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2017-06-03 04:33:43王伟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6期

王伟

摘 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关注弱势群体、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一直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1993年颁布以来第一次全面修改受到了各界广泛的关注。此次经过修改的新消法有很多值得关注的亮点,例如规定了消费者的后悔权、完善了“三包”制度、加强了经营者的责任等等。但是本文认为最大的亮点在于明确的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这对我们消费者维权难这个困境无疑是一个新的救济途径。本文将围绕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来展开探讨,重点研究消费者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以及实现途径。

关键词:新消法;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一、公益诉讼的概念以及价值

何为公益诉讼,简而言之就是指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诉讼。不同学者对公益诉讼的理解不尽相同,但是总体上可以总结出公益诉讼就是指特定主体在某些案件中可以为了公共利益而代表弱势的一方进行的诉讼。从诉讼法的角度来看,公益诉讼就是指一种客观诉讼的类型,即原告起诉并非由于自己的权利受到某种直接的侵害,而是为了客观的法律秩序或抽象的公共利益,因而從诉讼法的技术层面,特别是从原告与案件之间的利益关系层面出发的某种新的诉讼类型。

公益诉讼的兴起与发展可以说是社会的进步,更是人权与法治的体现。由于市场的不完备和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相对于经营者来说处于弱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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