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与远虑
——黑格尔实践哲学中可持续性的观念

2017-05-02 08:31克劳斯菲韦格
哲学分析 2017年2期
关键词:可持续性黑格尔所有权

[德]克劳斯·菲韦格/文

高 桦/译

关心与远虑
——黑格尔实践哲学中可持续性的观念

[德]克劳斯·菲韦格/文

高 桦/译

虽然“可持续性”这个概念是由德国林业学家汉斯·卡尔·冯·卡尔洛维茨提出,但是黑格尔在其《法哲学原理》一书中接受并发展了这个概念。通过提出“关心”与“远虑”这两个核心概念,黑格尔法哲学中包含的身体占有和对外部事物占有这两个要素的所有权理论就能够为当今思考可持续性问题提供洞见。当黑格尔将基本事物排除在私人所有权领域之外时,他也就对作为整体的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表示了关切。

黑格尔;实践哲学;可持续性;所有权

当人们在哲学上处理可持续性这个主题时,黑格尔的思想毫无道理地几乎对此无所作为。研究中的该盲点理应得到详细的探究。黑格尔对可持续性的反思出现在他的实践哲学的框架中,尤其出现在相应的主要作品《法哲学原理》中*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Philosophy of Right, translated by T. M. Knox, revised & edited by Stephen Houlgat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Hegel, 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oder Naturrecht und Staatswissenschaft im Grundrisse, In Werke in zwanzig Bänden, Band 7, Frankfurt: Suhrkamp, 1970. 下文在引用《法哲学原理》一书时将简写为RPh,并加上小节编号(德文版与英文版小节号相同)。引用苏尔坎普出版社的《黑格尔作品集》“理论版”20卷将被缩写为TWA并给出卷数。,出现在论形式法的章节的语境中,而该章节包含黑格尔关于个人(person)的理论。本文聚焦于两个关键的概念——关心(Sorge)与远虑(Vorsorge)*德文Sorge与Vorsorge之间有词根上的对应关系及由此而来的时间性关联。Sorge指的是对当下事态的关心,而Vorsorge则是对未来事态的预先关心。英文译本的care与forethought虽然通过前缀凸显了时间性的差异,但无法准确表达词根上的同一性。中文翻译同样无法表现出这一点。这里姑且根据整篇论文的文意译为“关心”与“远虑”。——译者,这两个概念进入了上述章节之主题内容的核心处。黑格尔关于人格(personality)的富有创见的理论证实了他的实践哲学具有持久的现代意义。黑格尔关于自由的哲学的全部结构之基石恰在于此。在《法哲学原理》中,一个关于个人以及抽象法的全新概念为以下两者打开了可能性之门:关于理性法的可持续的理解,以及关于当代世界之进程的领会。黑格尔所处理的问题的面板(palette)包括了以下这些概念:个人、人格与交互人格、基本权利、所有权、作为自身定形的自然物的定形与外部自然的定形、占有、精神财产、契约、不法。

在其展开的最先阶段,人的意志作为自身中个别的意志而出现。“自在自为的自由的意志,当它在其抽象概念中时,处于直接性这个规定性之中……是主体自身中个别的意志。”(Der an und für sich freie Wille, wie er in seinem abstrakten Begriffe ist, ist in der Bestimmtheit der Unmittelbarkeit ... in sich einzelner Wille eines Subjekts.)*Hegel, RPh, §34.“精神(Geist),在其自身自为地存在着的自由之直接性中,是个别的精神,但它知道其个别性乃是绝对自由的意志。”(Der Geist in der Unmittelbarkeit seiner für sich selbst seienden Freiheit ist einzelner, aber der seine Einzelheit als absolut freien Willen weiß.)*G. W. F. Hegel, Philosophy of Mind, being Part Three of the Encyclopedia of the Philosophical Sciences, translated by A. V. Miller,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488.(下文引用该书时将缩写为“Enc.”,并给出小节编号。)Hegel, Enzyklopä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 im Grundrisse 1830 Dritter Teil(TWA 10), §488.主体的意志“作为自身中抽象的和空虚的[意志],仍不是在它自己身上,而是在一个外在的物那里有其特殊性与实现”(als in sich abstrakt und leer seine Besonderheit und Erfüllung noch nicht an ihm selbst, sondern an einer äußerlichen Sache hat)*Hegel, Enc., §488; TWA 10, §488.。在这个仅仅形式的、自我意识的,换言之,无内容的与自身的简单关系中,在这个排他的个别性中,该主体是一个个人。*RPh, §34, 35.“作为一个自由的自我意识的存在者,精神是自身相同的‘自我’;在其绝对否定的关系中,它首先是一个排他的‘自我’,一个个别自由的存在者或个人。”G. W. F. Hegel, The Philosophical Propaedeutic, translated by A. V. Miller, Oxford: Blackwell, 1986, p.162; Nürnberger Texte zur Philosophischen Propädeutik, TWA 4, S.59.人格牵涉的是:“作为这个人,我在一切方面……都完全是被规定的了的和有限的,不过我是全然纯粹的与自我的关系,并因此在有限性中知道自己是某种无限的、普遍的、自由的东西。”(daß ich als Dieser vollkommen nach allen Seiten [...] bestimmte und endliche, doch schlechthin reine Beziehung auf mich bin und in der Endlichkeit mich so als das Unendliche, Allgemeine, Freie weiß.)*RPh, §35.在他关于个人如何在物中获得所有权——对自然物的占有与定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黑格尔对可持续性这个观念的处理。

