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建构的基本路径

2017-05-23 18:24梁根华
中文信息 2017年4期
关键词:国家治理体系提升改革

梁根华

摘 要:党中央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和时刻表。构建国家治理体系要选择正确路径,突出重点,才能更好地按时实现目标。本文拟从国家治理体系的主要主体、制度体制和手段等方面探讨建构国家治理体系的路径。

关键词:国家治理体系 改革 提升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 (2017) 04-0280-0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论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时,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课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当前我国政治发展与改革的总目标,具有重要而紧迫的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一论述为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目标和时间表。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就要从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完成一系列改革,通过改革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从而有效进行国家治理。具体构建需要通过以下几种路径。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行政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的核心,政府职能转变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转变政府职能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首要任务。政党、政府、社会组织、市场、公民以及各类媒体等都是参与治理的主体。在各治理主体中,政府仍然是处于第一位的,因此,强调国家治理的转型首要的是实现政府治理的转型,即要实现政府由人治型向法治型、全能型向有限型、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建设透明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政府职能转变中的关键是简政放权,即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向下级政府放权,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让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通过简政放权和优化政府流程,最大程度地减轻政府对微观领域的干预,最大程度地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划分各自的权责范畴,企业主要是干好市场的活儿,社会组织主要是弥补政府的不足。政府要做到不越位,不缺位,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协调合作,完善社会治理。

二、大力发展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的治理能力

社会组织是治理主体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当下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将推动国家治理与社会建设间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社会组织就要承接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所下放的权力,因此,社会组织的发展直接关系到政府职能转变的效果如何,政府与社会是否能达到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社会组织因不具有官方色彩,既可以免除依附行政机关的种种困扰,以社会治理主体的身份集约利用资源,更加专注于履行其应有的社会职能,同时也会成为在政府、企业、公民间架设沟通桥梁,成为培养新型公民、搭建多元社会主体协作共治的平台。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而明显滞后。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社会组织有了很大的进展,但当前我国的社会组织还面临着许多的问题,例如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意识缺乏,我国社会组织还带有很强的官方色彩。克服官僚化倾向,不是一蹴而就的,简政放权的一纸政令也不能迅速实现去行政化的目标。要根治官僚化的痼疾,除了继续推动建立服务型政府、透明政府、廉洁政府的行政改革之外,最根本的还是要让社会组织的建立、管理、运行成为其成员民主参与、民主协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动态过程,让社会组织中的精英和普通成员学习如何合理分工、平等协作。只有把外部和内部这两种改革力量结合在一起,去行政化才不至于进入一种循环往复的恶性周期律状态。而这一目标的实现本身,也意味着中国社会组织发展在由量到质的提升过程中完成了一个重大的质的提升与跨越。同时,要积极培育各类服务型和公益型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三、坚持不懈地推进法治建设

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法制化的体系,它要求各治理主体在法制的规范下协调有序运行,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面推进必须依赖于法制的健全与完善。法治既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灵魂所在。坚持和推进法治,首先需要明确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权威,将全部国家治理活动都纳入宪法轨道,将宪法看作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綱领性”制度。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因此,在法治进程中还要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创造体制条件,并设置高度正当的司法程序为突破口来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善法”并不等于“善治”,没有对法治的严格遵循,再好的法律规章也会失去作用。因此,引导人们树立对法律的敬仰和遵循,继而认真抓好法律制度的落实同样重要。

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依靠力量。因而,要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而良好的社会秩序正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目标指向。广泛的公众参与是社会稳定的粘合剂,公众参与可以提供信息沟通的渠道,可以提前释放不稳定的信号,可以形成共识。尤其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增多,这就更需要公民参与其中维护稳定,它不是以前强压下的稳定,而是一种通过疏通纾解寻求互动基础上的稳定。此外,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还有利于培育公众良好的公共精神,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增强民主意识。

五、运用现代科技力量,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建构。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需要借助现代科技力量。要顺应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势,完善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国家治理体系,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提升治理能力。例如,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及台电子政务平台,提升政府服务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让群众办事不找人、少跑路。又如,基于大数据的信息分析、处理能力,建构社会风险预警防范体系和社会治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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