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项目施工合同主要条款及结算特点的分析、研究与应对

2017-06-06 18:04蔡晓明罗彬红
价值工程 2017年17期
关键词:合同条款

蔡晓明+罗彬红

摘要: 通过对不同建设时期、地域、机组容量的火电施工项目的合同条款及结算特点进行分析、研究,梳理关键合同条款和结算难点,找出合同签订、执行和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为电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供借鉴和帮助,以提高电建企业合同和结算管理水平。

Abstract: Through conducting analysis, research and summary of the key contract terms and difficulties in engineering settlement which compared with varied building period, areas and unit capacity fossil fuel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terms, this thesis aims to find out the problems and deficiency in the process of contract signing, execution and engineering settlement, and tries to propose targeted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and help for the operating and management personnel in the power engineering circle, and enhance the power engineering enterprises contract and management performance.

关键词: 火电项目;合同条款;结算特点;分析应对

Key words: fossil fuel power project;contract terms;engineering settlement characteristics;response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F41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7-0043-02

0 引言

近十年间,由于电建企业产能过剩,火电项目投标竞争激烈,业主拦标价接近或低于成本价,多数火电项目中标价格低,且所签订的合同中仍然存在“霸王”条款,造成多数火电项目完工后结算不理想的现状,部分项目亏损甚至严重亏损,工程结算问题已经严重困扰着电建企业,甚至危及到一些企业的生存发展。本次分析研究,主要是通过收集有代表性的火电重大施工承包合同及经营结算信息,研究主要合同條款、项目结算、变更索赔的难点与特点,旨在暴露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尝试提出有建设性的应对措施,以指导电建企业提高合同管理和经营结算水平,帮助电建企业渡过目前的“经营严冬”。

1 项目确定

为确保分析、研究工作全面、准确、针对性强,在项目选择时,重点考虑了项目的承建单位、项目所在地域、机组类型、合同签订时间、竣工结算情况等因素,尽可能保证所选项目具有代表性。本次分析研究选取了某集团七个火电项目,分别由六家施工能力较强的电建企业负责施工,项目地域分布在湖南、广东、天津、黑龙江、江苏、新疆、海南七个地区,涉及300MW、350MW、600MW、660MW、1000MW五种容量8台机组的建筑安装工程,主要为2008年5月以后签订合同且已完工的项目,其中湖南、广东、天津三项目办理完竣工结算,黑龙江、江苏、新疆、海南四项目未办理完竣工结算。见表1。

2 主要合同条款

重点研究的合同条款共八款,分别为:工程承包方式;中标价格水平(包括折算下浮比例);合同价款可调整部分及调整方式;采取结算定额;合同价格组成;变更和索赔、合同风险包干费;付款方式和保留金。

3 结算情况

3.1 竣工结算

湖南、广东和天津三个项目已完成竣工结算,其余四个项目均未完成竣工结算。江苏、新疆、海南三个项目竣工结算进展正常,竣工结算材料已报送业主单位,业主已按程序进行审核;黑龙江项目竣工结算困难,已报送并审核合同内无争议部分,剩余的结算争议和变更索赔问题还未与业主达成一致意见。

3.2 结算付款情况

七个项目合同总额共计297051万元,发生实际成本348733万元,已收到工程款312355万元。

3.3 盈亏情况

三个项目盈利,二个项目持平,二个项目亏损,七个项目合计亏损1239万元。

4 分析与研究结论

4.1 主要合同条款的特点

2010年10月后签订的火电项目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式采用固定工程量清单单价加部分可调价款的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原则上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整等因素而变动。

合同规定执行最新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七个项目概算下浮比例在10-21%之间,分别为17%、13%、20%、21%、10%、12%、16.6%。下浮比例过高,增加电建企业施工成本,承担的经营风险增大。

价款可调整部分条款主要包括量差、变更、清单漏项、另委、钢筋含量差和价差等六项。设计变更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进行调增;设计变更、清单漏项、设计漏项、另委项目没有综合单价的按土建工程下浮8%、安装工程下浮15%作为结算价格;价差仅调整单价价差±5%以外的部分。没有综合单价的项目下浮比例较高。

合同价格组成中其它费用条款内容过多,一般为24-30条。风险包干费条款包括:不可预见措施费、赶工费、非施工原因产生的停窝工费、政策性调价、其他不可预见费、预防自然灾害措施费、自然灾害产生的损失费等。风险包干费部分内容不合理,个别规定属于“霸王条款”。