一、 所有权

所有权的基础是个人与物之间不断变动的关系,它包含以下这些基本的结构:(1)对物的占有*RPh, §§54—58.;(2)对物的使用*Ibid., §§59—64.;以及(3)物的转让*Ibid., §§65—70.。个别性知道自己是绝对自由的意志——个人,它并不在其自身中具有其特殊性与实现(即关于自由的知识仍是抽象的和空虚的),于是这两者(特殊性与实现)就首先存在于一个外部事物之中。*“对于意志之定在而言的外部材料。”Philosophy of Mind, §483, 488; Hegel, Enzyklopädie, §483, 488.所有权代表着“法与自由的外部领域,将无主的(herrenlosen)某物纳入我的权力和我的意志之下”(äußere Sphäre des Rechts und der Freiheit, die Subsumtion einer herrenlosen Sache unter meinen Willen)*Hegel, Philosophical Propaedeutic, 162; Philosophischen Propädeutik, 59.。这一点与以下两个关系有关:(1)与某人自己身体的关系,以及(2)在意志与外部的、被发现的客观性——自然的外部事物——之间的关系。

个人必须创造某些外部事物,为了实现自由(由此个人成为一个特殊者)而创造一个外部领域;个人对于一切直接不同的物具有绝对且无条件的占有的权利。*RPh, §44.这个自由的领域只能是“与意志直接不同且可以与它分离的”(unmittelbar Verschiedenes und Trennbares)*Ibid., §41.,一般外部的东西,即物,被规定为不自由、无人格和无主的东西(Herrenloses)。就自然的概念规定是“本身外部的东西”(ußerliche an ihr selbst)而言,物被视为自然的。*Ibid., §42.因此,一个物就是构成“理念之外在于自身存在”(Außer-sich-Seins der Idee)的形式的东西,就是某个自然的东西。这个物“相对于理智和任意的主体性是一个没有权利的无意志的东西”(gegen die Subjektivität der Intelligenz und der Willkür ein Willenloses ohne Recht)*Enc., §488.。外部的东西成为了我的东西(外部的授权,所有权——我是所有者)。我的意志被安置在或寓居于这些物之中,于是它们属于我的意志,该从属关系与排除其他人对于它们的权力联系在一起——所有物是意志授权的场所。*“一个外部的对象在实体上是某人的‘属他物’,它就是他的财产(占有物),在这个物品中的所有权利都依存于它……因此所有者(占有者)能够任意支配这个物品。”(Der äußere Gegenstand, welcher der Substanz nach der Seine von jemanden ist, ist dessen Eigentum(dominium), welchem alle Rechte in dieser Sache [...] inhärieren, über welche also der Eigentümer(dominus) nach Belieben verfügen kann.) Immanuel Kant, Metaphysik der Sitten, Berlin: de Gruyter/Akademie Textausgabe, 1968, S.83; Metaphysics of Morals, translated by Mary Gregor,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1, p.90. Cf. Hegel, The Philosophical Propaedeutic, 162; Nürnberger Texte zur Philosophischen Propädeutik, 59.占有概念的两个方面在这里值得注意。一方面,黑格尔仅仅在物的直接性上讨论物,在个人的最初直接性上讨论个人——人作为自然存在者及其在外部世界中的行为。这并未涉及展开了的物,并未涉及由意志中介的物。*RPh, §42.另一方面,黑格尔指出自然物与外部世界的多种形式*Ibid., §42Z.就内容而言,商务印书馆的中文版《法哲学原理》的每节一般包括正文、附释和补充三个部分,它对应于德文本中的Text, Anmerkungen, Zusatz三个部分。但是在“理论版”中,除了这三个部分外,还有一个以“[zu §]”标记为开头的部分。这个部分是黑格尔的学生甘斯(Gans)自行利用黑格尔的手稿添加上去的。作者在本文中一般也把该部分归入补充的这一部分中,用简写的“Z”来表明。——译者注,同时已经预见到与实际占有相关的特征——“无论我能够占有什么东西——即仅仅个别而非普遍的物,一个他者并不是基础性的。”(ein Anderes ist, ob und was ich in Besitz nehmen kann, -nämlich nur einzelne, nicht allgemeine Dinge, nicht elementarische.)*RPh, §44 Z.

