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著作权限制制度

2017-05-10 13:35:43李子悦
青年时代 2017年11期

李子悦

摘 要:随着我国整体经济不断的发展提升,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我国人口自身的生活质量水平,并且,人们对于自身的著作权限制也是逐渐对其增强重视度,而本文主要是立足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当中的著作权限制制度,展开了深入的研究与分析,以此期望为我国今后在对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当中的著作权限制制度问题上,提供一些参考性的建议。

关键词:国际知识产权;有效保护;著作权限制;分析概述

一、前言

随着整体世界逐渐的进入到了知识经济时代当中,对于国际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力度上也是在不断的对其扩大,而如何才能够有效的防治著作权被私自的滥用,从而对其进行限制,也是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关注,下文将重点阐述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当中的著作权限制度制度的法法理。

二、国际著作权限制制度产生的历史以及原因

(一)历史的根源

在谈到著作权限制制度的历史根源上,主要是要追溯到1710年英国所最早颁布的《安妮法》,而正是在法国所存在的民法典当中,整个民法体系就好比慈母般的地位,而《安妮法》也是被看做是为著名权法领域当中的核心民法,在《安妮法》当中的第一条就已经明确的规定出了“所有已经完成但是还没有被印刷的出版,或者是在对于一些今后将会完成但是目前还没有完成的图书或是多部图书的受让人,自其首次出版之日的, 14年当中,就完全享有印刷以及重印等相关独占自由的权力”而这也是作为最早关于著作权期限限制的初始制度,并且在《安妮法》当中,也是首次承认了“公有领域”它的存在[1]。……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