预付款一般为合同价的10%;当工程款支付到80-90%时,项目法人止付,待双方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恢复支付。保留金为竣工结算价的5%,在工程移交生产满一年后支付。由于合同中标价格低,预付款和保留金条款可适当调整,减少电建企业施工过程中现金流压力。

4.2 结算特点

工程竣工结算进度较慢,多个项目移交两年后仍未完成竣工结算。

由于项目核准、设备供货等原因,造成项目停工、拖期,致使施工方增加的停、窝工等费用,业主基本不予认可。

价格可调整部分结算和索赔结算金额占结算金额的比例较大。六个项目(除黑龙江外)通过价款可调和变更索赔增加的结算金额约为4.95亿元,占已竣工结算和预计可结算金额的13.9%,占合同金额的16.6%。

人工费参照定额〔2011〕39号文进行了调增,增加比例为30%-100%;材料和机械费用依据定额〔2012〕3号、定额〔2012〕6号文进行了调增。

办理有实物工程量的现场签证单,较缺乏量化的签证更容易得到业主的认可,也便于结算和审计。

通过与业主单独签订质量、安全、进度、达标投产等奖励协议的方式,合理调增相关费用;书面协议作为结算依据,容易被审计认可。

当计价方式不明确时,可通过与业主沟通反映实际成本情况,争取选择高的综合单价作为计价方式。

业主能够按合同规定比例支付工程结算款和竣工结算款。

4.3 盈亏分析

工期和中标价是项目盈亏的重要因素,直接影响项目的成本增加。当合同价格水平为概算下浮13%以内时,工期在合同工期以内或提前时,项目结算盈利;合同价格水平为概算下浮13%以上时,工期滞后17个月以上时,项目结算均为亏损;当合同价格水平为概算下浮13%以内时,工期滞后在7个月以内时,项目持平结算持平。

5 应对措施和建议

在投标前,重视对价格可调整部分和风险包干费等条款的研究分析,可通过报价技巧和投标策略来确定投标价格组成、投标综合单价等,留有余地,降低风险;合同签订时应尽可能增加有利于双方、且公平的开口条款。

项目部应重视签证单的编写技巧,签证单应反映实物工程量,减少不易计量、无法核实、不易被业主方认可的无效签证;项目部及时收集汇总包括签证、补充协议、联系单、会议纪要、备忘录、函件等资料,整理归集形成变更索赔证据和竣工结算依据。

能够突破合同条款增加费用的索赔事项尽量在过程中解决,不能解决的也应通过办理签证、联系单、会议纪要等方式留下书面资料。

应加快竣工结算进度,对久拖不结的项目要果断拍板止损,降低结算拖期风险,避免拖的时间越久、损失越大。

有针对性地将工程中涉及的变更索赔项目结算以业主方通常能接受的形式立项,即在合同开口项目中體现,争取预期收益。

做好与业主结算审核单位及外部审计单位的沟通和交流,尤其是在涉及解决停工和延期的索赔问题时,更应多做工作,争取得到理解和支持;加强与其它标段单位的沟通。针对结算中的结算方式、结算口径等共性问题,相互深入交流、相互提醒、协同纠偏、统一取舍。

窝工和延期对项目结算影响大,已成为电建企业竣工结算的老大难问题,建议由电建企业适时请上级单位出面与业主集团层面进行沟通,以推动破解结算难题。

建议电建企业积极向中国电力企业联系会等行业协会反映当前电建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希望行业协会通过调研,尝试出台针对电力建设施工合同和结算方面的指导意见或办法。

6 结束语

近期,受国家宏观经济结核调整的影响,电力供需不平衡矛盾突显,火电厂发电量供大于求的情况十分严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565号)明确提出国家“十三五”期间要“严控各地煤电新增规模”,缓核、缓建、停建一批煤电项目,这些举措进一步压缩了电建企业的生存空间,以传统火电施工为主业的电建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因此需要广大电建企业,面对困难,迎接挑战,通过严管理,挖潜力,提高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确保企业渡过难关。希望本文能够对电建企业经管管理者有所启发和帮助。

参考文献:

[1]陈权,吕爽.以成本加酬金作为计价方式的EPC总承包合同研究[J].钢铁技术,2015(01).

[2]王武.火电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科技信息,2008.

[3]王美玲.单价合同结算工程量纠纷的处理原则研究[D].天津理工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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