在他对占有的分析中,黑格尔在此已经预见到一个潜在于自然物中的差别;至关重要的是,他通过关于特殊物品之排他性的想法,从当今实施的典型的对空气、水、动物、生态系统的占有中得出这一预见。*德国关于基因学的法律(1 BvF 2/05, https://www.bundesverfassungsgericht.de/SharedDocs/Entscheidungen/DE/2010/11/fs20101124_1bvf000205.html)坚持了这个基本事实:基因技术“干预了生命的基本结构。这种干预的结果可能很难——如果根本上说的话——被逆转”(II, 135)。为了共同的利益,我们必须摒弃大规模干预基本事实和生态系统的做法。在占有和使某物成为属于自己的行为中,在(私人的、个别的)所有权中,自由意志第一次成为了现实的意志,每个这样的主体都成为了个人——个人的生命是所有权。所有权意味着在拥有某物时,我自身是“对象性的”(gegenständlich),我在该物中“处于我自身那里”(bei mir selbst);在财产中,个人与他自身融为一体。*Enc., §491.在这种个人的自我关涉中,自由获得了它最初的定在*RPh, §45.,自由的现实表明其自身是个人在他与自身的关系中,在他的财产中的现实的意志。“因为我通过财产而给予我的意志以定在,所以财产也必须具有成为这个东西、我的东西的规定。”(Da ich meinem Willen Dasein durch das Eigentum gebe, so muß das Eigentum auch die Bestimmung haben, das Diese, das Meine zu sein.)*Ibid., §46 Z.被看作占有或者处分对象的东西,这些作为授权的对象的无人格的“事物”(achen)*Ibid., §§41—42.,首先是主体之身体的定在,其次是外部世界中的某些事物。*《普鲁士一般通法》(Allgemeine Landrecht. 以下简写为ALR)第一部分,第二条,第一款:“在法律的意义上,一般事物意味着能够成为一项权利(Recht)或者义务的对象的东西。”所有权是某人通过自己的权力借助排除他人的授权而对某物的实体所具有的权威。ALR第一部分,第八条,第一款。就黑格尔关于ALR的准确知识,参见Franz Rosenzweig, Hegel und der Staat, 1920, 30ff;约阿希姆·里特尔(Joachim Ritter)在ALR中看到了“最早奠基于理性法的法典”之一。参见Joachim Ritter, “Person und Eigentum”, in Hegels 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edited by Ludwig Siep, Berlin: Akademie Verlag, 2005, S.57。 黑格尔也熟悉E. F. 克莱因(E. F. Klein)的作品,而克莱因是ALR的共同作者之一。黑格尔也诉诸《法国民法典》。作为个别者的个人具有自然的定在,部分地在自身中,部分地在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中*RPh, §43.,因此个人始终是既直接又被中介的。

二、 所有权与自然物的现实定形

对有生命存在者[自身的]占有以及对外部有生命物的占有都包含了以下几个环节:(1)现实的(肯定的)占有,也就是说,意志在实证的某物中,在为他人可见的某物中具有其定在——“属我的”作为“持存的、普遍的谓语”(bleibendes, allgemeines Prädikat)*Ibid., §41 Z.;(2)对某物(否定的)使用与盘剥,由此得出对每样属我的事物的否定;(3)处分物或者转让物的可能性。在此,肯定判断、否定判断与无限判断的逻辑结构开始发挥作用。*Hegel, Philosophy of Mind, §§172 & 173; Enzyklopädie, §§172 & 173.另参见Hegel, Science of Logic, translated by A.V.Miller, London: Allen & Unwin, 1969, p.631ff.; Wissenschaft der Logik, TWA 6, S. 311ff。我在这里只能考虑以下这条主要的思路:占有具有如下这些环节:(1)直接的身体上的把握;(2)定形;以及(3)标志。我们必须牢记对黑格尔意义上概念(Begriff)范围的准确评估,否则就会对哲学抱有过多的期望。由于对对象以及被身体上把握的东西的简单占有,某些问题发生在形式的法律之中,而形式的法律不再关心概念自身。关于所有权问题的专门解答属于实践智慧和实定法,诸如:在我的玫瑰园中找到黑格尔的手稿,在我位于皮埃蒙特的葡萄园中找到一枚罗马金币,或者我对在自己位于新西兰海岸的地产上的废料与弃货的权利——“这里从概念中推导不出更多的东西”(aus dem Begriffe lässt sich hier nichts weiter herleiten)*RPh, §55 Z.参见Kant, Metaphysics of Morals, p.89; Metaphysik der Sitten, S.82。。

