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

2017-05-24 10:45周灵林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6期
关键词:案情律师当事人

摘 要:做人之道贵在柔善,柔善者人愿与其善,律师首先要以和善的方式赢得当事人的信赖。其次,在待人接物上也要有所周全,做到仪容得体,举止合宜。最后,要夯实自身法律功底,面对任何来访案件都能做到胸中有丘壑。接待之时,要会“听”和会“问”,听得认真、耐心、仔细,问得提纲挈领,听与问之间积极开动脑筋,理清案件脉络,进一步把握案情重点。在对整个案情有所了解后,再给当事人作出依法、准确、谨慎的解答。

关键词:态度和善;礼节周全;听;问;答

一、相由心生——以和善传递真诚

做人之道貴在柔善,柔善者人愿与其善,以和善的方式能够赢得人心。当事人官司缠身,难免会心情焦躁,情绪不稳定,律师在接访时态度和蔼可亲,能够让当事人感受到温暖和尊敬,彼此间的距离拉近了,其后的谈话就能以更融洽的方式开展。同时当事人是为解惑而来,怎样把律师自己的想法加诸于他,自然地转变为他的想法,首先就要使他信服,在最初的接访环节,就是对律师真诚服务态度的信服。林肯曾说过,“要让别人同意你的观点,要先使他相信你是他真正的朋友。”[1]“律师”,是一份我们以之安身立命的职业,要“立命”以追求道德关怀的高尚和法律信仰的崇高,同时也要“安身”以解决物质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就像卖东西一样,有需求才会有供给,有纠纷才会有案源,在与当事人接洽过程中要隐藏自己兜售的一面,设身处地,以当事人的视角为视角,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比方说一起交通肇事案,受害人当场死亡,肇事司机逃逸,接访的当事人是死者的妻女,她们在一夕之间分别失去了丈夫和父亲,没有了家庭的支柱,显得楚楚可怜,这理应得到同情,但对于律师而言,此时的她们完全是陌生人,人对于全然的陌生人悲惨生活处遇的同情持续不过几秒,相比之下,就像卖伞人因天雨而欣喜,从事殡葬业的人因人死才有收入,律师有时也是这样,相比对她们境遇的同情,案件本身能带来的经济收益实在更让人心喜,但律师在交谈时无论如何要保持表情上的庄重、严肃,甚至于悲伤,劝慰这对母女的悲痛情绪,让她们感受到真诚的关怀,其后再谈及她们即将面对的诸多冰冷的法律事宜,也更易被接受。

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注重接待礼仪

文犹质也,质犹文也,本质固然重要,外在也不可不拾掇,律师除了要能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待人接物上也要有所周全,这具体表现在仪容的得体,举止的合宜。子曰:“礼者,敬人也。”顾全礼节可以显露对他人的尊重。

律师对当事人来访的接待工作,需要细致和耐心,接待的好与不好,不仅关系到其自身口碑、未来的职业发展,还关系到整个律所的形象。接待当事人一般可以包括迎客、待客和送客三个环节。[2]迎客,要做到热情,让当事人感到受重视,比方当事人进门时需起身,可上前与其握手,并简单问候。若在当事人来访时仍端着一副冷面孔,语气生硬,态度傲慢,势必会与潜在案源擦肩而过[3],但也要把握好热情的尺度,过分热络或会降低专业水准。待客要做到周全,引导当事人入座,落座后应视情况端茶倒水,其后可以先简短介绍自己,增进当事人对自己的了解,攀谈过程中目光注视对方,耐心倾听,适当引导,合理询问。送客也不能不马虎,同样可以起身握手,互道再见,律师算是服务性行业,必要的时候“出迎三步,身送七步”也不为过。

三、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提供专业化服务

《礼记·中庸》有云:“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原意指治学求进的方法和道理,意思是做学问要做到广泛涉猎,详细求问,谨慎思考,明确分辨,踏实求进。放到律师接待当事人上,也是这样一番道理。

