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现状调查研究

2017-05-22 10:09陈琼贾凤伶
天津农业科学 2017年4期
关键词:就业现状失地农民

陈琼+贾凤伶

摘 要: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不仅是制约天津城市化水平和质量的瓶颈,也是影响天津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现阶段天津市失地农民的实际就业情况,本研究共选择了4个典型区域7个村的80户失地农民进行了抽样调查,对调查样本个人及家庭的基本信息情况、失地农民安置与就业情况、失地农民就业能力与自我发展意识3个方面进行了详尽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关键词:失地农民;就业现状;天津城市化进程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7.04.011

An Investigation of Employment Situation of Landless Peasants in the Process of Tianjin Urbanization:Based on Micro Survey Data of 80 Landless Peasants in Four Districts

CHEN Qiong, JIA Fengling

1 调查方法及样本选择

为了具体了解和掌握现阶段天津市失地农民的实际就业情况,课题组于2014年调查选取了4个典型的失地农民区县——宁河区、滨海新区大港、北辰区和东丽区,在每个区县随机抽取一个乡镇,然后在每个乡镇中共随机抽取了7个村(居委会)的80户农村居民为样本户,样本的选择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和代表性。本次调研分两个层次,首先对失地农民社区居委会进行相关调查研究,了解安置区的规模、失地农民基本情况、产业发展情况、就业安置情况等,然后在此基础上对各社区失地农民进行随机抽样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80份,回收有效问卷80份,每个样本区县20份,问卷有效回收率100%。失地农民调研问卷主要分为4个部分,涉及的内容包括失地农民特征、家庭经济社会特征、职业培训、征地补偿形式、就业现状、社会保障等方面。

2 调查样本基本情况分析

2.1 失地农民个人及家庭基本信息

从表1可以看出,本次调查样本中失地农民中男性共51人(占63.8%),女性29人(占36.3%)。从年龄段的分布情况来看,失地农民的年龄主要在36~45岁之间(占37.5%),26~35岁的失地农民占22.5%,而46~55岁的失地农民占25%,55岁以上的失地农民也占到了样本总数的8.8%,失地农民年龄分布总体较为合理,低龄的和高龄的都较少。这说明各社区劳动力质量还比较高,45岁以下的中青年(主要集中在25~45岁)达到六成,可谓处于创业和工作的最佳时刻,是转移就业的主力军;而处于46岁以上的中年失地农民也占不小比例,占调查数据的33.8%,这也意味着他们也要參加到再就业的队伍中来,并且在未来几年将要面临着养老问题。

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失地农民的文化水平在小学及以下的占8.8%,初中文化的失地农民占比最高,达到33.8%,中专或高中的失地农民比重为25%,而大专及以上文化的则占到样本总数的32.5%,表明样本区县失地农民总体受教育水平较高,绝大部分失地农民拥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的失地农民所占比例达到了半数以上。

从失地农民家庭成员组成情况来看,本次抽样调查有效问卷涉及的80户家庭共有常住人口298人,平均每户3.73人。涉及劳动力176人,户均劳动力2.2个,劳动力占家庭常住人口的59.1%。同时,家庭人口主要集中在3~5人之间,劳动力人口主要集中在2~3人之间。此外,仅有18.8%的失地农民家庭劳动力人口实现了全部就业,大多数家庭仍有一定比例的失业或未就业人口,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失地农民家庭收入的持续增长。

从被调查失地农民的户籍情况来看,被征地后仍然是农村户口的失地农民比重很高,为87.5%,而仅有12.5%的失地农民实现了农村居民向市民的转变。天津已专门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还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保障制度,其中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国率先实行城乡统筹,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天津市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天津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城乡户籍登记“一元化”,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天津市居民户口,农村农民户口和城镇居民户口所享受的待遇差别将逐步缩小。

2.2 失地农民家庭收入来源及变化情况

通过对征地前后失地农民家庭收入来源进行比较发现,43.8%的失地农民反映征地前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本地企业的打工收入,27.5%的反映主要来源于种粮收入,11.3%的失地农民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做生意或个体经营。而征地后,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本地企业打工收入的失地农民增加到了56.3%,家庭收入主要来自自己或家人外出打工收入、出租房屋财产性收入、正式工资收入和政府征地补偿的失地农民比重有所增加,而土地征收后,依靠家庭经营农业收入的失地农民比重下降至3.8%。详见图1和图2。

从图3可以看到,有56.3%的失地农民认为征地后家庭收入水平与征地前相比变化不大,27.5%的失地农民认为征地后家庭收入水平有些增加,仅有5%的失地农民认为征地后家庭收入水平有很大程度的提高,还有11.3%的失地农民则认为征地后的家庭收入水平与征地前相比有些减少。从征地前后失地农民家庭的生活水平看,有46.3%的失地农民认为生活水平比征地前有所提高了,12.5%的认为征地后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而35%的失地农民认为征地前后的生活水平没有发生明显变化,6.3%的失地农民则认为征地后的生活水平有所下降(图4)。

3 失地农民安置与就业情况

3.1 政府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情况

由图5可观察到,征地后就业安置是失地农民最需要并且能够接受的安置方式,有一半以上(52.3%)的失地农民表示最愿意接受就业安置,其次有28.4%的失地农民选择最能接受货币安置方式,分别有13.6%和5.7%的失地农民表示最愿意接受入股安置方式和留地安置方式。