(一) 自身定形——对作为个人之自然的、直接的定在的身体的占有

所有权的第一个对象必须是身体,该论点与以下这个观念联系在一起:使特殊的身体*关于黑格尔对身体与灵魂的理解,参见Michael Wolff, Das Körper-Seele Problem: Kommentar zu Hegel, Enzyklopädie(1830), Frankfurt: Klostermann, 1992。成为某人的自身所有物是人格的一个基础性要素。*在一篇富有启发的论文中,安吉莉卡·努佐(Angelica Nuzzo)证明了黑格尔的身体观乃是自由人格的构成性条件。Nuzzo, “Freedom in the Body: The Body as Subject of Rights and Object of Property in Hegel’s ‘Abstract Right’”, in Beyond Liberalism and Communitarianism. Studies in Hegel’s Philosophy of Right, edited by Robert R. Williams, Albany: SUNY, 2001.按照费希特,一个理性的存在者不能将其自身设定为“不将一个实质性身体归于自身并由此不对该身体进行规定的有作用的个体”(als wirksames Individuum setzen, ohne sich einen materiellen Leib zuzuschreiben, und denselben dadurch zu bestimmen)*Fichte, Foundations of Natural Right, translated by Michael Bauer,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 §5; Grundlage des Naturrechts nach Prinzipien der Wissenschaftslehre, Hamburg: Meiner 1991, §5.。为了理解作为一个自然的、直接的定在的个人,为了理解时—空的个体化,我们必须首先理解黑格尔求助于自然哲学(Naturphilosophi)以及主观精神的学说这一点。个人作为一个自然存在者属于有生命物的领域,接近于动物,并因此在自身中具有个体化;个人生来(不以其意志为转移)就是这样一种个体。另外,精神的样式牵涉一种必然的成为自身对象的变化(becoming-objective-to-oneself)。对主观精神的阐明已经为时—空中个体的构成提供了证据——例如发出信号的想象、说话或语言的声音、冲动或倾向。我们能够表明,黑格尔绝对没有把这种时—空的个体化认作事实,而是相当严格地将其演绎出来。

就自我被视作个人而言,这一点必须被归于他个别的、特殊的、具有肉体与理智统一性的身体,他生命的意志;即使个人只是部分甚或完全没有占有他的身体——自戕或自杀,在他谨慎的决定中仍保留着生命的意志。“仅仅出于行动者可能会由此造成自我伤害的理由,没有人可以强迫其他人不做某些事”(Niemand darf den Andern, etwas zu unterlassen, blos aus dem Grunde zwingen, weil der Handelnde dadurch sich selbst schaden würde)*ALR,第一部分,第三条,第二十七款。。由此,个人被看作他特殊的、自然的定在的私人授权者。进一步说,这个特殊的生命存在者需要将某些东西变为所有物。“我的生命和我的身体是属于我自己的”这个表达是自由意志行为的一个直接的推论。*参见Nuzzo, “Freedom in the Body”, p.119。按照黑格尔,理智的能力是自由的理智者自己的某种内在的东西;然而,通过理智者的沉思,理智的能力可以被设定为某种外在的东西—— 一场布道、一次演讲、一本书、一件艺术品,并由此成为一个物;个人在这里是这个“创作者”(Urheber),著作权(Urheberecht)即建基于该创作者之上。通过对比,对于其他个人来说,我在我直接具有的身体的形式中本质上是自由的*同样通过我拥有的物我也是自由的。对于其他人来说,我的意志具有“它在事物里的确定的、可认识的定在”(sein bestimmtes erkennbares Dasein in der Sache)。Philosophy of Mind, §491; Enzyklöpädie, §491.;身体直接就是我的。个人之神圣不可侵犯性预示着我特殊的、自然的定在之神圣不可侵犯性,预示着禁止对作为一个生命存在者的个人的任何虐待甚或杀戮*当然,某些需要外科手术的医学抢救是例外。,禁止伤害或者折磨——这是现代宪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因此人格根本且不可分割地与身体的权利,与个体的有生命的存在的权利携手同行。就占有某人自己的身体包含着自然物的定形而言,个人也必定注意关心与远虑的主旨:保持身体健康牵涉的是鉴于维持生命的举措,和一种关于自然之明智的定形与放任的成功结合。*人们应当明智地照顾身体以及爱护身体而不是过度劳作。于是生命权形成了所有其他权利的基础。

如简单的身体的把握——这类似于随机捡起一个从我的树上掉落的苹果,以及随后事物的定形这样简单的占有,基本上牵涉的是内在东西的外在化、有生命且属我的东西和外在属我的东西。考虑到个人自身之有生命的存在,这就包含了个人的自我意识的形成(Bildung),它将自身理解为自由的*RPh, §57.,最初是一个强化的自我定形。黑格尔通过主人身份这个例子解释这一点:主人身份属于过去,在先于历史进程之前它带来了普遍的自由。然而,既然这些有能力自由选择行动的自由的存在者可能往往忽视了理性所命令的东西,那么过去的某个事物也许往往能重新迸发出来。否定性、主体性、自我和自由是相同的原则,它们允许罪恶、不道德和痛苦。征服与压迫可能常常重新出现。恰恰在人们可能会杀死自己这一证据中,产生了人类作为一个整体自我毁灭的可能性。

(二) 外部世界的定形——外部事物中的所有权

与定形过程紧密相关的是占有(appropriate, appropriation),因为差别在此通过被占有的事物清楚地出现了。这个区别建立在自然领域中相关联事物的立场之上,这些事物处在对象之质性的无限多样和主观目标之多样性之中。*Ibid., §56.这就暗指当今一些引发争议的问题,尤其是生态问题。关于外部世界之理性定形的论述以及自然生存条件的保护实际上牵涉了什么东西呢?

