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闫原本是郑州一名在校大学生。2014年7月,小闫在家乡辉县小山村过暑假,和朋友发现大门外有一个猛禽的巢。于是二人去掏了一窝共1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事后将照片发到网上出售。等到再次去鸟巢抓鸟时,被警察抓获,最终,获刑10年半。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媒體报道这个事件之后,舆论逐步发酵成“为非法盗猎国家保护鸟类的大学生小闫觉得不值”。大家凭着刻板印象,认为“不就是几只鸟而已”,这样断送了一名大学生的前程是不是有些夸张?
作文周刊·高一版2016年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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