从征地后政府对失地农民提供的就业安置形式来看(图6),23%的失地农民被征地单位吸纳为职工,16%的失地农民被政府组织安置到企业,很小比重(4%)的失地农民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8%的失地农民被组织外出打工,21%的失地农民反映政府仅提供就业信息和技能培训。然而,有28%的失地农民反映政府没有提供任何就业帮助,这一数字表明政府在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安置方面的政策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3.2 失地农民的职业分布情况

由图7可观察到,失地后失地农民转移就业的行业也呈多元化趋势。除极少数失地农民仍继续经营农业外,绝大多数失地农民从事非农产业就业,其中有40%的失地农民在当地的工业企业供职,有12.5%的失地农民从事个体户经营,分别有17.5%和15%的失地农民从事打零工和服务业工作领域,但仍有不少失地农民就业困难找不到工作,有8.8%的失地农民还处于失业状态。

在被调查中,平均月收入在1 001~2 000元之间的失地农民人数最多,占到36%;其次是在2 001~3 000元之间,失地农民人数占到32%;平均月工资在3 001~4 000元的失地农民人数也占到12%;月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失地农民仅占4%;而平均月工资在1 000元以下的失地农民仍占16%。由此可见,农民失地后的薪酬水平和收入状况普遍不高,详见图8。

此外,在被调查的失地农民中,有6.9%的失地农民对目前从事的工作非常满意,43.1%的人表示比较满意,而有37.5%的人认为一般,12.5%的失地农民对目前从事的工作表示不太满意(图9)。而针对不满意的原因,他们认为最主要的是工资,其次是发展空间,工作环境和职业本身末之。

3.3 失地农民就业途径情况

根据图10所示,失地农民主要是通过自谋职业方式实现就业(占35.1%),其次是通过亲朋熟人介绍(占18.2%)、自主创业(占16.9%)的方式实现就业,这三者(也称社会关系网)占到失地农民再就业途径的70.2%,说明对于失地农民而言,社会资本(包括亲缘关系)在再就业中所起的作用还是非常重要的。而通过劳务中介(社会途径)或政府、居委会安置渠道实现就业的分别占10.4%和15.6%,这一方面反映了当地劳务中介组织还不完善,失地农民利用中介找工作的意识不够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政府在失地农民就业安置上的有限性。

3.4 失地农民再就业难的原因

从图11可以看到,有24.7%的失地农民认为文化水平和技术能力低是导致其再就业困难的主要原因,20.1%的失地农民认为再就业困难的原因是工资水平低而暂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认为再就业困难主要是因为就业途径少和获得就业信息太难的失地农民分别占19%和15.5%,认为年龄和健康状况以及没有合适的岗位导致再就业困难的失地农民分别占10.3%和10.3%。

3.5 失地农民再就业意愿

在被问及失地农民再就业的意愿时,接近60%的失地农民愿意就地就近在本地企业务工,有21.4%的失地农民愿意从事个体户经营,愿意继续经营农业的失地农民占10.2%,而仅有5.1%的失地农民愿意外出务工,选择其他就业渠道的失地农民也占到5.1%,但几乎没有人愿意从事打零工。见图12。

4 失地农民就业能力与自我发展意识

4.1 是否具有非农职业技能

职业技能培训对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调查结果发现,有53.8%的失地农民参加过就业培训,而有高达46.3%的失地农民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就业培训。针对失地农民对就业培训的意愿和偏好,发现被调查失地农民有着非常强烈的培训意愿,78.8%的失地农民表示愿意接受就业培训,有3.8%的失地农民不愿意参加就业培训,而17.5%的失地农民对接受就业培训持无所谓的态度。从接受培训的具体种类上看,45.8%的失地农民最希望接受机械和电子类工业技能培训,28.9%的失地农民愿意接受计算机以及学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有20.5%的失地农民愿意接受农业技能方面的就业培训,仅有4.8%的失地农民愿意接受在家手工业方面的技能培训。

4.2 是否愿意自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针对实施培训的主体,有27.5%的失地农民自己出钱参加过社会培训机构的技能培训,超过半数以上的(占55%)的失地农民没有自费参加过社会培训机构的技能培训,而有17.5%的失地农民表示打算自费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技能培训。

4.3 是否参加过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在调查失地农民对就业方面的法律、政策的知晓度时,15%的失地农民表示十分不了解,61.3%的失地农民表示不了解,而仅有23.8%的失地农民对此了解。55%的失地农民表示有接触过政府发布的相关就业培训信息,17.5%的表示沒有接触过政府发布的相关就业培训信息,有27.5%的失地农民不清楚政府发布的相关就业培训信息。由此可见,目前政策的宣传还未到位、没有深入到最基层,许多失地农民还不了解相关就业优惠信息,没有充分利用政府为其提供的便利,政策的效力难以显现。

被问及是否愿意接受政府提供小额贷款、培训等政策帮助进行创业,71.3%的人表示愿意接受,仅有8.8%的人表示不愿意接受,而有20%的失地农民表示无所谓。72.5%的失地农民觉得政府为失地农民提供免费培训非常有必要,23.8%的失地农民觉得比较有必要,而有3.8%的失地农民觉得一般。针对如果政府出钱免费提供培训,92.4%的失地农民表示愿意参加,6.3%的人表示看情况,而仅有1.3%的失地农民表示不愿意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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