基本事物的占有。

首先,当出现对所谓的基本事物(例如空气和水)的占有时,这个问题就产生了。大卫·休谟把这些基本事物称作“一切外部物品中最有价值的东西”*Hume, 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 edited by L. A. Selby-Bigg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60, p.495.——这些基本事物不可被特殊化而成为私人的财产。*RPh, §46.整个生态系统必须被添加到这些基本事物之上,因为它们代表了生命的基础。从黑格尔的视角看,这些基本的事物被排除在占有的范畴之外;只有个别的事物可被纳入所有权之中。这个关于禁止私人占有基本物品的想法值得特别关注,并且具有可观的结果。在21世纪,随着我们越来越广泛地应对生态系统*黑格尔谈论了基本事物和有机事物、空气和电力(RPh, §61 Z)。,水和空气的可利用性已经成为关涉整个人类生存的问题。*这是一个得到高度关注的论题,参见2009年国际水资源会议的主题——“海洋的自由”(mare liberum)。与此相关的是森林的私有化以及是否允许不受控制的砍伐这个问题——由于森林在气候变化中的重要作用,它对我们集体的生存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同样的情形也适用于我们对地球的水资源(海洋、河流、北极与南极)的应对或对行星大气层的保护。如今,为了利润最大化而从巴西到欧洲直至西伯利亚进行的森林砍伐之肆无忌惮,正威胁着整个人类的未来。自然的财富正以巨大的速率遭到破坏——每天有20000公顷的耕地遭到破坏,50000公顷的林地遭到砍伐,100个生物物种灭绝,而自然资源的消费日益高涨。*“地球生态超载日”(Earth Overshoot Day)是年历上的某个日子,在这一天人类消费的资源超过了每年地球恢复这些资源的能力。在1990年这一天是12月7日,而在2010年这一天是8月21日。

在所有这些案例中,中心内容是占有基本事物与生态平衡的无可争辩的关联。从黑格尔的观点看,这种对基本事物的占有代表着一种基础性的非正义,因为这些物品形成了人类生存之共同的先定条件。

三、 远虑展望并守护未来

黑格尔并未留下关于可持续性的成熟构想,但他的确曾经勾画过关于21世纪生活的关键问题的实质性线索。他对周围自然,即环境(Um-Welt)之定形的研究结果,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像黑格尔的研究结果那样处理黑格尔当时的生存问题——尽管当时的自然已经承受过相当规模的伤害了*古希腊的乱砍滥伐、工业化的影响。——并不能像如今的研究结果那样显示或者要求人们的关注。当然,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黑格尔在抽象法的层面上说出了关于关心和远虑的最初思想和不同的方面,以及我们称为生态问题和可持续性之挑战的内容。在他的耶拿时期,黑格尔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尤其通过对康德和费希特的先验哲学中对自然的理论滥用的尖锐批判。康德与费希特的先验哲学显现了笛卡尔二元论的标记,以及它对自然世界统治性的态度。*Hegel, The Difference Between Fichte’s and Schelling’s System of Philosophy, translated by Walter Cerf & H. S. Harris, Albany: SUNY, 1977; ”Differenz des Fichte’schen und Schelling’schen Systems der Philosophie“, TWA 2.费希特自然法学说中对自然的理解在对自然的征服和奴役中,在与被还原为单单“所有物”的客观自然物的关系中达到顶点。*Hegel, The Difference Between Fichte’s and Schelling’s System of Philosophy, 83, p.142ff. ”Differenz des Fichte’schen und Schelling’schen Systems der Philosophie“, TWA 2, 13, p.80ff.费希特关于自由领域的构想沿着对自然的制服,对自我之巨大傲慢的补偿而前进。自我飘浮在宇宙之上,它显示了一种空洞的高傲和关于伟大的错觉。*Hegel, ”Über die wissenschaftlichen Behandlungsarten des Naturrechts“, TWA 2, p.416ff.

