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林抚育采伐作业设计与抚育采伐强度问题探讨

2017-06-20 23:44肖志宇
农民致富之友 2017年11期
关键词:森林抚育蓄积林分

肖志宇

抚育采伐强度应根据经营目的、立地条件、林分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抚育采伐强度的确定应掌握陡坡小于缓坡、山地小于平地、北方阳坡小于阴坡、南方阴坡小于阳坡的原则。 抚育采伐后,人工林不能造成天窗。 其中最关键的一点是,抚育的蓄积强度低于20%。 在近几年的“天保”区人工林商品性采伐试点抚育采伐作业设计中,采伐强度要分别用株数采伐强度和蓄积采伐强度表示出来,并且要求株数采伐强度低于30%,蓄积采伐强度低于20%。 近几年来,鸡东县凤凰山林场在实验人工林抚育采伐中,出现了林分密度不均、采伐强度不一、采伐年龄不一等问题。

一、林分密度不均

人工林的林分密度在地块分布上普遍存在不均匀性。 究其原因,既有历史的客观原因,也有人为的主观原因。 历史客观原因主要表现在营造林工作没有完善的作业设计规程,各地造林密度要求不统一、不明确,有些地方造林密度大,有些地方造林密度小,这一特点在前些年造林工作中尤为突出。 20世纪90年代前,森林的经营管理比较粗放,尤其是造林设计相对比较简单,并且在设计上没有统一的设计要求,这就造成各地的造林密度不一样。 随着营造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提高,近几年在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后,对各项重点工程造林和公益林建设项目造林都编制了统一的作业设计规程,明确了各造林树种在造林地域上造林密度的上、下限,而且造林作业设计要经过组织评审后方可组织实施,作业设计规程也在不断地完善,这就从设计上克服了上述弊端。 而人为的主观原因主要表现在作业设计没有严格的组织实施,实际造林密度与设计密度不一致。 在造林施工中,造林施工队的造林款项是与造林成活率挂钩的,为了保证造林项目合格验收,造林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都会采取多种措施来保障造林成活率达标。

1、 采伐强度各地块不一,作业设计与实际脱节

在森林抚育采伐组织实施中,由于林分密度不均,在实际抚育中,不同地块的采伐强度也就不一样。 对于过密林分,为了达到抚育目的,其采伐强度就会远大于规程规定的采伐强度,而对于那些较稀的林分,其采伐强度则较小(蓄积采伐强度远远低于20% )。 但从整个伐区的角度来考虑,通过相互调节后可以保证伐区总的采伐强度在规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实现伐区不超限额采伐。 在设计中则存在这样的问题,伐区的采伐强度是通过样地采伐强度、小班采伐强度逐步推算出来的,在同一小班或作业区内,由于林分密度不均匀,选设标准地调查出的采伐强度存在很大的差异。 对过密林分(地块)按实际的抚育需要进行标准地调查,其采伐强度会远大于规定的采伐强度;对稀一些的地方,有些样地株数采伐强度则只有5%,蓄积采伐强度只有3% ,有些甚至更小。 但对整个小班而言,有些小班样地平均后,小班采伐强度会在规定范围之内,有些小班则会超出范围。因此,在近些年来的抚育采伐实践中,为了保险起见,在做作业设计时,在标准地计算时就把采伐强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这样推算出来的小班采伐强度、作业区采伐强度自然在规定范围之内。 但在组织施工中,又会出现一些实际问题,如果在实际施工中严格按这样的设计去组织实施,有些地块经采伐后则达不到抚育目的,如按实际需要进行采伐,有些小班的采伐强度则会超过设计的采伐强度,小班出现超限额采伐。针对以上矛盾,首先需要弄清楚采伐设计中的采伐强度是以单块样地采伐强度不超范围,还是以小班采伐强度、作业区采伐强度不超范围为标准。 笔者认为,为了真正实现采伐目的,不论是从经济上、还是技术上考虑都应从实际出发,抚育采伐的强度应该以小班采伐强度不超范围为标准,这样的设计也才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否则,做出的设计只是用来应付评审、检查等的,不是用来指导生产的。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真正实现采伐目的,只能以设计为参考,基本按实际需要进行采伐施工,往往实际撫育面积会小于设计抚育面积,也就是说,在采伐设计范围内,实际采伐面积还没有达到设计采伐面积时,采伐蓄积就已经达到设计采伐蓄积了。 为使伐区不超限额采伐,一旦当伐区采伐蓄积达到设计采伐蓄积时,就应立刻停止采伐,实现实际抚育面积小于设计抚育面积,虽然此时部分小班是超限额采伐的。

2、 森林抚育滞后

采伐强度还与林分的年龄、质量有关,同样的采伐强度,对于不同年龄、质量的林分,采伐后的效果是不一样的。 根据鸡东县的立地条件、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现状等实际情况,落叶松幼林在10年生以前基本上是不适宜进行抚育采伐的。在10 年生以后,当出现林木自然分化时,开始第一次抚育,即透光伐,一般林分在13年左右。实际工作中受人为因素和经济因素等原因影响,绝大多数落叶松人工林第一次抚育都17-18年左右开始,有的甚至在幼龄林就没有抚育采伐。到中龄林时才开始第一次抚育,造成林分密度过大。作业设计强度和实际抚育强度不能完全一致等诸多问题。

二、建议

1、 重视后续资源培育

(1)后续资源培育要从造林设计抓起。一是造林设计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大力营造混交林。 二是对林分要实行定向培育,严格实施种苗良种化,积极应用当前先进的科学技术,确保造林成功和后续资源得到快速发展。 三是造林要通过科学、合理设计,突出生态建设与产业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后续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全面发展。(2)狠抓落实,严格按作业设计组织施工①从预整地抓起。 整地质量是否严格按作业设计组织实施,这不仅决定着以后造林的初植密度,也是决定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的重要因素。 ②用良种壮苗造林。 应用成熟、先进的科学技术,选用良种,大力培育壮苗,苗木实行定点培育,定质供应,保证壮苗上山造林。 ③加强业务培训。 对造林施工队要加强造林技术培训,熟练掌握植苗技术要领,提高造林质量,确保造林成活率。 ④加强幼苗、幼树的抚育管理。根据不同的培育目标,及时开展中耕除草和施肥,促进幼树生长。 ⑤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加强后期的管护工作。 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管护力度,加强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以及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后续资源的安全。

2、 重视森林抚育工作

首先,决策者要重视中幼林抚育工作,树立大局意识和长远意识,决策要有前瞻性,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和近期效益,只重视森林的采伐(主伐)利用而忽视森林资源的培育和经营管理,轻视后续资源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其次,要及时开展森林抚育工作,在林分该修枝时要及时组织修枝抚育,该间伐时要及时组织实施抚育间伐,并且在实施中,要根据林分的特点和培育目的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加快森林资源的健康、持续、快速增长。

3、灵活应用抚育采伐作业设计规程

针对目前普遍存在林分密度过大,抚育力度滞后,欠帐过多、过大的实际,在开展森林抚育采伐作业设计及组织施工中,应根据各地实际,结合林分特点和培育目标,灵活应用森林采伐作业设计规程,在满足设计需要的同时,全面实现森林抚育采伐的目的。

(作者单位:158200黑龙江省鸡东县专业森林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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