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城市家政服务行业劳工权益保护

2017-06-07 21:05:51杨锦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4期

(710063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

摘 要:家政服务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增加,但是家政服务人员相对于家政服务公司、家庭雇主这两者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而我国劳动法基于其主要是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所以并没有将其纳入调整范围,因此家政服务行业的劳动人员的权利保护并不到位。本文从目前城市家政服务行业劳工权益保护的现状出发,分析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必要性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家政行业;家政服务人员;立法保护;劳动权益

一、导言

家政服务是指由专业的家庭服务人员为其家庭提供与家庭事务相关的服务,目的是以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维持家庭生活运转。家政服务这一行业在我国历史渊源已久,并且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直将“家政服务”与佣人、仆人、保姆等相联系,家政服务业长期不受重视和不被尊重,家政行业劳工权益的保护现状令人担忧。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属于第三产业(服务业)的家政行业,一方面其发展不仅能够充分利用和发挥我国的富余劳动力,缓解就业和再就业的压力;另一方面还可以提高居民生活的质量,对城市生活具有重要价值,因此我们应当为家政行业的服务提供者——家政工的权利进行更为全面、有效和完善的保护,从整体上和根本上维护家政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其法律制度和体系。

二、目前家政服务行业劳工权益保护所存在的问题

(1)立法方面本身存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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