在近代的理解中,一幅关于人是两栖动物——生活在两个互相矛盾的世界中——的图景影响较大。一方面,人们感到自身受到自身的压迫和统治;另一方面,人们设想了一片理性与自由之领域,并为自身指定了普遍的法律。对于黑格尔来说,有限的知性(Verstand)“把世界之生动繁荣的现实与其剥离,将其分解成一些抽象物,因为精神(Geist)只有在虐待自然和剥夺自然的权利中才主张自己的权利与尊严”(entkleidet nun der beschränkte Verstand die Welt von ihrer belebten, blühenden Wirklichkeit und löst sie zu Abstraktionen auf, indem der Geist sein Recht und seine Würde nun allein in der Rechtlosigkeit und Misshandlung der Natur behauptet)*Hegel, Vorlesungen über die sthetik, TWA 13, p.81f: Aesthetics, transated by T. M. Knox,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5, pp.54—55.。这样一种矛盾必须由哲学解决;真理在于精神与自然的和解,但不是通过忽略矛盾,而是通过展示皆为单面的两个环节如何“处于和解之中”。黑格尔观念论的一元论的一个重要关切是对如下问题的连贯一致的解答:人们如何能够在他们的世界之环境中自在自如,他们如何能够与自身“合二为一”(bei sich selbst)*RPh., §3.,并由此在自然的以及文化的环境(Um-Welt)中都是自由的。对关心和远虑的挑战的自然要素与文化要素都被纳入了《法哲学原理》中。为了这个目的,我们有必要使用那些迄今为止被人忽视的关于有机体之定形的论述,以及自然物范围内相应的区别:作为外部世界最高形式的有机体与对地球的开发作用(连同所有环节)——植物的种植与动物的驯养及畜牧业——之间的区别。这一点对应于自然哲学中所发现的一步一步克服理念的自身外在性的思想。

由此产生了一个必然不同的应对有机体的方法,详细地说,就是处理植物与动物以及作为生态系统的环境的方法。通过定形,事物转变为一个属于个人的东西。这个有所属的事物可能不是被破坏,而是必须被保留,必须是耐久的或可持续的;用黑格尔的话来说,属于我的东西“不再被限制在我在这个空间和这个时间的当下中,并且不再被限制在我的知识和意志的当下中”(auf meine Gegenwart in diesem Raum und in dieser Zeit und auf die Gegenwart meines Wissens und Wollens beschränkt zu sein)*Ibid., §56.。这个空间与这个时间被扬弃了,允许未来对它的占有。黑格尔在他的承认理论中明确给出了关于这一点的理由,存在于个人生命需求的社群性以及对这些需求的当下与未来满足的关注——关心与远虑。这意味着用“关心”自然对象的定形与保护来代替对它的粗鲁消费和毁坏。普遍者的定形是“一个永久的方法和一种考虑并守护未来的远虑”(ein dauerndes Mittel und eine die Zukunft berücksichtigende und sichernde Vorsorge)*Enc., §434.——“对未来使用的远虑”(Vorsorge für künftigen Gebrauch)*RPh, §56A. 在其对基因技术的裁定中(1 BvF 2/05),德国联邦法庭谈到了这项宪法上授权的与“最有可能的远虑”(einer größtmöglichen Vorsorge)相应的“为了未来后代保护自然的生命基础的责任”(in Verantwortung für die künftigen Generationen die natürlichen Lebensgrundlagen zu schätzen)。https://www.bundesverfassungsgericht.de/SharedDocs/Entscheidungen/DE/2010/11/fs20101124_1bvf000205.html (II, 135, 142).。如果我们牢记尺度在需求满足中关联,那么必定存在合尺度的对生命之自然资源的处理方式——黑格尔使用了畜牧业的例子。在与对象——整个生态结构——保持一致中,“合尺度”意味着那些尊重系统之特质的处理方式,而这个系统对于个人的生存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就是最宽泛意义上的爱护(Hegen)。于是,《德国基本法》(第14条)的原则在此似应具有无限的有效性。“所有权牵涉义务。所有权的使用应当也有益于公共福利。”*《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14条,http://www.gesetze-im-internet.de/gg/art_14.html。可持续性的原则也在《基本法》20a条中被明确提及。*《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20a条,http://www.gesetze-im-internet.de/gg/art_20a.html。

关于“基本事物”,“那些涉及私人财产的规定必须被归于法的更高的领域之下,归于共同体、国家之下”(die Bestimmungen, die das Privateigentum betreffen, höheren Sphären des Rechts, einem Gemeinwesen, dem Staate, untergeordnet werden)*RPh, §46.。若我们思考那些对于维持生态平衡而言具有本质性意义的对象——这些对象甚至可能是诸如石头、沙子、草地等简单的事物,鉴于社会的利益与共同的福利,这些对象的私人所有权就会部分或全体地遭到废除。在有机体定形的语境中,黑格尔也略微隐秘地提到了其他通过中介使用基本事物的场合——比如通过风车使用风力,或者“为了使用原材料或自然力的中介性设施,我们使某种材料施加于另一种材料之上的作用”(veranstaltete Einwirkungen eines Stoffes auf einen anderen)*Ibid., §56.。这就提出了关于更加复杂的定形模式的问题。定形似乎要求一种理性的且与自然一致的实现行动。我理性地行动,就比方说,对摒弃某件可能会严重破坏自然环境平衡的事物而言,我以一种合尺度的方式包含着“爱护”而行动。出于对自然平衡的尊重,我的行动在任何重大的干预之前就构成了一种摒弃、一种抑制或一种悬置。爱护(Hegen)或关怀(Schonen)围绕的是“一种考虑到保存对象而采取的行动”(ein Benehmen in Rücksicht auf die Erhaltung des Gegenstandes)*RPh, §56 Z.—— 一项依可持续性原则的最先的尝试。保护生命,诚实、理性地对待环境。可持续性的使用的基础在于关于当下与未来情境的知识,该知识考虑了自由主体之当下与未来的权利。

