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工作机制 规范运作模式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作用

2017-05-17 02:54杨庆国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司法局
司法所工作 2017年8期
关键词:服刑人员大队矫正

文 杨庆国[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司法局]

工作人员开展训练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司法局自2015年10月成立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大队) 以来,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廉洁执法水平,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确保了全县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稳定,没有发生重大监管安全事件。

强化职能监管

大队与县社区矫正中心合署办公,独立办公区建筑面积620平方米,集“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化帮扶”为一体,内设报到登记室、矫正宣告室等12个配套功能室。目前,大队现有工作人员6名,其中司法行政干警2名,社区矫正协管员4名。运用手机定位、电子踝带等科技手段,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全天候定位、实时监控,解决脱管问题,并在节假日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24小时随机抽查,与现场核查、上门突查相结合,发现关机、人机分离、越界及其他异常情况的,及时通报司法所,要求司法所必须限时作出反馈,严防其游离于监控之外。大队充分运用互联网科技,切实发挥动态监管、视频指挥、巡查督察、应急处置、执法管理等职能,与全县14个司法所全部实现视频对接,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提高了社区矫正执法的便捷性和时效性,增强社区矫正执法安全性。

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知识测试

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点验活动

提升队伍素质

大队每年定期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拟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接收、定位监控、思想教育与辅导、心理评估与矫治、解矫结案等与社区矫正流程相关的衔接技巧和业务能力,此外包括调查评估方法和技巧,法律文书及公文写作撰写,档案管理及动态管理备案操作,个案辅导的方法与技巧,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沟通能力,分级分类教育管理综合分析能力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等技能及预防社区矫正领域职务犯罪知识。

2017年3月,县司法局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春季大练兵”活动。通过集训,既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自身的身体素质和技能,又加强了他们的严谨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凝聚力。

提高执法水平

强化分类考核。根据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和社区矫正协管员队伍不同的性质、岗位、责任特点,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将社区矫正协管员业绩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切实增强他们的职业认同感、自豪感和归属感,促进社区矫正协管员队伍健康有序发展。

强化实施标准。在认真执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清单、机构职责清单的基础上,按照“依据清晰、主体明确、程序规范、流程固化、便于操作”的要求,大力推行县司法局制定的社区矫正工作标准,提升社区矫正整体执法水平。

强化教育激励。通过树立社区矫正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典型,感召和引领社区矫正工作者奋发向上、勇于奉献,积极营造良好的争先创优氛围。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人文关怀,从政治上、生活上、待遇上关心他们、爱护他们,真正用感情留住人、用待遇吸引人、用事业凝聚人。

强化内外监督。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的全程监督,对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切实做好“两书”回复、整改、落实工作。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社区矫正制度、程序、条件和结果,以公开机制倒逼执法规范。以“两代表、一委员”为重点,聘请5名来自社会各界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员,加强了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的执法监督。

强化源头监管。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在大队设立入矫窗口,建立宣告室,由大队干警统一完成接收、建档等工作,并由公、检、法、司联合参与开展入矫宣告工作,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做好第一次入矫谈话教育,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知身份、明规章,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每一个季度举办三个月内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班,邀请律师讲解法律知识;组织他们观看《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规范教育片》和社区矫正题材《廊桥救赎》等微电影,发放《社区矫正监管手册》等学习资料,并组织入矫考试,要求新入矫考试人员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为及格,不及格者继续参加考试。试卷将直接放入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中作为留存。此外,还邀请县检察院检察官向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告诫他们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自觉主动接收矫正。通过心理辅导,帮助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消除心理障碍,缓解其自卑、抑郁、焦虑的情绪,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自我调节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帮助他们树立自强、自立、自尊的健康人格,有助于社区服刑人员矫正不良习惯,提高心理抗挫能力,顺利回归社会。

推行社区矫正“六访” 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约访”:直接与社区服刑人员约定入户访问的时间、地点等,按时与约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会面;“突访”:事先不通知严管期的社区服刑人员,直接到他们家庭或工作单位进行走访;“侧访”:间接走访社区服刑人员的同村(居)居民了解情况;“暗访”: 采取不打招呼,不开警车,不穿制服到社区服刑人员的居住地村(居)或单位了解情况;“联访”:和相关部门结成联合走访小组,针对特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走访;“信访”:通过书信、电话、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向社区服刑人员监护人(或单位)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走访时做到四个清楚,即底数清、住址清、活动范围清、思想动态清。在重大时间节点,启动“零报告”制度,增加走访排查次数,切实做到排查在前,预警在前,防范在前,防患于未然。

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就读学校进行走访

湖北省黄冈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到社区矫正中心考察学习

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大队采取不打招呼、不预先通报的形式,联合县检察院对全县14个乡镇司法所工作进行检查,如对社区服刑人员点验、集中教育、社区服务、请假外出、迁居、解矫等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时作出整改。对因到外地就学、就医等需要短期或长期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严格审批手续,落实审批责任,并指定监管责任人,落实日常监管措施,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表现情况。

为社区服刑人员佩戴电子踝带

提升执法严肃性及威慑力

由于当前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量薄弱,部分社区服刑人员无视司法所的管理,出现不认罪和不服从监管的问题,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大队对这些社区服刑人员实施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和法律教育,引导他们认清形势,明确利害关系,明白只有接受社区矫正,安心改造,才是唯一出路,否则将受到更加严厉的制裁。如五河县某司法所辖区社区服刑人员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2017年4月的一天,司法所发现王某在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到邻县办事,责令他及时到司法所说明情况,但王某拒绝到司法所。大队接手这个案件后,责令王某到大队说明情况。王某在大队多次电话追踪、规劝下,赶了回来。经过工作人员的严厉批评教育,王某认识到了自己不请假外出的错误,愿意接受处分,表示今后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认真接受教育矫正。

向司法部、司法厅领导汇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大队认真做好收监执行等强制性刑罚执行工作。对于警告、提请治安处罚和收监执行等具体执法环节,由大队干警统一完成证据收集,统一出具提请治安处罚或收监执行建议书,统一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收监执行工作。

自大队成立以来,累计开展入矫教育600余人次,训诫教育200余人次,走访800余人次,开展社区矫正社会环境风险评估100余人,举办法治讲座30场,给予警告处分23人次,收监10人。

大队建成以来,高标准化的场所、规范化的工作流程吸引了湖北省、浙江省、吉林省等20多家司法局前来考察学习;2016年6月全国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70多名学员在司法部领导的带领下到县社区矫正中心考察调研。2016年10月,大队被安徽省人社厅、司法厅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7年3月,县社区矫正中心在档案达标考核中,被省司法厅认定为“先进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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