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017-06-11 17:16:16李振华
文艺生活·下旬刊 2017年5期

李振华

摘 要:从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状况来看,要想公共文化事务处理中推动“共同治理”的建设理念,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势在必行,为充分体现社会力量在公共文化权益保障方面的关键作用,本文对公共文化服务中社会力量主体构成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途径进行了全面分析,希望为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奠定一定理论基础。

关键词:社会力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7)15-0219-02

一、前言

在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行构建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社会力量的参与积极性,为全面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改革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也有助于我省的公共文化建设事业繁荣发展。

新时期,在积极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时,必须给予社会力量以高度的关注,将其基础性功能充分发挥出来,并在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及设备力量进行探索的过程中,坚持从主体特征的角度出发,为我省公共文化无法体系的完善做出重要贡献。

二、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的社会力量主体

(一)社区组织

公共文化服务中的显性社会力量参与形式为社区组织。社区作为重要社会实体,是由拥有较强归属感的人们共同组成的,其在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过程中,能够在特定的区域中创建更加优质的娱乐生活条件,并能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对相关文化进行传播、对社区内的群众实施文化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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