四、 自然的可持续性——作为范式的森林

“可持续性”这个术语首先由林业科学家汉斯·卡尔·冯·卡尔洛维茨(Hans Carl von Carlowitz)提出。这段关键的引文是:“继续的、永久的与可持续的使用”(continuirliche, beständige und nachhaltende Nutzung)*汉斯·卡尔·冯·卡尔洛维茨(1645—1714)可能是第一个清楚表达“继续的、永久的与可持续的使用”这一思想的人。参见其著作Sylvicultura oeconomica, oder Hauswirthliche Nachricht und Naturgemäße Anweisung zur Wilden Baum-Zucht etc., 1713。关于这条消息,我要感谢埃布拉赫的格奥尔格·施佩尔伯博士(Dr. Georg Sperber)。他几十年来献身于可持续性原则的捍卫,尤其是对我们最重要的生命基础——地球的森林——的维持。。这个术语源自林业领域决非偶然,它是出自人们对于森林的必然长期的关心。森林是地球上最有价值的物资之一,它对气候、土壤和水的重要性无可争辩。这位林业学家知道树木有较长的生命周期(树木经常比他自己活得长),他了解生态系统及其脆弱性之间的关系,他具有关于生命界和自然界的知识,他是一个称职的“爱护者”。我们不能单单按照占领[森林]和利润最大化来对待森林,而是必须朝向共同的利益——作为公共福利的森林,于是也就包括保护与远虑。“森林意识”(forstliche Bewußtsein)的最高关切在于长期维持具有对生态整体影响的森林。这种与森林的关系形成了一个可持续性原则的模板。它表明,通过观念史的方式,何以“一种直觉的远虑的想法凝结为一个概念”(intuitives Vorsorgedenken sich zu einem Begriff kristallisiert)。这个概念与节约(conservare)、维持(sustenare)这两个术语的传统意义保持一致,将庄严与灵活性结合在了一起。*关于这一点,请参见以下这部杰出的研究著作:Ulrich Grober, Die Entdeckung der Nachhaltigkeit, München: Kunstmann, 2010。

在他的研究《造林经济》(SylviculturaOeconomica)中,冯·卡尔洛维茨——他之前是耶拿大学的学生——第一次给予该术语以概念的形态和当下的形式:为了“木材的保护与增加”(Conservation und den Ausbau des Holtzes),关键的事情是,“存在一种永久继续和可持续的使用法,因为树木是必不可少的事物,没有树木,土地可能就不复存在了”(es eine continuierliche beständige und nachaltende Nutzung gebe, weil es eine unentbehrliche Sache ist ohne welche das Land in seinem Esse nicht bleiben mag)*Von Carlowitz, Sylvicultura Oeconomica, Ulrich Grober, Die Entdeckung der Nachhaltigkeit, München: Kunstmann, 2010, S.116.。因此,冯·卡尔洛维茨发表了一部可能会影响黑格尔的概念之形成的杰作。不同的思想出现在[可持续性]这个范畴中:我们不能使用超过森林承受得起的数量的木材;我们必须确保树木生长与去除之间的平衡;如果森林应自我维持的话,我们必须允许森林有权[自我]恢复。《造林经济》阐明了它自己理性的造林学:林地“应得到理性的安排”(vernünftigeinzurichten)*Von Carlowitz, Sylvicultura Oeconomica, Ulrich Grober, Die Entdeckung der Nachhaltigkeit, München: Kunstmann, 2010, S.116. 1760年,萨克森—魏玛公国开始依照可持续性原则改革它的林业:女公爵安娜·阿玛莉亚(Anna Amalia)发布命令,森林“将受到一种建立在林业科学之正确原则之上的崭新的、可持续的林业安排”。引自Grober, Die Entdeckung der Nachhaltigkeit, S.122。,对森林的使用或利用应当与对它的平衡的保持联系起来。在《法哲学原理》的第56节中,黑格尔以粗略的方式大致论述了这个想法,自然物的定形依赖于两根支柱:第一,我的意志在定形的事物中成为客观的、外在的与持久的,并且时间与空间的规定得到克服;第二,事物客观上被放任不管或者永久得到维持,空间与时间的限制因素也由此得到保留,并且我们使自己面向这种永久性。使自然物为某人所属这一点应当被带入一个与对自然物的放任不管或任其如此的理性统一之中。这条重要的附录维护着第二个要素:“为了未来的使用而远虑”(Vorsorge für den künftigen Gebrauch)*Hegel, Philosophy of Right, §56 Z.。这条附录对充分、仔细使用自然物给予明确的支持,反对灭绝植物和动物,而植物和动物作为有生命物携有某种内在的价值;同时,它倡议一种鉴于保护的关心,在这种关心中,尊重他者性(alterity)和后世子孙的原则结合在了一起。

