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聋生教育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7-05-23 00:56王彩星
中文信息 2017年4期
关键词:对策管理

王彩星

摘 要:学校以育人为本,而作为特殊教育学校,面对的是一群需要“特殊待遇”的特殊群体,在育人方面更加的有难度。学校可从教育、管理两方面育人。本文根据我多年的班主任管理经验和见闻,对学生管理有一些自己的思考及对策。

关键词:聋生教育 管理 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 (2017) 04-0197-01

一、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发现现阶段聋生管理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问题

1.打架斗殴现象由于聋生天生的生理缺陷,导致他们的心理特点、思维方式与常人存在很大的差异;加上与他人的交流障碍,让聋生对外界形成了一种防备心理,大多难以接受他人的好意,甚至误会对方,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会大胆出手,发生打架事件。并且聋生普遍群体化,导致他们内心团结,甚至出现群殴现象。有些学校对此不严格处理,只是表面平息了战火,并不深入的化解和引导他们走出这样的思想误区,甚至有些学校为了生源问题,在多次打架事件后,凭借“留校察看”的宽容处罚态度,留着学生继续在校学习,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2.小偷小摸现象

由于听力残疾,聋人学生对外界的一切感知都取自于视觉,他们生活在单一的世界里,按照自己的需求行事。他们不能通过听觉去感知,去体会情感和美感的过程,因此不能正确的领会道德情感和美感,对于社会公认的道德和美是模糊的。相反的,却常常模仿社会上一些不良的行为,作为自己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分不清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崇拜一夜暴富,羡慕当老板,却不知其过程和结果。久而久之,在他们心理形成了一种想不劳而获、懒惰、走捷径发大财的不良思想,甚至走向小偷、小摸的“捷径”。有些学校针对偷盗现象,只一味的制止和严厉批评,学生不但不听劝,反而会对学校和老师产生反感情绪,对教育和管理更增加了难度。

3.沉迷网络现象

网络既是一个非常便捷的学习平台,也是沉沦万千少年的罪魁祸首。用网络上的QQ交友和玩网络游戏已变成了青少年学生的最爱,更是聋人学生的最爱。他们内心孤独,渴求友情,寻求刺激,但在现实中又无法实现,因此迷恋上网。长此以往,势必影响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而且沉溺于虚拟的网络交往,忽视了现实生活中与父母、老师、同学的交流,有的甚至陷于不切实际的网恋而不能自拔。此外,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使得很多学生上网交往时,习惯说假话、空话,“你不骗人,别人就会骗你”成为不少聋人学生网民的共同心态。很多学校对学生上网成瘾做出过很多努力,但总是效果不佳,无法得到根治。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学校的教育和管理面对的是一个庞大的、不同种类的特殊人群,其教育和管理工作都必须考虑到个体的差异性和适应性,采取不同的教育与管理方法。

二、具体的教育与管理对策

1.正确引导聋人学生上网,正确对待网络游戏

聋人学生之所以对计算机课感兴趣往往不是來源于计算机知识本身,而是对于网络游戏的热衷,怀着侥幸的心理上课偷玩几盘游戏。计算机教师就可以利用电脑课,鼓励那些喜欢玩游戏的同学,如果想自己编出更好玩、更有趣的游戏软件,从现在开始就要努力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会编程,设计新的游戏软件,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发他们正确的学习动机;而且要引导学生善用网络资源,教会学生用正确的观点去分析信息,辨别是非,去伪存真,分清精华与糟粕,真正使网络信息为我所用。2.善用专业的管理人才

美国著名的两所聋人高校盖劳德特大学和罗杰斯特理工学院国家聋人工学院在学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学校中每个人都有义务使用清晰而且易于理解的手语交流。并且雇佣了职业的手语翻译和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专业人员。这就是他们较其他学校办学的成功所在。我国众多的职业教育学校由于教学条件的限制,无法达到这个标准,聋生无法做到交流无障碍。但在对学生的管理工作中,至少宿舍的管理可以聘用专业的拥有手语交流能力的宿管人员,从细微着手,流畅的毫无障碍的对学生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来管理学生,遇到具体问题时,冲破沟通障碍,从真正意义上解决问题。面对特殊的群体,一般的健全人管理是绝对不行的。不具备一定的聋生的管理经验,不懂手语的管理员不可能把管理工作做好。所以学校在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时,要想在学生的宿舍管理上取得成功就必须聘请专业的聋人学生管理人员,或者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宿管员工的手语培训和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做到全校手语一体化,交流无障碍。

3.学校与家长共同努力,增强聋人学生法律意识

聋人学生由于受其生理缺陷的制约,接受能力弱,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更是少之又少。他们往往对自己的不正当行为认识模糊,无法辨别好坏。自然而然,学校成为了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学校应切实强化法制教育,将法律教育专门作为一门课程纳入教学计划。结合聋人学生实际生活,组织学校专门的教师针对该校聋人学生的法律认识层次编写通俗易懂、简介明了的适合聋人学生的法律教材。法律教师还可以在任教期间,结合以往发生在聋人学生身上的各种案例进行教育,效果一定会更加明显。除了在学校获取法律知识外,家庭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很多学校就忽视了家庭这一个重要途径。像每一个健听人家庭一样,父母会充当聋人学生的第一个法律教师,以一种最传统的教育方式将最基本的善恶告诉聋人“这个可以做”、“那样是不对的”。在多次与聋人学生进行交流时,都是听到聋人学生这样说“我妈妈告诉我……””我爸爸不要我……”。但受父母自身文化水平的高低及父母与聋人交流能力的限制,大多数聋人家庭的父母,只能做到管其温饱,而无法在思想问题的教育上,法律知识的灌输上做到交流无障碍。特教学校就应该做出相应的有利措施,像创建“聋人家长学校”,定期对聋人学生家长进行手语、聋人心理、相关法律等知识的培训,充分调动家长的力量,配合学校共同完成对聋人学生的普法教育,共同完成对聋人学生犯法的预防工作。

“子不孝,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对聋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我们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应该以严肃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偶然,也不能只止足于眼前,在今后的教育和管理中善于发现任何一个适合聋人学生教育和管理的机遇。

参考文献

[1]何苗.浅谈聋人犯罪预防工作的社会化

[2]鲍国东.美国聋人高等教育给我们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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