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丽,孙德朝
藏羌走廊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符号表征研究
周 丽,孙德朝*
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推理法并结合田野考察法,以文化人类学和社会表征理论为依托,阐释藏羌走廊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符号表征的意义。研究认为:藏羌走廊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符号具有“三征并存”的功能结构和“三化并行”的功能价值。通过对藏羌走廊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符号表征的研究,对藏羌走廊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传承与发展,以及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符号的深层次研究具有导向作用。
藏羌走廊;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符号;表征
四川省藏学会理事马成富提出,藏羌走廊起自理县,途经杂谷脑、米亚罗翻山、金川、马塘、刷经寺、龙日坝、阿坝县、红原县,终至若尔盖县;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政府将藏羌走廊界定为从汶川县始,经茂县、理县、马尔康,终至金川县。该走廊自然生态环境复杂多样而又独具特色,并呈现出“条带状”的特色文化走廊形态,几千年来沉淀出璀璨多姿的藏、羌民族文化和纷繁的族群多样性。
根据 1990年 《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志》记载藏族传统体育项目有摔跤、赛马、斗牛等共计 31项,羌族传统体育项目有:摔跤、骑射、推杆等共计 6项[1]。 当笔者更深层次地查阅各自治州志和各县志,并结合有关民族文化研究的相关成果,发现藏羌走廊各地区传统体育项目的收录有所差异。如《留住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