我的建议是,关于《造林经济》中可持续性的原则,关于关心和远虑的原则应当具体地被置于经济活动之中。现时代需要一种新的种植经济(CulturaOeconomica),这种经济指向的是自然以及社会的可持续性;这与如今已破产的市场原教旨主义及其对违规的狂热、掠夺世界与破坏环境的后果形成对比。纯粹谋求利润严重削弱了可持续性,并由此威胁着森林,以及世界的整个生态结构;随着对森林的利用,对森林的健全的保存必须是处于中心地位的,这一点是人类最深层的利益。*关于这一点参见Josef Köstler, Grenzen des Kapitalismus in der Forstwirtschaft, Inaugural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Munich, 1927。适用于森林的东西也能够被外推到整个经济的范围中;这种新的作为生态经济的种植经济教导我们以这种关心与爱护去对待自然,我们就允诺了对自然的持久使用。然而,目前我们可怕地面临着一个非常不同的方案。正在被野蛮砍倒的不仅有巴西境内的热带雨林,而且也有德国境内的海滩林木和许多其他地区的森林。一种对于木材的不正当的疯狂利用盛行着,这是对我们的共同利益,对保护[上帝]创造物这个观念的极端违背。尽管有来自一些政客的保证,森林——这个确保人、动物和植物之生命的关键基础——仍然越来越多地正在成为经济盘剥与牟取不当利益的对象。自然和生态的可持续性的环节必须在与“提升普遍的国家福利”(Beförderung der allgemeinen Landes-Wohlfahrt)(冯·卡尔洛维茨)相联系的情况下得到考虑。黑格尔关于自然物的定形及其关心与远虑的原则的想法准确地服务于这个目的,比如在以社会的关心与远虑等想法的形式对市民社会的处理中,或者以一个社会的国家的观念的形式对国家的处理中;社会的国家可保证——就它是可能的而言——社会的可持续性(论文的篇幅有限,我无法在此继续讨论该问题)*Klaus Vieweg, Das Denken der Freiheit, München, 2012.。以这种方式,自然与社会二者的可持续性能够被提高为一个现代自由社会之宪法的基本原则。

这个所谓的“可持续性的三角关系”——经济、生态和社会正义,在1992年里约热内卢举行的“地球峰会”期间被提出,它恰恰在这个方向上是正确的。鉴于空气是我们最重要的外部资产,关于不断增加的——也是危险程度不断增加的——二氧化碳污染的知识必须导致那些考虑未来几代人的需求的行动,保护他们的空气质量。作为根本性物品的水也要求一条相似的进路,否则这项稀缺资源就会进一步被消耗,甚至可能成为将来几十年内战争的导火索。按照黑格尔,那些人类为了生命而需求的事物“并不仅仅是一种死板的工具,而是人必定凭借所有的感官与自身感觉到自己在其中是有生命的。由此他就通过与人的个体的紧密关联,为自在的外部事物打上了一个自身由人赋予灵魂的个别的印记”(nur ein totes Mittel geworden sein, sondern er muß sich noch mit ganzem Sinn und Selbst darin lebendig fühlen und dadurch dem an sichußerlichen durch den engen Zusammenhang mit dem menschlichen Individuum ein selber menschlich beseeltes individuelles Gepräge geben)*Hegel, Vorlesungen über die sthetik III, TWA 15, S.341.。人居于其中的世界之庙堂必须受到保护,免遭沦为断木碎石而林地被还原为木材的集合之祸。这一点尤其关系到自然多样性的保护;由于各种影响(气候变化,诸如单一种植、过度开采、污染等工业化的负面作用),自然多样性正遭受重大威胁。

同样对于人类而言,“气候变化的逃生之门仅仅还有一丝缝隙开启着……如果我们真的在本世纪使全球气温升高5到6度,那么一种发达文明——正如我们所知——将不再可能存在于这颗星球上”*Hans Joachim Schellnhuber, ”Manchmal könnte ich schreien“, Die Zeit, 26th March, 2009.作者为国际气候的主要研究者之一。。诸如水、空气、森林、生态系统等对生命的理性保持而言关键性的外部物资,是为了共同福利的共同资源;它们处于——这将会是从黑格尔式的进路中得出的一个有着彻底说服力的结论*关于这一点参见Klaus Vieweg, Das Denken der Freiheit。——公共的严格监督和控制之下,并且必须大部分地被阻止进入牟取利润的利益中。可持续性的要求是对[某个社会是否]属于现代社会范围的一项基本判别标准。那些未能以一种可持续的方式活动,并且允许、容忍,甚或鼓励这些掠夺成性的过度行为的社会,必须因此被我们拒绝承认其“现代的”身份。

(责任编辑:韦海波)

克劳斯·菲韦格(Klaus Vieweg),德国耶拿大学哲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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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0047(2017)02-0043-13

译者简介:高桦,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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