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建立失信代表辞职机制

2017-05-04 21:39
浙江人大 2017年4期
关键词: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办法

执行难,尤其是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近日,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绍兴市人大代表辞职办法(试行)》,通过建立代表辞职制度,强化对人大代表的管理监督,助推破解涉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难问题。

综观该办法,失信人大代表辞职机制的建立是其一大亮点。该办法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以及阻碍、抗拒执行行为”纳入人大代表应当辞职的情形之一,补充细化了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中对特殊主体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或裁定、阻碍执行的惩戒措施。倒逼失信人大代表等特殊主体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不仅有助解决被申请執行人“不患寡而患不均”思想,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与认可度,也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破解执行难工作的有效支持。 陈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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