首先要做到“博学之”,律师不仅要有牢固的法律功底,对其他领域的学问同样触类旁通,方能成为自己专业领域的佼佼者,面对任何来访案件的复杂情形,都能做到胸中有丘壑。律师业务技能的优劣,取决于其文化知识的多少,一个知识面狭窄的律师,其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必然也会受到限制。精通法学知识是律师的看家本领,对基本的法律专业问题,无论刑事、民事或经济类纠纷都要能融会贯通,与当事人攀谈过程中不论哪家法律都能信手拈来,让本就是“门外汉”的当事人在敬佩之余,对律师的专业水准产生信赖。同时律师工作是社会工作,会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其他专业也要广泛涉猎。

接待之时,也就是与当事人的交谈过程,要做到“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询问要详实并围绕事件中心,而发现案情关键的前提在于仔细倾听,在听与问之间积极开动脑筋,理清案件脉络,从而进一步把握案情重点。“听”是接待的关键手段,倾听当事人的叙述,是了解其来访原因、目的和困惑的最主要途径,倾听要耐心、仔细和认真,听到关键细节要适当做记录,做到听真、听准、听全。同时,当事人文化层次不一,有些当事人在叙述时常有可能道头不道尾,说不清楚案情关键,或者漫谈一通,道不出问题实质,也提不出明确的要求,就有必要适时引导,“问”清事实的主要情节,让当事人在叙述时省去庞杂枝节。怎样来“问”,首先要透过当事人叙述的层层表象,调动脑中所有的法律和生活经验储备,抓住问题核心,提纲挈领的问。举一个十分经典的律师幽默为例,一位当事人前来咨询“像我这样的情况能够离婚么?”律师的回答是“你登记结婚了么,如果是,那你就可以离婚了”。从律师的角度,这就是问题的关键症结,解除婚姻关系首先需要双方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在这个前提下才能对事实做进一步分析和整理。问的时候也要注意技巧,贸然打断有失礼貌,可以注意在当事人谈话的间隙引导其叙述方向。

对整个案情有所了解后,方可以“笃行之”,给当事人作出依法、准确、谨慎的解答。律师工作的价值在于对其法律精英的定位,法律咨询要做得精准和专业,顾名思义就不能逾越法律的设定。准确解答可以体现律师的业务水平,也是给当事人提供切实帮助的前提,胡侃一通,误导了当事人的行为方向,以致延误了当事人对自身的救济,这有违律师的职业操守。同时,新人律师在实习期结束,开始独立接案子时,常常留不住案子,即便自以为对案件已分析得足够透彻,讲明了所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道出了事实真相,并做了种种可能的预设。可见,“要能分辨哪些应该说,哪些不该说,如果当事人什么都知道了,也就没有必要请你这一位律师了。”[4]律师在向当事人传递法律知识时,也要学会适当的卖关子,就像相声里的“抖包袱”,什么时候抖出来才能收获最佳笑料,要懂得把握时机,要学会收放自如,不能一开始就把所知所想向当事人和盘托出,可以适当把事情说得悬乎和深奥,让当事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以及寻求你这位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的必要性。最后要做到慎言,谨慎的解答,在仅仅听取当事人单方面的情况和意见后,事情真相尚无定论的情况下,对自己说的每一句话都要力求准确、严谨,掌握分寸,留有余地,不说过头话,对于自己不了解的情况和不熟悉的领域,更不要轻易下结论。

四、结语

对律师而言,代理案件的第一步也是尤其重要的一步,就是接待当事人,接待效果的优劣可能直接影响到能否成功代理案件。故而,掌握接访时必要的方法及技巧能更好地促进委托关系的顺利达成。以真诚和善获取当事人的信任,以礼节周全使当事人倍感尊重,以牢固的法律功底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为其后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美)卡耐基:《魅力口才与说话技巧》,林凯编译,中国商业出版社2013年版,第9页

[2]吴静、莫创才:《社交礼仪实用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45页

[3]刘玉香:“浅析当事人最不喜欢的语言和行为”,《法学研究》2015年第20期,第64页

[4]田建宏:“小律师办案记”,《当代(长篇小说选刊)》2014年2期,第19页。

作者简介:

周灵林(1993.1.6~ ),女,浙江诸暨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刑法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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