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球共享单车监管三种模式的思考

2017-05-19 13:45:56邓峰
财经 2017年11期

邓峰

对于共享单车监管首先要审视的是:一个提供自行车给用户使用的产业,是否影响到公共利益?此外,还要考虑监管目的是出于“土地、道路”等公共资源短缺,还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抑或促使交通向环境友好型发展?监管目标决定了采用何种方式去实现

在资本的推动下,今年共享单车行业出现爆发式增长,滋生了很多问题,甚至引发了有关“国民素质”的大讨论,各级政府对共享单车的监管提上日程,监管部门各不相同,拟采用的手段多种多样,力度也是轻重不一。最近更有人主张,应当由交通运输部来主导中央层面的立法,设定全國性的监管规则。

当前,各地方政府酝酿中的监管措施,不约而同地都想到了“上牌”——企业取得许可,自行车登记上牌。

其他的具体措施则五花八门,有些甚至令人无语。比如要用户实名登记,同时建立信用档案。问题在于,仅仅是为了矫正“国民素质”,执法机关需要动用多少公共资源,才能去实时监控用户交易行为。

需要看到,尽管扯出共享经济大旗,但共享单车的商业模式实质上是升级版的分时租赁,与早已存在的旅馆分时租赁并无本质区别,只是通过海量投放产生了规模效应,再加上互联网支付和GPS定位等新技术手段而已。

那么,一系列追问就产生了,既然此前对于分时租赁业态并无特别监管,那么对于共享单车这一升级版的监管依据是什么?未来的监管方式、执法权限究竟该怎么安排?如果这些问题不能被厘清,当下五花八门的监管动议,难免陷入“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迷惘之中。……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