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多个省份2017年度的公务员招录已进行完毕。近年来,诸如被纳入“失信”名单、学籍造假,甚至未婚先育等等,在公务员招录中,考生因政审被拒录的原因多种多样。公务员招录中,考生通过笔试面试后,用人单位还要对其考察什么?如何保障考察的公平公正?
最近,江西赣州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了一条失信被执行人主动还款的案例。 2010年,法院判决李某向王某支付2.2万元借款,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没有向王某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多次催促其还款未果,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多年过去,今年8月,因为担心儿子在公务员考试政审环节受阻,李某来到法院执行局,主动偿还多年未履行的债务。
记者梳理发现,由于当事人“失信”导致公务员招录政审受阻的新闻屡屡出现。
列入“失信”名单为何会造成公务员考试受阻?记者查阅去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意见确实提到,“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如果是考生被列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肯定会被限制考公务员的。不过,如果父母被列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一般是不会影响孩子公务员政审的。 ”长期研究公务员招录的专家表示。
根据国家颁布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务员录用过程中,“考试”之后环节是“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