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法罚款为何得到网友“力挺”

2017-05-17 12:45戴先任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7年3期
关键词:规章制度维权罚款

戴先任

前些时,宁波本地东方论坛上有个帖子关注度挺高,一网友发帖吐槽:所在奥克斯集团旗下宁波三星电气(下简称三星电气)的规章制度不是很人性化,停车时车头未按方向停扣100元、非工作时间电脑电源未关闭要扣20元……截至10月17日下午5点,该帖点击率过万次,有意思的是,回帖网友们中七成都投了“反对票”,力挺企业的这个规定,纷纷表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三星电气制订的规章制度太过严格,停车时车头未按方向停就要扣100元等,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罚款,比简单的口头批评与教育更能让人印象深刻,从而吸取教训。但企业并非执法机关,他们并没有执法权,而罚款是法律处罚措施,只能针对违法行为,企业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动辄罚款,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了员工的正当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这一帖子的后面跟帖中,三星电气的做法赢得了多数网友的支持。从中可见人们对于规则意识的渴望,对于破坏规则、不遵守规矩之人的厌恶。对于规则意识的渴求,映射出时下不守规矩及不文明之人仍然不少,以至人们可以忽略不计企业的违法行为,还为此拍手叫好:另一方面,这也可见国人规则意识的觉醒,于此而言,这也算好事。但网友们忽视了此举对员工权益的肆意侵犯,要看到三星电气的做法本身就是错误的,不能因为对破坏规则之人的痛恨,而纵容破坏法律之人,这是以一个更大的错误来纠正错误,不仅于事无补,而且只会让情况变得更糟。

据三星电气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讲,包括《员工不良行为惩处标准》在内的一整套规章制度,从1986年企业成立应该就有了,多年来不断对内容进行着补充。可见这一惩处标准存在了多年。虽然该企业出台这一规定是为了让员工遵守规矩,但对员工动辄进行罚款的做法,应该予以叫停。如果员工没有完成工作或是工作出现了问题,企业可以依据绩效考核制度,扣发员工奖金,但不能扣员工工资,何况三星电气更多的是在对员工进行与工作无关事务的罚款。

多年来,三星电气对员工进行罚款,早已积非成是,像三星电气一样对员工予以罚款的企业也并不少见,正是这些违法行为的大量存在,已让人习以为常,让这种违法行为反倒成了“正义存在”,甚至让很多人为其叫好,让很多员工逆来顺受,对罚款没有异议。

不能让这种常见的侵害员工正当权益的违法行为继续下去,这是为了維护员工权益,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法治社会。要强化普法宣传,要让人们懂得维护自身正当权利,如要让被扣发工资的人勇于维权,如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劳动监察部门要帮助员工维权,也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等等,让企业步入法治化,公众懂法,具有维权意识,此类违法行为才会减少,人们也才不会对违法行为进行“力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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