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因家庭、邻里、婚姻、继承、抚养、礼仪、财产、生活等引起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这些纠纷如果处理不当,就会造成村民关系紧张,甚至长期对立。面对这些非常复杂、千头万绪的矛盾纠纷,农村党员干部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不断总结,完善方法和技巧,总结出比较实用的方法,有效提高解决矛盾纠纷的效率,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一要有公平之心。在处理矛盾中,农村党员干部一定要摆正自己的姿态,放正自己的位置。在利益多元、观念多样、思想多变的时代,农民朋友已不再是抽象的“整体概念”,而是具体的“利益个体”。党员干部要正确协调“利益关系”,厘清“公利与私利”,摆正“权力与权利”,站稳群众立场,真正关心农民朋友的幸福和尊严,要有公正公平之心,做好农民朋友的一杆秤,认真处理好信访工作。
二要对症下药。要本着“矛盾不加剧、纠纷不出村”的原则,对症下药、灵活机动地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滚雪球”,进一步激化。比如,当双方当事人文化程度低,脾气暴躁,容易冲动失去理智。气头之上谁規劝也不行,有一股“二杆子”劲,甚至拉拢纠集亲朋好友参与其中,很容易发生群体性械斗事件。这时候要采用“冷却降温法”。农村党员干部一定要临阵不乱,冷静思考,首先采取有效办法和策略,制止事态扩大和蔓延。然后依照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待双方心平气和,再抓住有利时机,及时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