同行业和领域间差距缩短,我国金融市场同业间合作愈加深化和广泛。信托公司与银行间的联系始于2006年,在这曲折的十年同业合作历程中,信托公司曾在金融业引起骚动,也因此遭遇金融监管机构的整顿。尽管如此,信托公司与银行间的同业合作并未中断,相反,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信托公司基于监管政策的原则熟练地把握客户需求点,创造出了多样化创新型同业合作模式。
信托公司;银行;理财;投资
10.13999/j.cnki.scyj.2017.04.007
我国银行的监管体制是分业监管,其监管主体是中国人民银行,这种监管体制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金融业综合化经营的发展趋势。由于信托公司是一个综合性强的金融机构,不仅可以在银行盘活存量资产、拓展中间业务方面给予帮助,而且丰富了银行创新型的投资品种,满足了银行客户理财方面的需求。信托公司同业合作为分业监管的商业银行提供综合化经营的渠道,信托公司同业合作主要来自于与银行间的合作,合作的主要内容是指信托公司依据严格的信托文件为银行管理资金。
1.兴起
信托公司同业合作兴起于2006年5月,银行开始和信托公司大规模合作,实施理财业务的创新发展。其中民生银行通过委托单一资金信托的形式发行理财筹集资金,并且将所有理财资金投资在平安信托基础上的一款贷款资金信托计划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