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沈钢 封祎 栾海燕
法国核安全管理概况及启示
Overview of nuclear safety management in France and its enlighte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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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是核能大国。截至 2017 年 3 月,法国共有58 台运行核电机组,核电占法国全国发电量的 75%左右。与其庞大的核能产业相匹配,法国具有一套完整的核安全管理体系。从 20 世纪 80 年代大亚湾核电厂建设开始,中法两国就在核能开发与核安全管理领域开展了丰富的合作。法国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
法 国 核 安 全 局(L'Autorité de Sûreté Nucléaire, ASN)是其核安全监管部门。1973 年法国在工业部内设立了核安全监管司,负责全国的核安全监管;经过一系列机构调整,2006 年,根据《透明度与核 安 全 法 》(Transparency and Nuclear Safety Act)法国核安全局成立,目前有 480 名工作人员,2016 年年度预算 8000 万欧元。法国核安全局的最高决策机构为5人委员会,其中3名委员由总统任命,两名由议会任命。委员一经任命,除非有重大过失,不能被撤职。委员任期为6年,不得连任。5名委员中的1名担任主席,主席由总统提名,议会通过。
法国核安全局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和透明度。这源于《透明度与核安全法》所确立的职责:“法国核安全局代表国家(On behalf of the State),对核安全和辐射防护进行监管,以保护工作人员、病人、公众以及环境抵御核活动带来的风险。法国核安全局的工作要对公众公开(ASN contributes toinforming the public)。”
“代表国家”这句话给了法国核安全局高度的独立性。第一层意思是,相对于核设施业主保持充分独立,即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分离,这也是国际通行的惯例。第二层意思是,法国核安全局相对于法国政府(Government)保持独立。……