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践思考

2017-06-09 20:45:41凌珊
资治文摘 2017年3期

凌珊

【摘要】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权和维护司法公正,新的刑事诉讼法在法律层面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然而在新刑诉实施的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践中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和挑战!本文将从非法证据排除范围、适用程序、非法证据排除救济这三个方面加以论述,试指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一些解决的方案。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程序;证明责任;救济

一、非法证据排除范围

1.关于非言词证据的排除

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言辞证据,严重侵犯当事人的人权,且非法言词证据相对于非法实物证据更为不可靠,大都是采用酷刑等手段取得,因此当今各国对于非法言词证据通常都采用更为严格的态度。从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对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模式主要是强制排除。

2.关于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

我国刑诉法第54条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从本条规定内容而言,我国非法证据规则中的实物证据仅指物证、书证;非法物证书证的排除必须满足三个条:[3]第一,该物证、书证的取得违反法定程序。第二,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这里的司法公正既包括实体公正,又包括程序公正,但重点是程序公正。第三,不能作出补正或者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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